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子女入园减免费用措施
每个幼儿都是一朵美丽的花骨朵,贫困家庭面临着许多难题,有些甚至影响了幼儿的发展,所以,为了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有一个良好的起步教育,我园经研究,决定实施贫困家庭入园幼儿保育费减免措施。现将办法公布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本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家庭贫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家庭的幼儿。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幼儿;低保边缘家庭的幼儿;
2、孤儿或幼儿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长期下落不明,且监护人无力承担其上学费用的;
3、革命烈士子女;
4、因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子女;
5、幼儿本人或幼儿家长因患重病,经确认核实的贫困家庭子女;
6、残疾幼儿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疾而造成的贫困家庭子女;
7、幼儿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
二、减免标准
幼儿入园的保育费。
三、减免程序
1、减免对象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进行一次。如遇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2、贫困家庭在子女入园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经调查核实,园内教职工讨论,共同签署意见,确定减免对象及减免金额。
四、组织管理
1、扶贫助学工作是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要加强审核把关。审核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请对象资格严格把关,增强透明度,使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幼儿得到助学。
2、加强教育引导。要动员全园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贫困家庭入园幼儿保育费减免活动。
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管理办法
一、减免资助条件
免除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从2016年秋季期起,在公办幼儿园或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贫困户幼儿,按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教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公办幼儿园全免保教费,自治区下拨每生每年1500元,超出部分由县财政补足。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免保教费补助标准免除,超出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不能先收后退。资助流程:建档立卡家长申请,并出示相关材料证明→学校审核、认定→公示→上报→直接免除。
二、减免资助标准
减免资助标准为每学年每生1500元,分春、秋季学期进行兑现,每期每生750元。春季期在6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银行卡,秋季期12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银行卡。资助流程:学生申请→学校审核、认定→公示→上报→资金发放。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各园(校)要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一月内,对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让每个幼儿家长知晓。
(二)核实名单。各园(校)每年3月和10月初对享受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的名单进行认真核实;6月和12月初对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家长若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应及时调查核实,形成答复意见或进行调整修正;6月和12底将公示无异议的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名单报区域中心校,区域中心校核实无误后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禁在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名单中弄虚作假。
(三)资金发放。教育局将幼儿保教费划拨到区域中心校,由区域中心校核对后划拨到辖区学校,各学校根据核定的保教费减免资助幼儿名单,直接将保教费发放到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手中(须家长或监护人签字),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
(四)建档备案。各学校要建立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档案,将资金帐目、保教费发放表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总结分年度建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