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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民办教育发展进入分类管理的新时代。
新时代呼吁新思路,新思路引领新发展。1月7日下午,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委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主办的“分类管理背景下学前教育新法新政解读培训会”在金苹果锦城第一中学举行。专委会特邀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开放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曲一帆博士,为参会者做《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前教育新法新政解读》专题培训,帮助四川省民办学前教育者们理解“新政”,共同探讨民办学前教育在新时代的规范发展。
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崔昌宏、四川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贾贵洲、四川省教育厅基教处调研员胡必军、民办教育处四级调研员冯将、民办教育处房美凤、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陈旭辉、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学前专委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以及来自全省209所民办幼儿园的375名办园者、投资者和园长们参加了此次培训。
曲一帆博士分别从民办教育改革背景、新法新政相关法律文件、民办学前教育分类管理的重点内容及解决方式和未来的发展方向等五大模块为与会者做出阐释与解读。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民办学前教育应该站位要高、视野要宽、眼光要远,以规范科学的发展节奏、公平且有特色的优质教育,构建学前教育生态链。
互动环节中,面对与会者的踊跃提问,曲博士为民办学前教育在新法新政下,办园、办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了细致的答疑。
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九大精神之际,在民办教育领域积极学习推进落实新法的关键时期,专委会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与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的指导下,依托各理事单位的支持配合通力合作,不断发展壮大,吸引了越来越多优秀的力量致力于民办学前教育的幼稚园、学前机构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专委会将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教育创新、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积极思考如何不断完善我省民办学前教育办学机制、提高办学水平,为教育体制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优质的教育,为国家创造核心价值;也唯有优质的教育,才能让社会选择,让家庭相信,让未来可期,真正实现“幼有所育”。
本文转自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微信官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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