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专业议题!作为深耕学前教育20年的研究者,我特别认同华东师大李季湄教授的观点:”立法不仅是底线保障,更是教育创新的助推器。”结合最新《学前教育法(草案)》内容,给幼师伙伴们三个创新突破口:
一、活用”游戏权利”条款打造特色课程体系
(敲黑板!)法条中明确”保障幼儿游戏权利”不是空话。深圳莲花二村幼儿园就依据此条款,开发出”城市生态游戏课程”,把立交桥、地铁站等生活场景变成游戏场域,该案例被写入北师大霍力岩教授主编的《中国特色幼儿园案例集》。建议教师可以:
- 每周设置2个”自主游戏日”,拆除传统区角界限
- 建立”游戏观察记录-生成课程”的闭环机制
- 用视频记录游戏过程作为课程评价证据链
二、借力”教师发展”条款构建创新共同体
北京市朝阳区教研中心王艳云主任团队的实践特别值得参考——她们依据法规中”培训进修权利”条款,创立了”三阶教师创新孵化器”:
• 新手教师:必须完成30小时/年的创客工作坊(含STEAM教育实操)
• 成熟教师:牵头跨园所课题研究(如基于立法的家园共育模式创新)
• 骨干教师:进入”名师创新实验室”开发专利教具(已有7项获国家专利)
三、巧用”评价改革”条款突破传统范式
南京鼓楼幼儿园崔利玲园长团队的”三维发展档案”值得借鉴:
- 法治素养维度:记录教师运用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例(如依据”不得小学化”条款改造拼音教学)
- 创新实践维度:收录课程创新中的过程性资料
- 儿童发展维度:采用”成长证据盒”替代传统评量表
特别提醒:当前要重点关注立法中”教育数字化”相关条款,教育部最近在青岛召开的现场会上特别展示了AR体感游戏、数字画像等创新应用。建议每所幼儿园培养1-2名”法治+数字”双料创新导师。
(干货来了!)送上我们团队研发的”法规创新应用自查表”:
- 本月课程设计援引了哪几条法规?
- 家长会上是否解读了相关法条?
- 教案中有无标注对应的法律依据?
- 是否建立创新案例的法律合规性审查流程?
记住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的话:”会用法的教师,才是真懂儿童的教育家。”期待大家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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