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雅立福幼儿园作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幼儿得到充分的爱、尊重、信任与快乐,以幼儿为中心结合实际”为教育理念,以“重视幼儿整体人格养成发展,培养身体、动作、语言表达、心智情感、人际互动”为教育目标,引领幼儿园不断进步,让幼儿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开启多元智能式素质培养,专为3—6岁儿童发展提供个性化教学,在雅立福,孩子们得到身体与心智的全面成长。
一、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准备期
8月14日,幼儿家长入园领取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填写住所信息。
(二)现场报名
★幼儿园不以报名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地点:东营雅立福幼儿园
3.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1)小班幼儿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小班幼儿报名,家长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
(2)中大班幼儿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中班、大班幼儿报名,家长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
(3)8月16日,幼儿园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报送符合条件的报名名单和幼儿入园申报材料。
(4)8月23日前,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公安、房产、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对各幼儿园入园材料的复查工作。
(5)8月24日,幼儿园根据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结果,在幼儿园门口公示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名单。(公示时间为1天)。
(6)8月25日,入园说明会、发放入园通知书
公示完成后,组织幼儿入园说明会、发放入园通知书。
(7)8月28日,新生报道
录取的幼儿,根据要求入园报道;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开发区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开发区户籍幼儿。其中:
1.小班: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中班:年满4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大班:年满5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50名
8月15日幼儿园统一招生区内小班幼儿,并于当天下午公示小班幼儿报名人数,若有空余学位,将于8月15日下午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关于招收中、大班幼儿的通知(学位数将于8月15日下午小班幼儿招生结束后统一张贴,请家长仔细阅读,随时与幼儿园咨询了解招生情况),并于8月16日进行中大班招生。
2.招生范围
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东五路以西开发区辖区
招生顺序:
第一招生范围:幼儿园所在小区–阳光100城市丽园小区。
第二招生范围: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东五路以西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
第三招生范围: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东五路以西开发区辖区非常住居民。
当实际符合条件招生人数超出计划人数时,优先录取第一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若录取人数不足再行录取第二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再不足,缺额数将从第三招生范围内已报名的适龄幼儿中抽取,额满为止。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资料(★所有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
(一)常住居民子女(幼儿户籍在开发区)
1.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住所证明:
(1)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幼儿户籍不在开发区)
1.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幼儿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5. 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开发区房产局出具,签证时间2016年8月31日之前)需提供①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不动产证明原件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东城范围内的无房产证明原件③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原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区内用工单位(指在开发区注册或注册地址在开发区范围内)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区内用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2017年7月31日)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开发区(含市以上驻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园提供市以上驻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统计台账》工作人员花名册单页复印件。
五、材料提报和审核说明
1.★房产证明信息原件幼儿园留存备查,审核结束后及时返还;
2.报名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幼儿的房产信息应该是父母,不是父母的,需要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如幼儿及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老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的,且为开发区常住居民,无需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需要提供幼儿医学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簿未合户时,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及结婚证)、提供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幼儿父母的无房产证明以及社区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
3.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按登记房产地址报名;以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园的,需要提供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东城范围内的无房产证明,经核查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取消其入园资格。
4.居住证提供父母单方或双方均可,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必须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地址保持一致;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均在东营区、河口区的,报名时可不提供现居住地居住证;已向派出所提交资料但尚未取得居住证时,可用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流动人口信息详情》代替。
5.商品房不作为住宅对待,商品房不能作为入园住所证明。
6.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不一致的,不符合入园条件。
7.因户口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入园的,其户口迁移和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需在8月14日前。
六、相关政策要求
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园,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园。
七、其他要求
★1.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递交入园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幼儿园不以报名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提前排队。
★3.本次招生不安排调剂,已选择园所报名后,不可再报其他园所,15日当天空余出学位数将进行16日的中大班报名,请家长慎重考虑。
4.报名入园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5.幼儿园收费政策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通知》(东价发【2014】46号)执行,民办幼儿园(普惠班)同时享受财政补助政策。
6.东营雅立福幼儿园咨询电话0546-8730838;0546-8730828。
7.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优师教研 0546-8300065。
附件:
幼儿园收费公示
2017年7月31日
幼儿园收费公示
办学层次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内容 |
备注 |
市 一 类 幼 儿 园 |
保教费 |
380元 |
备案未完成之前按照312收取,收费备案完成后实行380元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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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费 |
20元/天 |
两餐两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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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保险)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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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费 |
890元 |
1、被褥一套300元; 2、园服冬季(3件套)一套250元; 3、园服夏季一套100元; 4、围兜两件30元; 5、餐袋一套60元 6、书包一个100元 7、接送卡50元 一次性购入,家长需要可再行购买,不强制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