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龙岗区龙城街道发生一起3岁幼儿被停放的三轮电动车突然启动后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对此情况,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研判中心立即对涉及学生、幼儿事故警情及立案事故进行分析,今年暑假学生、幼儿交通安全形势较严峻:一是涉及学生、幼儿事故警情同比上升较大;二是暑假开始后事故上升明显;三是下午至傍晚时段事故多发;四是宝安、龙岗、龙华交警大队辖区事故较多;五是城中村、店铺门口、道路路口事故较多;六是学生、幼儿在事故中受伤的基本为轻伤为主;七是3岁至9岁学生、幼儿较容易发生事故;八是学生、幼儿横过道路时冲红灯和不在规定在路道行走或者行驶的事故较多。
作为家长,您必须尽早教会孩子交通安全常识:
1、过马路应走人行横道,教孩子认识常用的警示信号和警示标志,告诉孩子不要攀爬翻、越任何栏杆。
2、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尽量靠边,不要互相追逐打闹。
3、未满12周岁不能骑车上路
4、平常玩耍要远离车辆和公路。
作为家长,您有义务保护您的孩子:
1、以身作则。家长平常的驾驶习惯、安全意识等也对孩子起到直接示范作用,所以,日常驾驶中,家长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给孩子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2、为您的孩子安装安全座椅。
3、平时和孩子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潜移默化的教给孩子交通安全常识。
二、幼儿篇
(一)、正确行走
1、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2、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3、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在马路边玩耍。
4、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二)、文明乘车
1、儿童乘坐汽车时应系好安全带,14岁以下儿童不能坐副驾驶。
2、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骑乘电动自行车请遵守以下交通行为规范:
1、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必须要佩戴安全帽(头盔);
2、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须配置照明(车前灯、尾灯)及反光、警示标志等设备;
3、须按交通信号、标志、标牌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马路行驶等;
4、电动自行车搭载乘客不得超过一人;
5、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6、严禁其它严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生命只有一次、健康不能重来,生命安全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交通安全不仅关系我们个人,更关系到我们身后的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珍爱生命,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让快乐、幸福与我们永相伴。
深圳市宝安区新蕾幼儿园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