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教育维权热线热度不断为读者解困力度也在加大―――
本报的教育维权热线从年初开通以来,一直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继上周推出了3・15教育维权专刊后,一周来的热线更是热度持续升温。特别是一些案例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为本报做综合报道以警示和提醒其他读者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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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学校收费无凭据,家长退费依旧有章可循
案例:读者张女士的孩子,于去年10月份转学到某学校分校。入学时,交纳了2500元的一学期学费,以及伙食费、校服费、补课费等杂费,但学校收取学费和杂费,都未给家长开具有效的发票和收据。同时家长与学校签订了试读协议,其中主要规定在试读期间,学生如有违反校规等多项行为,学校将有权将学生不能转为正式生,对于其他问题包括收退费问题都没有提及。而张女士的孩子试读了一个月后,不能适应该校的环境,又被转往其他学校就读,双方在退费问题上发生分歧。
维权对策: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后,记者与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维权分会取得了联系,马学雷秘书长指出,这是比较典型的收退费纠纷案例。而解决的办法并不复杂,由于北京市已经出台了《民办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其中很明确地对各种应收退费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例如这起投诉,张女士的孩子如果是仅仅就读了一个月的话,依照规定学校应退给学生家长50%的学费。
●典型案例二:收退费钻空子,警惕报名费陷阱
案例:读者周女士反映,她的女儿看到一所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的招生广告后,就去报了名,首先交纳了700元的报名费,还有学费、杂费等,同样没有给开具任何有效的凭证。而后,周女士觉得该校不是很理想,就让女儿去办理退学退费。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仅仅是报了一次名,还没有开学也没有上过一节课,可学校只给她们退了学费和杂费等,而700元所谓的报名费分文未退。
重点提示:这是一个明显的退费陷阱。因为依照《民办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规定,学费等收费是根据学生实际上学的时间进行退费的,但是规定了报名费是不退的。因此,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时候,对于报名费过高甚至高得“离谱”的学校,一定要谨慎。
●典型案例三:涨价随意,霸王条款谁来管
案例:读者H先生反映,他孩子所在的幼儿园经常随意涨价。首先,收取所谓的占位费,如果孩子请假的话,每天要收取50元的占位费,而超过请假3天不来幼儿园,就需缴纳300元的占位费,而今年幼儿园还将这项占位费的标准提升到了500元。其次,幼儿园原来承诺对小区内业主的子女免收赞助费,但是该园准备从明年开始,也要对小区内业主子女收取赞助费。
维权对策:记者从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维权分会了解到,幼儿园目前的收费问题也是教育维权集中的焦点,已经引起了包括两会代表在内的关注。根据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于幼儿园的涨价问题,家长可以要求园方提供经物价部门报批过的涨价证明文件,否则幼儿园的涨价将是不合理的。
现阶段,幼教领域的确是“卖方市场”,幼儿园处于一个比较强势的地位,很多规定和制度都是单方提出的类似霸王条款。而家长本身就是弱势群体,而且很多家长还有孩子如“人质”的顾虑,受这些条件制约,家长更是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因此,也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和办法,保障家长和孩子的权益不会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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