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政法
5月15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带队到高明区明城镇调研。梅河清实地察看了高明区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明城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包案督办线索处置工作。
梅河清对高明区和明城镇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坚守政治定位,持续加大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推动各级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从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七看”原则,念好问责“六字诀”,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对干部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监督,尽可能让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三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及线索的核查力度,坚持大案小案一起查,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强化“一案三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
四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挺在前面,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要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通过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加强基层治理,推动中心工作发展。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盯紧民生资金、教育医疗、生态环保、“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裴广明,高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蔡国富等参加调研。
来源:廉洁佛山、市纪委监委
编辑:高明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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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佛山市高明区机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