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养育关乎一个孩子、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规范家长“依法带娃”的同时提出“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用法律确定了家庭与国家的密切联系。〔1〕作为关乎社会种族延绵、文化传承的儿童养育,从来不是只由母亲或某一家庭个体承担的私人化事务。〔2〕我国古代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等朴素的养育观,主张由社会成员共同承担教养职责。自新文化运动时期以来的百年间,这种朴素的公育观在思想和实践层面产生了深刻变化。当前关于公共养育的研究主要体现为两种视角:一是关注对公共养育的历史考察,以分析某一时期儿童公共养育的发展空间为主,描摹具体时代背景下公共养育的发展与变革;〔3,4〕二是关注社会养育的公共化,聚焦儿童养育成本的社会分担等问题。〔5〕本研究拟透过公共养育的历史脉络深入挖掘其“结构”框架,将公共养育问题置于长时段历史发展视域下加以考量,以一种兼具动态性与历时性的视角探究其变迁轨迹,以更好地理解并回应学前儿童公共养育的现实关切。
1.概念界定
儿童养育的公共性关注养育责任的社会分担,意指家庭在儿童养育过程中获得有效的公共支持。公共养育表现出多样化实践样态,如历史上基于亲缘、地缘关系出现的“易子而教”“全村协力”“儿童轮养”“嬉戏于母地”等养育共同体的公育文化。儿童养育的主要承担者大致经历了从共同体到家庭,再从家庭外溢到国家和市场的过程。〔6〕
2.分析框架
费尔南·布罗代尔提出了长时段这一史学概念。不同于中时段30—50年的叙述周期及短时段对具体时间节点的关注,长时段以世纪为分析单元。这种“整体的历史”,可以更好地解释影响“无数层面和无数次历史时间的剧变”的“深层结构”,〔7〕以更广的视野观察百年甚至更长时间段中缓慢的、层积的历史结构的“断裂点”。
本研究以历史社会学为研究视角,关注历史事件背后的“时间性”及“事件对社会结构的转变作用”,以公共养育百年流变的发展历程为切入点,通过分析儿童公共养育的“罕见时刻”“关键事件”及其背后的演变动因,梳理我国儿童公共养育百年发展脉络,探寻当代学前儿童养育如何更好地从“市场化”走向“公共化”。
回望过去的百年,学前儿童公共养育经历了“思想启蒙—早期实践—市场化转向—公共化趋向”的发展过程。
1.“不独子其子”:新文化运动时期儿童公共养育的思想启蒙
1894年甲午战争后,面对“内忧外患”的时代境遇,在西学东渐的冲击下,中国社会处于一种无所指引的状态。〔8〕一些有志之士希望打破封建制度对大众精神世界的桎梏,一部分读书人从基本的社会制度以及人伦关系的角度反思家庭的存废问题。
新文化运动时期被视为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新起点。〔9〕在此期间,儿童公育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焦点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否认家庭养育的效用。支持者认为公育是实现社会“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途径,可使儿童“不受父母之溺爱或压制,可以扫除崇拜祖先、依赖家长之恶习,使其有发挥本能之机会,了解独立精神”;〔10〕是解决妇女职业问题的关键,主张“婴儿生两月后,惟哺乳仍由其母,抚育的事,举专人担任,免碍女子工作”;〔11〕使每一个儿童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认为儿童公育可“纠正先天遗传之恶根性或病质”“其德育、智育、体育,可以平行发达”。〔12〕对此,也有不同的声音,如杨效春认为“儿童公育就是直接破坏家庭,间接破坏社会的制度”。〔13〕恽代英则多次反驳杨效春这一论点,认为儿童公育在教育个体、促进教育平等、保障教育专业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14〕二者的争论将儿童公育思潮推向了高潮。当时激进人士“家庭消亡论”下的儿童公育观虽带有一定的空想主义,但也体现了其在动荡不安、内外矛盾激化的年代被赋予的拯救民族、培育国民的重要使命。随着战事的升级,“救亡图存”成为社会变革的主旋律,儿童公育思潮日渐式微。
2.“解放妇女劳动力”:计划经济时期公共养育的早期实践
新文化运动时期提出的“公育制”理想在社会主义的早期实践中初现雏形。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我国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以及计划经济体制。〔15〕这一时期,国家高度重视婴幼儿的入园和托育服务,就儿童养育机构供给、经费投入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如1955年颁发的《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中要求“各工矿、企业单独或联合创办托幼机构,以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入园的需求,经费则由各单位列入财政预算”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负责举办托儿所、幼儿园,平常经费从本单位的福利基金、事业费和行政经费中开支。〔16〕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儿童养育“公”的属性的实现提供了保障,为社会主义初期的工业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最高峰时,1958年全国各种类型的街道、工厂、农村幼儿园数量是上一年的42.3倍。这一时期,儿童社会化养育主要以解放妇女劳动力为出发点,所以当时政府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有限的“去家庭化”生育支持服务。〔17〕随着市场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这种单位“包办”式的儿童养育体系在改革开放后逐渐消失。
3.“父母的社会责任”:改革开放前期学前儿童养育的市场化走向
改革开放前期,我国步入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学前儿童养育的市场化走向与经济制度转型及就业市场劳动力过剩状况密切相关。“增强企业活力”成为当时经济体制改革核心议题。企业改革导致劳动力过剩,妇女解放、妇女就业等不再是公众热议的话题,养育学前儿童的责任又回归家庭。1988年国家教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养育子女明确界定为家庭事务,学前儿童幼托服务需向市场购买,以市场供给为主、政府供给为辅的公共养育供给形式逐步形成。伴随劳动力市场对人才质量需求的提高,加上生育政策的影响,父母对子女养育为主的职责转变为“养”“教”并重,学前儿童养育越来越成为家庭或个人的责任。
4.“是家事也是国事”:新时代儿童公共养育的公共化趋向
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公育思潮”及计划经济时期集体育儿的早期实践是我国社会公共养育的有益探索和尝试。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劳动力市场竞争力度、儿童抚育精细化程度和养育成本不断提高,家庭承载的学前儿童养育责任越来越重。全球家庭在儿童养育这一公共议题上面临着共同的挑战,即“家庭主义”学前儿童养育模式亟待改变,儿童作为社会准公共产品亟待重新回归公共视野。近几年,我国在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优化生育政策、完善困难儿童福利政策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正是在致力营造一种新的公共养育制度和文化环境,旨在通过对学前儿童养育的引领、规范、指导,加强对家庭养育的公共力量支持。
百年来学前儿童公共养育所经历的这些阶段之间的关联性有迹可循:儿童公育思潮传递了五四精神,计划经济时期提供了想象空间,改革开放初期开启了社会化养育,当代重启了对儿童养育公共化的探索。每一阶段都深嵌于当时的社会结构之中,形塑和影响了历史进展。挖掘其中的演变力量和影响因素,有助于更好地反思和把握儿童公共养育的现实走向。
对史料“线条”的编织有助于更深刻地把握其演变逻辑。儿童养育方式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内嵌于时代发展之中,与社会发展的各要素相互关联。推动儿童公共养育现实发展的动因,既包括最具效力的行政力量的形塑,也包括社会最小单元家庭的结构变化,还含有最根本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变革。具体演进逻辑如图1所示。
1.“演进内驱力”:社会进步与儿童发展的内在需求
人类创制家庭这一基本结构,目的是解决孩子的抚育问题,使每个孩子靠着这个社会结构长大,成为可以在社会中生活的一分子。〔18〕从儿童个体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来看,儿童养育文化变迁的背后是社会对儿童价值的关切。因此,公共养育的演进动力强弱取决于儿童养育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历史上“儿童的发现”是伴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儿童热”出现的。〔19〕在此时期,公育思潮志在打破旧式家族制度下“独其子”“一家之私”式的儿童养育,以培养人的独立精神和自立人格,并建议通过“共养”“公教”让每一个儿童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从而促进社会和个人解放。在计划经济时期,儿童公共养育以优先考虑国家整体需求为目的,孩子被视为“祖国的花朵”“共产主义接班人”“国家的财富”,“社会主义大家庭”式集体主义文化中隐含着对儿童照顾的社会关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学前儿童养育走向社会化、市场化,学前儿童成长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家庭对“无价孩子”的经济投入深度内卷。传统的“养儿防老”“家族协作”式养育逐渐被儿童的情感化养育、竞争性养育替代。由于儿童对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日益凸显,接受高质量照顾与平等的教育权利被视为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的有效途径。
2.“演进推动力”:体制变革与政策导向的直接影响
在传统秩序主导下,以“家”为“族”是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20〕迭经近代甲午战败、庚子事变,救国的迫切性让“国家”的观念迅速崛起。“重塑国人”,培养“有资格的国民”,成为当时有志之士挽救国家的主要诉求,但为学前儿童共养公育提供公共服务的美好愿望只停留在空想层面。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能型政府职能体系完全形成。〔21〕此时,学前儿童公育政策主要聚焦于劳动力议题,旨在解放妇女劳动力,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共服务的普及。改革开放初期,政治体制改革主要体现为政府职能和政府模式的变革,政府推动了以二元化、社会化、市场化和地方化为特征的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实现了从单一供给主体到多元供给主体、从国家免费供给到居民付费享受的转变,此时学前儿童养育政策转向教育议题,学前儿童养育、教育责任归属于家庭。
进入21世纪,政府通过社会政策体系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备的公共服务项目体系,多元供给机制不断成熟和扩展。〔22〕此时,学前儿童养育问题更多聚焦于公共服务议题,学前儿童养育公共化走向明显,但由于公共服务投入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依然偏低,学前儿童养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差距仍较大。
3.“演进协助力”:家庭变迁与责任分担的现实要求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经营共同生活的最基本的社会团体,〔23〕承担着养育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家庭内部的生命周期和关系质量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微观个体的生命历程质量和社会化进程,决定着家庭成员的社会延伸和发展层次。中国家庭百年来的发展过程也是其与社会的关系的变化过程。
首先,家庭的变迁深受社会变迁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在传统中国,家与国之间是“同构”关系,即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性,家庭生活为缩小的国家生活。〔24〕新文化运动时期,一些有志之士严厉批判作为封建统治基石的封建家族制,提倡打破家庭局限,个体直接效忠于国家。〔25〕这种“乌托邦”式的革命精神让儿童“由谁养育”首次成了一个有待回答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问题得到了明确的答复,即单位代表国家对个人负起生老病死的义务,其中包括家庭的养育功能。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与现代交织的育儿文化、家庭主责取向的制度规定以及“消费者社会”的经济生态,使得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和家庭功能悄然转变。
其次,家庭生活状况的改变也会影响政治生活、经济生产、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26〕作为社会的最小组织单元,家庭养育质量和生活氛围关乎社会人力资本的积累及社会的整体发展。随着全球竞争加剧,儿童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家庭文化、经济、社会资本的托举。在这种变迁中,家长职业发展与亲职抚育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明显,〔27〕家庭整体抗风险能力下降,家庭对学前儿童公共养育的社会需求日益凸显。基于此,当下国家对公共养育给予更多关注,是通过为家庭提供坚实支撑,保障个体生长、优化社会结构的积极作为。
1.公共养育信任机制的搭建
改革开放后,以单位和农村公社为主体提供的福利保障转化为家庭、个人为中心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28〕学前儿童养育的大多数成本由父母支付,儿童成长所带来的社会收益则由公众共享。吉登斯提出了“再嵌入”这一概念,指将已经脱嵌的社会关系做再征用或重新构造,以便使这些关系嵌入地域性的时空条件,由业已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来维系和表达信任关系。〔29〕当前私人化的照料重新进入公共议题,背后是社会、市场、国家多条线索的交织和逻辑的并行。〔30〕对学前儿童公共养育中各主体的相互关系的“再构”,也是家庭、市场、国家等信任关系的重塑过程。
首先,要完善公共养育保障制度,让家庭养育问题进入国家视野,将学前儿童养育视作国家和社会的“公共责任”。这意味着要采用积极的政策支持,直接或间接地为家庭提供各种形式的福利与服务,包括劳动、教育、税收等政策法规及公共服务等手段之间的搭配组合,以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为政策目标,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为家庭提供相应保障和服务,保障儿童权利,促进社会平等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次,养育环境中的公共支持离不开有效的联动机制。作为儿童成长的微观环境,家庭、机构、社区养育主体的卷入将为儿童公育提供更广阔的教育空间。突破口在于打破家庭边界,对社区进行赋能,从空间安排上让社区居民跨越“熟人门槛”,以社区为纽带构建可及的、适切的互助网络,逐步建立以社区干部、妇联、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家庭服务中心,共同支持学前儿童养育。
2.公共养育空间中儿童“声音”的追寻
作为公共养育的对象,儿童的声音被缄默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在社会公共空间层面,儿童的需求常常被忽视。新童年社会学建议从社会建构论视角研究儿童与童年,将儿童从生物决定论中解放出来,并将童年解释为一种与现代的、复杂的全球劳动力分工相联系的社会空间,〔31〕呼吁把儿童视作社会的积极参与者与建构者,其关于日常生活和情绪情感的发声应当被倾听。
对此,首先,要贴近学前儿童日常生活,构建对儿童养育友好的公共空间,包括基于学前儿童需要的物理空间和社会交往空间。在建构嵌入式的、贴近日常生活的公共物质空间时,要突出其“儿童性”“游戏感”,将儿童对自由、自主游戏的渴望融合于空间建设,营造安全舒适、富有童趣和寓教于乐的户外活动空间,打造养育者可以互信、互助、彼此亲近的“公共精神空间”。其次,要找回“消失的附近”,重塑对学前儿童养育友好的公共文化。公共文化的友好应建立在社会文化、大众观念、空间建设对儿童、童年价值的认同之上,这需要更多跨学科、跨领域力量联合、联动,在国家政策、城市建设、社区管理、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等方面进行共同探索,以敬畏、包容、谨慎的态度,将“附近”作为一种观察世界的基础,〔32〕建构出看见儿童、支持家庭、维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公育文化。
随着时代的变迁,关于学前儿童公共养育主体的争论不断,是社会、国家承担得多一些,还是家庭承担全责,抑或家庭、社会、市场不同主体各有分担?不同历史时段争论的要点源于复杂的结构性要素的相互影响,以及对学前儿童及其养育观念的社会文化变迁。
纵观学前儿童公共养育的百年变迁,无论是百年前主张儿童养育由社会承担的“天下为公”的公育思潮,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公育实践中对“祖国的花朵”的培育,抑或当代社会、家庭对儿童的高期待,关注的均是儿童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背后均是不同时代人们对儿童“德行”“智慧”培养的终极关怀。未来,应当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逐步搭建更为完善的学前儿童公共养育体系,让德行与智慧的培育贯穿于生活的细微之处,以多元且创新的方式滋养儿童的心灵。此外,还应持续强化各方协同,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养育氛围,让儿童在公共养育的润泽下成长为兼具高尚品德与卓越智慧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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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叶青云
图片/视觉中国
⊙文章原载于《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25年第6期;欢迎转发朋友圈,如需转载请后台输入“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