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家长们:
你们好!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当前,天气逐渐趋向干燥,中秋、国庆、重阳期间,大量群众登高游览,上山扫墓,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高明,特致信告之全体学生及家长: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学生、家长要加强对森林防火知识和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携带火种上山。高明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三十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3.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及周边人不能野外用火。
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生火取暖等,要及时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或当地政府报告。
4.高明区的森林特别防护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
学生、家长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用火活动。
5.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老弱病残者不得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保护森林,守护家园,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高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