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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由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会同相关研究机构、学术院校、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编制的《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和《早期教育机构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于2019年8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两项团体标准填补了国内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领域的空白。
据了解,为加强对早期教育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早期教育机构管理规范》对早期教育机构的证照资质、场地、设施设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
在证照资质方面,《早期教育机构管理规范》要求早期教育机构应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以及消防、公安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用房安全合格或许可证明,如教育咨询证、培训中心证等。
《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规定了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类型及要求、安全要求、服务改进等内容。其中详细规定了服务人员的任职要求,如托育师除了应具备婴幼儿托育、保健等知识,还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持有岗位资格证书;
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培训;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接受过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系统培训,又如保育员应具有初级以上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作为在全国率先成立的首家早期教育行业协会,从2018年初就正式启动研制行业标准的工作。参与本次标准编写的,还有家长代表,他们在现场调研、考察中,多次提到安全问题尤其重要,标准规范是家长的期盼。
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会长孙伟文说,就目前的国内行业情况来看,两项团体标准填补了国内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领域的空白。
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是全国首家发布行业团体标准的单位,行业协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作为,解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规范行业发展和创建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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