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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童年 智慧一生
今天是2018.8.18!要发要发真要发!今天算是一个非常吉利的日子了!
不过,今天除了要发发发之外,还要法法法!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咱们优师教研18610206462新员工的培训课开始了!咱们还将律师请到幼儿园为老师们进行普法!
老师们天天面对的都是天真可爱的孩子,还需要普法吗?
当然!授课老师罗律师表示,幼儿园老师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孩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管是恪尽职守,但难免还会出现意外事故。事故发生后,厘清幼儿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很重要,这并不是替幼儿园推脱责任,而是依法办园、提升幼儿教育水平的需要。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家园双方的权益尤为重要。
为了让大家明白法律的重要性,罗律师打算考考大家:
小明和小阳年龄均为四岁,都是幼儿园的在园学生。四月的一天下午,小明和小阳的家长来到幼儿园接孩子放学。
离园前,小明和小阳在双方家长的同意下,跑到了幼儿园内玩滑梯,玩耍过程中,小明推了小阳一下,导致小阳从滑梯上摔下,造成左肱骨踝上骨折等损害后果的发生。由于双方家长与园方就责任承担问题协商不成,小阳的家长将小明的家长和幼儿园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明家长作为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事情发生在幼儿园,老师未尽到必要的看管义务,对事故发生亦存在过错,要求幼儿园承担连带责任。各个被告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八万余元。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定?
该案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裁判结果:调解结案,幼儿园对受害人小阳给予了1万元的补偿,其余损失由双方家长承担,幼儿园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之所以这样判定,基于以下几点:
1.幼儿园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
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是认定幼儿园承担什么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教育和管埋,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有些家长认为只要孩子上了幼儿园,受到伤害或造成他人的伤害都应当由幼儿园负责是错误的,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其监护职责未经法律程序不能解除,无论孩子在家还是在幼儿园、学校,家长都必须履行其监护责任。幼儿园对幼儿虽然不履行监护责任,但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2、过错责任原则是确定幼儿园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过错责任原则是作为认定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即 “有过失就有责任”,”无过失即无责任”。因此,有无过错是确定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存在过错,将根据幼儿园自身过错的大小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监护人承担 “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必须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无论监护人有无过错,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都应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这种责任会因为监护人尽到了责任而减轻,但决不能免除责任。因此,在幼儿园幼儿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或被他人损害时,应由双方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幼儿园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
4.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行为,是确定幼儿园有无过错的依据。
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基本分为两类,一是责任事故。即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渎职造成的事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事故,幼儿园发生此类事故无疑是要承担责任的。另一类是意外事故,即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是不能避兔的,不能克服的,不能预见的,它具有客观性,不能被人所把握和控制。此类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将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申,能够预见幼儿某些行为存在危险却没有及时纠正或引导,导致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将根据教师自身过错的大小由幼儿园来承担民事责任。
互动话题
事实上,当幼儿园幼儿意外伤害发生时,无论幼儿园有无过错,幼儿园都会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对幼儿进行及时救助和最好的医疗,也希望社会各界和家长能够理解幼儿园工作的不易,共同维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毕竟,谁都不想看到孩子受伤!相关的法律问题,家长们还有什么想问的呢?在留言区说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