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第28条提到,我们要“重视幼儿通过绘画、讲述等方式对自己经历过的游戏、阅读图画书、观察等活动进行表达表征,教师能一对一倾听并真实记录幼儿的想法和体验。”这些指标对幼儿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
“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眼睛看不到的,要用心去感受。”
面对这一现实问题,通过一系列的研修和体验,从理念和行动上给予教师具体的研修支持,就显得很重要。具体来说,可尝试在“一对一倾听”中寻找到突破,让园长、教师在倾诉中看见自己,在倾听中看见幼儿,在双重体验下改变认知,相信每一个幼儿都是积极主动有能力的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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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该听什么?
一是听事情。倾听者尽可能放下自己对倾诉或者事件的预判,专注地听倾诉者讲述他经历的事情,承认这件事情就是倾诉者心中的事实。如:“你没有拿到那支喜欢的彩笔。”“他打了你。”
二是听情绪、听感受。倾听者需要根据倾诉者的描述体会他的情绪,并给予反馈,让他感受到被理解。如:“没拿到笔,你有点儿沮丧。”“忽然被他打了,感觉有点儿蒙,有点儿委屈。”大多数教师都会着眼于表面事情,忽略情绪情感,这需要教师在日常反复倾听和倾诉中,不断练习并成长。
三是听需求。倾听者在听清了事情,与倾诉者共情后,应尝试发现倾诉者背后的需求。如:幼儿没有拿到喜欢的彩笔,感觉沮丧,背后的需求是想用自己喜欢的颜色进行美术创作,那么对幼儿喜欢的材料,教师可以增加投放数量。
教师需要在倾诉者角色上充分体验,只有这样,内在观念的转变才能外化为高质量的师幼互动,幼儿才能在舒服、安全的师幼关系中更积极地展开探索、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尝试新挑战,从而拓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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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该怎样听?
第一步,倾听者用非语言信息,如专注的眼神、前倾的身体、偶尔的点头等进行沉默倾听,一言不发,向倾诉者传递倾听者的接纳。
第二步,当倾诉者中间有停顿时,倾听者可以用简短自然的应答如“哦”“是吗”“我明白”去回应,让倾诉者确认你在认真听,并且对他的话感兴趣。
第三步,某些时刻,为了让倾诉者开口说话,或让他说得更多、更深入,用“敲门砖”信息敲开倾诉之门,如:“关于那件事,你想再说说吗?”“很有趣,再继续谈谈?”
第四步,透过倾诉者的语言,倾听者集中体会他的内在感受,而非外在情况,并给予反馈与核实。此种倾听对倾听者要求很高,可一旦成功,倾诉者能快速感受到被理解、被看见,从而感受到被爱和信任。
注重双重体验的研修,不是简单地指导教师该如何做,而是帮助教师去体验和享受“一对一倾听”,在看见自己的过程中理解儿童,获得爱与信任的能力,从而实现儿童观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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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优师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