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园2019年幼儿招生工作,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城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托幼机构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园2019年招生公告发布如下:
兰州市实验幼儿园总园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466号(南河新村小区院内),总园现有大中小共6个教学班。
保教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费。
招生计划: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办园规模,总园拟招收2个小班。总计招生50人。
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园(学前学籍系统无录入信息)的适龄幼儿。
1.总园服务半径内符合本招生方案的适龄幼儿,具体为:门牌号为城关区南滨河东路198号至南滨河东路488号之间的双号、门牌号为城关区南滨河东路123号至南滨河东路221号之间的单号。
在此招生范围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幼儿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幼儿户口随监护人户口,监护人为户主,幼儿户口需在本招生范围内落户1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落户),且户籍与房屋产权一致,房屋产权须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法定监护人在本房屋产权居住三年以上(房屋产权为2016年8月31日前);
(2)幼儿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幼儿、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祖辈户籍上,祖辈为户主,幼儿与监护人、祖辈为直系亲属关系,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祖辈,且户籍与房屋产权一致,监护人父母双方须在兰州四区(城关、安宁、七里河、西固)无房产,幼儿户口落户1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落户),房屋产权三年以上(房屋产权为2016年8月31日前);
(3)同一房产下,三年只解决一个学位(符合计生政策的除外);
2.本单位教职工子女。
对就近区域内(渭源路街道辖区)消防指战员子女、紧缺人才子女、市级及以上劳模、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及对兰州市、兰州新区经济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1.人房户一致
原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页;房屋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幼儿户口在祖辈户籍
原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兰州四区无房证明;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页;房屋产权证;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兰州四区无房证明;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3.照顾政策
原件:相关证明及证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复印件:相关证明及证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页;房屋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注:以上复印件A4纸单张复印,复印件清晰,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1.幼儿预报名信息登记:符合招生对象、范围及条件的幼儿家长于2019年7月8日8:00——7月9日18:00登陆相关网址提交幼儿信息进行预登记。
预报名网址及二维码:https://www.wjx.top/jq/41910606.aspx
2.资格审查:对规定时间内进行幼儿预报名信息登记的幼儿按照相关招生条件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在幼儿园总园传达室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我园将于7月11日——7月17日在幼儿园大门处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名单公示。各位家长对公示若有异议,可向我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问题。
优师教研8278546
4.招收录取:经公示后无异议且在规定招生计划人数内的,幼儿园将于7月18日上午9:00在幼儿园进行招收录取。
1.幼儿预报名信息登记及资格审查时,各位家长严格按照通知公告规定如实填写信息登记,提交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如发现提交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将直接取消资格。
2.因招生计划有限,对超出招生计划无法录取的幼儿,家长可向城关区教育局咨询城关地区具体托幼机构分布及服务范围信息,不能入园的由家长自行解决幼儿的入园问题。
3.正式报名时间以报名通知单为准。
咨询优师教研8278546
监督优师教研8801413、8875256
本公告解释权由兰州市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