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当地第三期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印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指南》。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举办第六届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开展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制订出台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意见。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
按照“一人一案”、精准施策的要求,解决实名登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扩大残疾学生接受学前、高中、高等教育规模。
完成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启动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工作。加大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统一使用力度,力争3年内实现统编教材全覆盖。
研究制订《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和《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研究制订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实施好语言文字“十三五”发展规划。大力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举办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继续组织办好中华经典诵写讲、汉字听写大会、诗词大会等活动。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2017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深入推进中小学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装备配备标准化。
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指导各地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中职免学费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
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完成全国1000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任务。提升教育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建立完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及高校教师国培计划体系,推进培训学分管理,提高培训实效。着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各地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实施范围,特岗计划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研制加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4%。推动落实完善生均拨款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
完成《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和《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的起草,启动《学前教育法》立法,推进《学位条例》修订。研究制订《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学校未成年学生保护规定》等规章。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北京博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