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不可松懈
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尊敬的幼儿家长您好:
由于国内多地疫情散发暴发,为做好我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非必要不出京”。请您尽量做到幼儿及共同居住人非必要不离京,如必须离京,请您务必提前告知班主任,并向班主任填写离京信息单、提供您和幼儿进返京在京72小时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返京后要实施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束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如果共同居住人离京,返京后需要14天内不能和孩子同住,满14天后再与孩子见面,如果只能和孩子居住在一起,这14天孩子不能入园,同时报备社区(村),如果社区(村)有更严格的要求,请按照更严格要求执行。
2.校园实行封闭校园管理。有发热、干咳、呕吐等新冠疑似症状的幼儿,家长要及时带幼儿就医治疗,绝不能带病入校。既对自己幼儿负责,也要对其他家庭的幼儿负责。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之前禁止入校,家长如实向班主任报告,返校时一定要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或者利用接幼儿时间与老师进行沟通交流。
3.如果与幼儿共同生活的人员处于居家观察或健康监测期,或者共同居住的家长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请您务必报告给班主任。幼儿要陪同隔离观察,待共同居住者解封后,将阴性核酸检测结果发给班主任,幼儿再正常到校。
4.坚持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餐”。近期,请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游乐场所、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与他人的接触,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5.请您教育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生活方式。居家保持房间通风清洁,勤洗手,外出科学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同时与幼儿一同加强身体锻炼,规律作息,保证睡眠充足,保持良好心态,健康饮食。请您每天为幼儿佩戴好口罩,并提醒幼儿戴好。
6.及时做好幼儿及幼儿共同居住人健康状况报告,每日早、晚关注幼儿及共同居住人的身体情况,加强与班主任的沟通,当幼儿或共同居住人有发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如实告知班主任老师。幼儿如发烧、呕吐、腹泻要待症状消失三天后,方可返校复课。幼儿有其他症状如果医院确诊非传染病,可持医生的诊断证明返校上课,如确诊为传染病,请在孩子病愈后,持复课证明返校上课,特殊时期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的接种的工作。
7、根据疫情防控先关要求,教师会随时向家长了解行程轨迹等相关信息,请家长们如实上报,如果家长不报、瞒报出现任何问题家长自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
8、做好日常防护,保证“两点一线”。上、下学路上做好防护,保证家、校两点一线,不到社会其它公共场所,不参加任何线下各类校外培训。居家保持房间通风清洁,勤洗手,外出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与孩子共同加强身体锻炼,规律作息,保证睡眠充足,保持良好心态,健康饮食。
幼儿的健康成长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希望与您携手并进,齐心协力为幼儿保驾护航,坚决守住校园的疫情防线。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编 辑:李 玲
审 核:杨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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