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乡幼儿园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良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正因为您的支持,我们才能守好园所安全之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高发,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近期,北京也出现学生确诊。幼儿园是人员密集场所,同时幼儿抵抗力相对较弱,为给幼儿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游戏环境,请您配合幼儿园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您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和幼儿园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主动配合幼儿园做好排查、管控,密切关注国内确诊病例行程轨迹。若幼儿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发现与目前已报告病例的公布行程有重合情况,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幼儿园报备,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自觉维护防疫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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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您严格遵守防疫政策
1.坚持“非必要不离京”,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上班坚持两点一线。如幼儿及共同生活人出京、返京务必主动向幼儿园、社区报备,如实填写行程轨迹等信息。返京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抵京后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如防疫部门通知幼儿及共同生活人有居家观察、隔离等情况,请您务必及时告知幼儿园,并严格配合社区做好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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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您认真做好健康监测
每天早晨为幼儿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检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这11类症状,需佩戴口罩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班级教师报告。幼儿不得带病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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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您严格落实返园要求
如共同生活人员处于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幼儿本人需待共同生活人员解除相应管控措施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园。居家期间,遵守防疫规定,落实相关防疫要求;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心理辅导。家长要肩负起幼儿监护人的责任,不得瞒报、谎报个人情况,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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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请您认真做好日常防护
1.家长与幼儿来园、离园做好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大手拉小手,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排队。
2.做到不聚集、不聚餐、不到游乐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游玩,不到商场、超市等人多场所购物,尽量保持简单的生活轨迹。
3.目前全市已暂停校外培训,家长应管理幼儿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
4.减少外卖、快递的订购和收发,做好外包装消毒和手部消毒。
5.春季是诺如病毒、手足口等传染病高发的季节,家长要做好家庭日常通风消毒,及时提醒幼儿,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与幼儿共同加强身体锻炼,规律作息,保证睡眠充足,保持良好心态,做到健康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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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请您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疫苗作为疫情防控最科学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各位家长以身作则,做好全程和加强针疫苗接种,督促幼儿和60岁以上老人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完成疫苗接种工作,为幼儿筑起家庭生活的“防护墙”,为建设健康家庭、健康校园、健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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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请您遵守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民在疫情防控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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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的健康成长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希望与您携手并进,齐心协力为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坚决守住幼儿园的疫情防线,让我们一起努力!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良乡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