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尽管不党,但也让业外人一头雾水,问:啥叫“8050”?
且听我简解如下:
第一,教育部从2011年开始,为了解决两会“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问题,每三年出台一个发展学前教育的行动计划,至今已三期。第一期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园”,结果不如意,基本属于喊口号,地方政府没钱、没人、没地。第二期客观一点,提出“积极扶持民办普惠园”,这次局部有反应,局部政府出资约束一些幼儿园压低收费,但这非全局。第三期动真格了,明确提出2019年三期行动计划结束,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
此即“80”概念,今年已属“80后”。
第二,2018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发“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若干意见”文件,除了及时制止资本介入之外,还提出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确定具体目标。
此即“50”来由。如今,这个公民半壁江山的划分,让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作难了。
其实,80%普惠性幼儿园的推进工作还好,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类是一些经济发展薄弱省份和地区,本来多数民办园都处于低收费结构,整体一个平均下来,基本合乎标准,不用教育主管部门过分费心劳神。
第二类是不差钱的省份和地区,用边远农村园所一勾兑,80%的指标也不差太多,加上用钱把一些稍高收费的民办园给“普了”,也基本完成任务。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80指标”完成的同时,两大乱象也随之出现:
首先是小区配套园被普惠的问题。
尽管国家在解读配套园的说法中有“一园一案”之说,可到了一些执政水平很差的地方政府,就以此为“尚方宝剑”,一刀切。
于是,那些被高租金逼成高收费的园所就惨了,普后,原本投资回收已经无望,处于生不如死的心态,想转卖给政府吧,政府说没钱,想跟房东用教育情怀讲租金,人家未必认账,你说可咋办?
如今,上述小区配套园的整治乱象,已经引起媒体界和法律界的高度关注,近日《新华每日电讯》就写了一篇基于问题的报道,也引起了多方注意。
其次是“被普惠园”的生存现状令人堪忧。
一位幼儿园举办者说:都说好了,我们降低收费,政府给补贴,可这边收费都降下来了,补贴却迟迟不到位。一位家长说:学费降了本来是好事,可我发现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也下降了,原来的老师换成了刚毕业的新老师,原来一个班不到二十个孩子,现在都快四十个了,明显看着不如从前了。她还说:省这几个钱做啥哩?!
《新华每日电讯》披露了原因,老教师薪资太高,普惠后举办者算不过来账了,没法开源,只有节流。如此,两年前业内就预测,学前教育的质量会由此出现滑坡,我也说过,家长的声音会由“入园好难”变成“入好园难”。抑或,这件事也存在“谈钱伤教育”的问题。
好了,不说“80”了,说说“50”吧。
如果说“80指标”难为了幼儿园举办者,那么,“50指标”难为的却是各级地方政府。
如今,在“50指标”快要收官时,我们看到的是一番手忙脚乱,在国家大政之下,地方政府只能各自为政,各想各的辙。
比如,上海早就从第一期行动计划就开始逐渐发展公办园了,这叫先下手为强,也属于“老革命”行动。
比如,深圳的麻烦是,用发展经济的经验,把学前教育也放开给市场了,而且也在竞争机制下,民办园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也好。尽管当下确实为难,但不怕,有句话说得对,“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于是,深圳的民转公速度也就是一转身,用钱卖园。
比如,有的省份虽然钱不算多,不能实打实真买,但用足以让民办园心动的人头补贴,先买上几年,先改个姓氏,“姓公”。
实话讲,对于完成“50指标”最难的是那些真拿不出钱的政府,一边是上面有任务压着,不敢懒政;一边是若不用钱而用强把民办园改姓,有如“强拆”,肯定违法。
于是,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便出现了“哄着说”,说:先签个同意民转公协议吧,其它一切正常,该咋干还咋干。可民办园的举办者还是心里没底,就凭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改日改了人,不认账咋办!
我真的挺理解没钱也没人的地方政府,试想,若真的有一批园所真的归公了,可能是一堆烫手的山药。
实际上,这样的事情正在发生着,一些开发商近两年还没来得及出租的幼儿园场地,被教育局接手了,然后就面临着财政没钱,教育局没编制的具体问题。但这样简单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只要园所性质“姓公”即可,教育局转手就可委托办园,委托谁?最终就是我说的“公办民管园”,但无论如何,毕竟是公办。
唉!说到最后我们可能忘了两件事:
第一,国务院文件中的原话是“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确定具体目标”。可地方政府似乎没读懂,没注意到“原则上”和“从实际出发”,只想着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了。
第二,我们似乎还忘了问一下家长们:为孩子选幼儿园的第一选点是什么?是公办还是民办?是把省钱做为第一选点吗?
我私下里问过一些家长,基本都说:先看幼儿园好不好?
看来,热闹非凡也折腾够呛的“8050”那点事,好像与家长反倒没啥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