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于话题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给出了国家层面托育服务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发展路径。《意见》出台后,幼儿园参与托育服务供给的积极性较高,民办园尤其如此。近年来,随着适龄幼儿的波动下降,当前一些幼儿园已经开始出现生源危机,这种趋势为幼儿园参与托育服务供给提供了可能空间。
要实现监管职责配置合理,制度设计衔接紧密;
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幼儿保育相关专业,制定专业培养方案,锻造一支高素质保教的托育人才队伍;
需要推动托育和保育立法,为幼儿园托育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除此之外,幼儿园还应:
01.创新托班组织形式,结合所在社区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连接家庭,联通社区,减少与家庭和社区的阻隔,并扩展服务类型。
03.家长可以在入托前两周陪伴幼儿入托,并在后续闲暇时间选择进入托班做家长志愿者,帮助幼儿适应入托生活,并增加亲子陪伴时间,获得家庭教育指导。
05.社区应为幼儿园举办托班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并鼓励托班教师带领幼儿和家长在社区内利用公共场地与设施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
-=||=-收藏赞 (0)
幼儿园研学培训,找优师教研18610206462
南通、常州、成都、广州、杭州多处培训基地,优质的专家师资资源、幼儿园资源,让你深入幼儿园,近距离感受先进的幼儿园生活。专题研修:课程叙事专题研修、课程游戏化专题研修、民族特色民族文化的专题研修以及各类您需要的定制化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