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江英:新疆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问题提出
“十四五”以来,我国新生人口数量急剧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生儿数量为956万人,首次跌破千万人,比2016年的小高峰减少了46%[1],正式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2023年全年出生人口下降到902万人,自然增长率为-1.48‰,创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新低[2]。伴随“少子化”现象的加剧,我国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正面临“招生慌”“关停潮”“资源过剩”等一系列全新的挑战。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这一举措为幼儿园指明了托幼一体化新的发展方向。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3],标志着我国依法推进0~6岁婴幼儿托幼一体化进程迈出了重大步伐,同时亦对我国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提出了现实而迫切的挑战。2025年1月1日发布的《中国-世界高等教育趋势报告(2025)》中指出:“人口结构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教育领域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变革,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在内的师范教育系统将接受连锁冲击。师范院校作为培养教师人才的重要基地,亟须调整人才培养方向与模式。”[4]
从世界范围来看,“托幼一体化”亦成为国际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于1998年就成立了幼儿保育与教育的专项审查组,推动成员国纷纷走向“托幼一体化”改革与实践[5]。研究表明,0~6岁是儿童成长的关键阶段,早期婴幼儿保教师资提供的连续性、回应性及敏感性的保育教育,对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6]。因此,托幼一体化师资培养逐渐成为各国早期儿童保育与教育改革的核心议题,瑞典、英国等国建立了一套早期保育和教育人员共同适用的资格认证体系[7-8];新西兰等国的职前培养课程基本实现了托幼一体化的融通与整合[9];日本的幼儿园教师与保育员的职前培养课程已逐步趋于一致[10];我国上海市最早于1997年进行托幼一体化探索,之后全国多地如浙江、山东、江苏等相继展开托幼一体化改革和实践。已有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托幼一体化的学理基础[11]、现实样态[12]、政策法规[13]等方面的探索,较少关注托幼一体化师资培养供给等相关理论问题。
高校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肩负着高质量托幼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使命与责任。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转型升级不仅有助于促进0~6岁婴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可持续与个性化发展,还有利于优化高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和推动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从“托幼分离”向“托幼整合”转变。同时,此举措亦对实现“幼有善育”民生政治目标、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以及人才资本投资长期积累效益,推动人口、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9号建议的答复》并指出:“协调教育部等7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明确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14]然而,当前我国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主要依赖职业院校,且存在0~3岁婴幼儿托育与3~6岁学前教育专业双轨分离的现实困境。已有研究提出了完善学科建设[15],创新课程体系[16-18],发掘专业集群优势,整合和利用托幼服务资源[19],实施校企合作与双导师制[20]等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路径。
从已有研究来看,研究对象主要局限于高职院校,缺乏对普通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供给体系的整体观照,且主要强调从高校内部发力,缺乏从政府、社会和高校等多主体协同供给托幼一体化人才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难以满足当前家庭、托幼机构对托幼一体化专业师资质量与数量的迫切需求。因此,本研究进一步拓宽研究视野,基于《学前教育法》依法推进托幼一体化的法律背景,从0~6岁婴幼儿全生命周期视角思考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内涵意蕴与供给路径,以期助力政府层面加快提升托幼一体化专业人才供给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国普惠育幼公共服务体系。
二、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内涵意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1]人才培养自欧洲中世纪以来一直被视为高等学校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22],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使命和根本任务[23]。人才培养是一个复合概念,包含人才和培养两个方面。已有研究对“人才”的理解主要有两种:第一是侧重于德才兼备。《辞海》中指出,“人才一是指有才识学问、德才兼并的人,二是指才学、才能,三是指人的容貌”[24]。第二是侧重于劳动贡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25]可见,作为“人才”,须具备三个关键特征:首先,具有良好的德行修养;其次,具有扎实的知识储备和卓越的能力素养;其三,能够创造性地为人类社会发展从事专门劳动并作出专业贡献。“培养”则是按照一定目的对受教育者进行长期教育和训练活动[26]。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学校教育角度来看,指不同学校为学生构建的道德、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确保这种结构有效的观念、制度及各种条件的总和[27]。
对“托幼一体化”内涵的理解是探讨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重要前提。国内学者普遍倾向于从两个维度理解“托幼一体化”的内涵:从纵向维度来看,0~6岁婴幼儿保育和教育被视为一个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理念贯穿管理体制机制、投入体制机制、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多个层面;从横向维度来看,强调政府、托幼机构、家庭、社区、社会等相关组织与企事业单位等多主体共同承担0~6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的服务责任[28-30]。国外学者同样从两个维度对“托幼一体化”进行阐释:一是内涵整合层面,超越孤立地对婴幼儿保育与教育进行讨论,强调0~6岁婴幼儿保育和教育是一个完整系统,不可分割;二是结构整合层面,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在具体组织实践中的整合方式,涵盖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与管理、服务获取、资金运作、监管机制、劳动力配置以及服务供应类型等六大关键领域[31]。
综上,国内外学者对“托幼一体化”内涵的阐释虽各有侧重,但存在一定共识:均将0~6岁婴幼儿的发展视为一个有机、连续且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共识根植于对早期儿童发展整体性的深刻认识,即儿童教育本质上是促进其作为完整生命个体的健全发展[32]。正如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教育家柏拉图所强调,“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33]。我国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同样高度肯定儿童作为整体生命的价值,并明确指出“幼稚期(自出生至7岁)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个时期,什么习惯、言语、技能、思想、态度、情绪,都要在此时期打一个基础。若基础打得不稳固,那健全的人格就不容易形成了。”[34]此外,儿童生命早期的生长反映了形成个体当前健康状况的原因,是儿童未来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基础[35]。健康与疾病的发育起源理论提出,儿童生命早期阶段(包括胚胎期、胎儿期和婴儿期)遭遇的不良环境,会增加其成年后的患病风险,如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36]。同时,0~6岁婴幼儿的大脑发育经历着神经元细胞的产生、分化和凋亡,突触的形成和削减以及髓鞘化等多个阶段,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和灵活性[37]。也就是说,对此时期的儿童大脑给予一定的外界“刺激”与“干预”,可以塑造孩子的超强脑力。Heckman还从人力资本投资角度证明,对儿童生命最初几年的投入(投资)回报率最高,且随年龄增长呈递减趋势[38]。可见,教育学、心理学、医学、脑科学及经济学等多学科研究共同表明,实施0~6岁一体化保育与教育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语言认知发展、社会情感能力乃至健全人格形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终身奠基作用。
综上所述,对“托幼一体化”的研究应突破传统的0~3岁与3~6岁人为割裂分段的托幼小循环观念,建立“0~6岁一体化大循环”观念,即以0~6岁婴幼儿发展的整体性、连续性与不可分割性为根本出发点,突破托幼制度壁垒、机构区隔、资源分散等局面,构建一个覆盖0~6岁婴幼儿全生命周期发展的高度整合、无缝衔接、循序渐进、自然连贯的早期儿童保育与教育统一服务体系。具体包含以下三层含义:首先,服务理念与覆盖对象一体,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强调0~6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树立“医养教”融合的教育理念。其次,供给主体与服务机构一体,即一方面强调政府、托幼机构、家庭、社区、社会相关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多方主体的广泛参与和深度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互补;另一方面强调为0~6岁婴幼儿提供完整、贯通、连续的托幼服务,从而构建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0~6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生态系统。最后,供给制度与治理体系一体,聚焦于实际操作层面,体现为0~6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在政策法律法规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投入体制机制、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监管与督导评估等多个维度紧密衔接与高度协同。
基于此,本研究认为,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指在政府引领下,高校基于国家战略部署与社会行业需求,从婴幼儿全生命周期整体视角出发,以系统化思维为0~6岁婴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医养教”的科学、整体支持,通过政、校、社跨界协同,培养兼具托幼政策法规素养、专业伦理规范、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以及研究创新素养的跨学科、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
2018 年,由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等权威国际组织共同颁布的《儿童早期发展全球培育性照护——帮助幼儿生存与成长、改进健康与人力资本的框架》(以下简称《框架》)中倡导“整合‘培育性照护’五大要素”,其中五大要素即良好的健康、充足的营养、安全保障、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39]。这五大要素对于实现0~6岁婴幼儿的整体性发展是不可或缺、不可分割的关键要素[40],为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的研制提供了底层逻辑。因此,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须掌握婴幼儿营养、健康、安全、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与保育教育等核心素养,同时还需要具备实践反思与研究创新能力、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能力、人际沟通与合作交往能力、与家庭社区协同共育能力、领导管理与评估改进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以确保自身在复杂的保育教育真实场景中,能够做出专业分析、科学决策、适宜行动,从而为0~6岁婴幼儿提供高质量的保教服务。
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转型升级,将有利于深化专业人才对0~6岁婴幼儿营养、健康、安全、回应性照护及早期学习机会等身心发展特点与科学保教规律的理解和把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备高尚的专业伦理精神;丰富与婴幼儿医养教相关的专业伦理规范、专业理论知识储备,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培育专业创新精神,提升专业服务品质;激发终身学习意识、自主发展动力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能够促进0~6岁婴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适应党和国家、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家庭科学育儿指导需求,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跨学科、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供给路径
近年来,为适应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新战略,托幼一体化不仅成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鲜明政策导向,也是《学前教育法》提出的明确法律要求,这迫切要求我国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调整优化、转型升级,即从婴幼儿托育与学前教育专业双轨分离向一体整合方向变革。目前,托育相关专业主要开设在高职院校(高职专科设置“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职本科设置“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41],普通本科院校很少开设托育相关专业。根据《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已有2所普通高校在“教育学科”门类下开设了“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42],这标志着我国已开始启动普通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变革与探索。我国托幼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现实需要亟须鼓励和支持更多有条件的普通本科院校开设托幼一体化相关专业,培养大批高层次、专业化的紧缺人才,促进婴幼儿全生命周期的科学保教与托幼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基于系统思维以及本研究对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内涵建构,高校托幼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协同供给路径可围绕“一体两翼三支撑”战略架构展开。具体而言,“一体”强调政府在托幼一体化人才供给体系中扮演核心主导角色,政府不仅是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进程的引领者、规划者、投入者,也是指导者、服务者、监管者,政府通过加强供给侧改革,制定托幼一体化紧缺人才培养规划、招生计划、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资格认证标准、经费保障机制等,为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中的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和坚实的制度基础。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作为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两翼”,构成了需求驱动与创新引领的双重动力机制,既反映了社会对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也是推动高校托幼一体化专业领域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两者相辅相成、互促共生,是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核心驱动力,为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不断更新的知识体系。“三支撑”强调政府与其主导下的高校、社会三个主体之间跨界联动的重要作用,即构建政府、高校、社会多主体跨界协同育人机制,通过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社会服务的有效联动,为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提供全面坚实的机制保障;其中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通过创新模式提升社会服务的效能,而社会服务是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拓展和延伸,又持续反哺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的迭代升级,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最终在政府政策引导和政产学研用融合下,实现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协同供给。
(一)一体:政府发挥托幼一体化人才供给的核心主导作用
新供给经济学理论指出,政府应在制度安排、资源规划、经费投入、人才培育、服务保障五大核心领域切实发挥主导性作用[43]。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离不开政府的强有力引领和坚实保障。然而,当前政府在托育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责任缺位,导致我国托育服务面临多重挑战,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日益突出[44]。这不仅削弱了家庭对托育公共服务的信任度,还抑制了有意愿参与普惠托育公共服务的民营机构的积极性[45];同时,因部分地区政府对托幼一体化公共价值认知不足,财政投入、人才供给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园办托、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进程。如前所述,0~6岁婴幼儿托幼一体化服务不仅对婴幼儿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及其家庭福祉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人力资本早期投资累积效益也会给国家、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公共利益回报,这些公共价值迫切需要政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并践行其在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中的供给侧改革的核心主导作用。
1. 加强顶层设计与重视标准制定
政府应提前做好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制度安排与政策引领,制定相关专业标准[46]。一方面,在制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时,明确赋予托幼一体化师资队伍法律地位与权威角色,同时在教育行政法规中详尽阐释其身份角色与职责规范、资格认证体系及权益保障机制,以此保障托幼一体化师资队伍的专业认同与社会地位。另一方面,教育部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力合作,对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政策进行全面优化和升级。可参照国家关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相关指导性政策文件,在设置“婴幼儿保育与教育”专业的迫切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基础上,选择部分已有一定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创新探索的高校进行试点;参考师范生专业认证思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核心政策文件,研制“婴幼儿保育与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明确高校托幼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内容框架与毕业要求,实现托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的并轨衔接,为托幼一体化发展做好人才供给储备,向托幼行业输送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2. 加强统筹规划与纳入紧缺专业人才重点培养计划
政府应统筹制定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规划,加大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供给。《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快建立健全家政、养老、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服务产业发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47]因此,各级政府应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要求,将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纳入地方紧缺专业人才重点培养规划。同时,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具备相应条件的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师范院校与高等医科院校,主动适应社会服务产业发展需要,率先设置托幼一体化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招收并培养本科生及硕博研究生,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快推进专业转型升级,以适应国家人口战略、托幼一体化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
3. 提供经费保障与专项培养培训
政府应科学制定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培训经费投入规划,为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一方面,加大对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加强医养教跨领域专家学者为一体的协同育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与教材研发投入力度、教学设施优化、实践基地建设;另一方面,加大对高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创新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高校托幼一体化、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进程,发挥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优势,释放高校人才创新潜能,推动政府、高校与社会的产教融合,使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更加贴近政府的战略目标要求、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需求、托幼机构行业的专业服务需求。此外,在国培、省培、县(区)培项目中增加幼儿园教师托育专业专项培训,以专项培训计划和经费保障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
(二)两翼:高校发挥托幼一体化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体系的创新驱动作用
1. 推动专业建设转型升级:构筑婴幼儿保育与教育整合的新型专业体系
专业建设是高校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提升培养质量的突破点和着力点[48]。当前,我国高校托幼服务相关专业布局主要呈现以下特征:职业技能型高校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为主,研究型和应用型高校近年来也在积极探索托幼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如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开创先河,成为全国首家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与管理”硕士人才培养点的高校[49];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在学前教育本科专业中开设“0~3岁婴幼儿托育”微专业[50],并建立婴幼儿发展与托育实验室[51],同时,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举办婴幼儿发展与托育国际学术研讨会。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0~3岁婴幼儿托育与3~6岁学前教育之间的专业壁垒尚未被完全打破,0~6岁托幼一体化跨域融通的人才培养体系亟待完善。基于此,建议从以下维度推进专业建设转型升级。
第一,系统审视高校现有专业结构,整合托幼服务相关专业资源,构建完整的“婴幼儿保育与教育”新型专业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与我国人口变化、科技创新、国家战略需求相适应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52]。相关主管部门可借鉴OECD国家将“0~6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作为整体专业予以观照的国际经验,组织专家论证并适时将“婴幼儿保育与教育”专业纳入高校专业目录,为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提供政策依据。
第二,高校主动对接国家与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制定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托幼专业人才培养从双轨分离向并轨一体转型。通过专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培养具备0~6岁婴幼儿保教贯通能力的师范生,使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精神与职业伦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体系[53]。
2. 夯实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推动托幼一体化的理实双向与双创转化
2019 年,《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54]。高校是科学研究的主阵地[55],在推动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部分高校已在托幼一体化研究领域取得初步进展,致力于理实互促,反哺托幼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2013年,成都师范学院成立全国首个早期教育研究中心———四川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为托幼一体化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提供了重要平台[56];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聚焦托育方向,在科研课题申报、学术论文指导、社会实践服务及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探索,有效推动了托幼一体化领域的理论深化与实践创新[57]。然而,当前托幼一体化领域的科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际经验引介多,立足中国人口变化特点、婴幼儿保教实践基础、托幼专业人才培养特点的本土化研究相对不足。为此,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科学研究。
第一,推动研究平台搭建。构建国家级、省级的托幼一体化研究中心,整合校内外医养教跨领域专家资源,围绕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优化、婴幼儿发展评估、托幼机构保教质量评估与提升及政策优化等关键领域开展系统性研究。同时,定期举办高层次学术研讨会,搭建理论研究者与实践工作者的对话平台,促进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深度融合。
第二,完善课题支持体系。构建国家级、省级、市厅级及校级多层次课题支持体系,设立托幼一体化专项研究课题,重点支持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开展托幼一体化研究方向的创新性、系统性、专题性研究。
第三,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研究成果向托幼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教材研发、教学模式创新、实践基地优化等方向转化,实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的良性互动。同时,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过产教融合推进托幼机构环境创设、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等领域的实践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基于循证研究的资政建议,切实推动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托幼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三支撑:政府主导下高校、社会跨界深度合作支撑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
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转型升级须基于系统思维进行顶层设计,建立政府、高校、社会多主体跨界深度合作与协同育人机制。首先,将0~6岁婴幼儿的生命成长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全生命周期视角重构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转型升级与变革创新路径;其次,政府、高校与社会进行多主体深度融合,开展跨界合作,构建政府主导下医养教专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由政府从制度顶层设计、资源布局规划、公共财政投入、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对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予以全方位支持;最后,建立职前职后连续、本硕博贯通的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强调托幼一体化人才的职业生涯终身发展的连贯性与可持续性。
1. 优化课程建设:研制适应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58],其建设水平直接影响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效果。《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是引领高校教师开展教育课程与教学、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依据[59]。然而,该标准目前尚未涵盖0~3岁婴幼儿阶段的教师教育课程规划。同样,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婴幼儿发展与保教支持的专业指导性政策文件中,该内容亦存在缺失,这无疑为高校推进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带来了挑战,制约了涵盖0~6岁婴幼儿全生命周期完整连贯的托幼一体化发展。因此,为有效推进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进程,亟须研制一套与之相适配的课程体系,并据此对高校课程建设进行全面整合与优化。
第一,完善托幼一体化的课程标准。基于《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2021)及《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2022)的政策要求,建议相关部门联合托幼行业专家,对《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着重增补0~3岁婴幼儿健康养育与照护相关内容,提升托幼一体化教师的综合保教能力[60]。同时,借鉴德国、瑞典、新加坡、日本、新西兰等国经验,研制我国《0~6岁婴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分年龄段解析婴幼儿学习与发展特点,并提出针对性的保育照护策略与教育指导建议,为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提供坚实的政策依据。
第二,重构托幼一体化的课程模块。高校在构建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时,应紧密围绕支持“婴幼儿健康、营养、安全、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机会”五大核心要素设计专业课程内容模块。课程设置应体现以下原则:一连贯性,即覆盖0~6岁婴幼儿发展全生命周期,注重各年龄段间的衔接与过渡;二融合性,即整合0~6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强化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与保教整合及托幼一体化的科学要求;三创新性,强化婴幼儿身心发展的医学、营养学、护理学、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强调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应用操作能力,高校与托幼机构产教融合,使学习者在真实场景中学以致用、理实互促与转换融通,提升学习者基于实践问题、现实需求、目标要求、真实情境的学习力、实践力、反思力、创新力;四时代性,将人工智能列入通识课程,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学生问题导向式的项目式学习与合作探究学习能力,拓宽学生的托幼一体化专业理论视野,帮助其建构实践性知识,提供接近托幼机构真实场景的理论学习与情境训练,提升实践敏感性与职业适应性、胜任力。
第三,践行托幼一体化课程全实践理念。“全实践”是指将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过程中所有的实践环节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系统,并对其进行精准定位与全面统筹的教育模式[61]。这一理念中的“全”字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实践应贯穿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从理论知识学习到专业能力的掌握,再到最终的职业素养形成,形成“学习—实践—反思—行动—再学习”的良性循环;二是实践场景覆盖全类型的托幼机构,如托育机构、幼儿园、社区托育点、家庭托育点等,为学生真实体验、适应多样化的职业场景创设实训条件。
第四,推进优质托幼一体化课程资源开发。将托幼一体化的课程纳入“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通过科研立项、遴选评优等途径,构建丰富多彩、高质量的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库,实现托幼领域优质课程资源的广泛共享,从而满足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需求。
2. 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跨界合作与深度协同育人机制
教学是高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石,是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2016年,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强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62],为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然而,当前高校在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探索中面临若干挑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教学平台形式较为单一以及专业教材资源匮乏等问题,制约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有效推进。因此,亟须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跨界协同育人机制。
第一,组建一支具有医养教专业背景的专业教学团队[63]。在构建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教学团队时,其成员构成应体现出跨学科的广度与深度,不仅应涵盖心理学、教育学等传统领域的专家,还应通过政府主导建立基于高校的托幼一体化跨界协同创新育人机制,尤其是应积极吸纳来自医学、营养学、护理学、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前沿学科领域的优秀专家学者,建立跨学科领域的校内外专兼职师资队伍。为进一步满足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需要,可通过实行高校教师与托幼机构行业教师双向互聘机制、建立兼职导师聘任制度、构建行业导师库等途径拓展优质育人师资,积极吸纳来自托幼行业一线、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杰出人才加入教学团队。
第二,设立校内外融通的托幼实践教学平台。一方面,在校内设立卫生保健实训室、保育实训室、0~6岁婴幼儿一体化实训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工作室等实验实训场所,通过开展项目化教学、翻转课堂、课内实训、创新创业活动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另一方面,在校外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涵盖托幼机构、医学院以及妇幼保健医院、企事业单位托育点、社区托育点、家庭托育点等,为学生搭建多元化、高实效的实践锻炼平台,使其接触托幼行业的真实工作情境,满足师生实训实习的需求。
第三,推动托幼一体化的高质量教材体系研发与建设。高校应将教材建设工作置于重要地位,明确将托幼一体化教材纳入优先与重点建设范畴。为此,政府与高校应投入专项经费,积极鼓励并全力支持高水平高校医养教领域专家学者与有丰富托幼行业实践经历的一线专家深度合作,共同组建一支跨学科、跨专业的教材研发团队,凝聚集体智慧与专业力量,研发出既符合托幼行业需求,又具有前瞻性的高质量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
3. 拓展社会服务:助力托幼一体化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
高校不仅是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更具有服务社会、提供资政建议的重要社会功能。高校服务社会的过程是高校对知识进行建构、创新与转化的过程,亦是反哺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将高校服务国家需求作为评价改革的重要探索方向[64],这一战略导向为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基于此,高校被赋予了更加重大的使命,即通过拓展社会服务,强化托幼一体化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教育资源与社会需求的精准对接,进而培养出更多能够适应并引领新时代托幼一体化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第一,面向政府提供托幼一体化发展的资政建议。高校应基于其在托幼领域所承担的科学研究课题,撰写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高质量资政报告,为党政部门提供具有前瞻性、科学性、专业性的政策建议,以优化托幼一体化人才供给侧改革与现代化治理,促进托幼一体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面向托幼行业提供托幼一体化专业培训与指导。高校应充分发挥其在专业教育资源与专业理论方面的深厚积淀,为托幼行业的人才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服务与指导。这不仅彰显了高校服务社会的专业优势,也为托幼行业专业人才的持续成长构建了跨界学习共同体,促进了教育链、人才链与行业链的深度合作与协同发展。
第三,面向社区共建托幼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高校应主动携手地方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共建面向社区的托幼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可定期邀请高校学生深入社区,学生可通过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实践活动诠释专业责任与担当;同时,高校与社区还可共同精心策划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向家长、祖辈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理念。同时,政府、高校、社区、托幼机构、妇联等多主体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推出线上托幼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广大家庭提供更为便捷与高效的托幼服务体验。
2024 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52]。随着《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托幼一体化”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的依法治理方向,迫切呼唤我国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要求、婴幼儿身心健康与可持续发展需求。这不仅是教育体系内部的深刻变革,更是一项关乎党和国家的未来、人口经济社会长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奠基性、系统性工程。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应直面挑战、主动思考、积极应对。仅靠高校自身力量难以有效实现人才供给侧改革,亟须政府通过政策指引、统筹发力、加大投入、协同治理,联动社会各界力量,对高校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进行科学规划、跨界融合、协同创新,政府、高校、社会共同探索托幼一体化人才供给的新模式、新路径,以期在托幼一体化发展进程中,不断提升托幼一体化人才供给保障水平,为我国普惠育幼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贡献专业智慧与力量。
来源:学前教育研究,2025,(10),作者:冯江英 单翠萍,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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