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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国家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近日,槐荫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支部委员会 侯园长带领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
幼儿园向全体教职员工下发了《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侯园长对《处理办法》和《十项准则》中的内容作了介绍,并从“如何理解和把握处理办法、准则”“守住教书育人的底线”两方面解读了处理办法和准则对新时代幼儿园教师提出的高要求,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处理办法和准则,在依法依规上律己,工作上讲规矩、办事按程序,守住教育基本底线,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好“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
侯园长向全体教职工提出孔“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也有着重要意义。作为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有观大势 识大局 知责任 敢担当的精神,明确自己责任和价值,要在自己的岗位上扎扎实实做出成效。
聚焦新时代,擘画新幼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学前教育工作者带来了新时代的“新”意义,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规范,而且提高了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给与幼教工作者极大的动力。槐荫三幼全体教职工表示:将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做一个关爱孩子、尊重孩子、读懂孩子、欣赏孩子、相信孩子的专业型教师。
审核人:侯建军
文字:王玉琦
摄影:王玉琦
编辑:王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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