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时 园方坚称侵权事实不存在
两岁女童琴琴(化名)疑被 幼儿园 同班男生多次强行摸下体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由于 幼儿园 方面一直坚称没有此事发生,女童的父母只得将位于二沙岛的该贵族 幼儿园 告上法院,要求 幼儿园 公开书面赔礼道歉。昨日,此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案情
两岁女童疑被摸下体
据琴琴的母亲朱女士介绍,2007年11月28日,一向天真活泼的女儿回家后情绪反常,动不动就哭闹。她为女儿洗澡时发现女儿的下体外阴部红肿,多次追问,琴琴才讲述了当天被同班同学强行摸过下体的事,而且这种事之前已不止一次发生,以前同班的4个男生还在卫生间碰过她的下体。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第二天朱女士便到 幼儿园 反映情况。当时 幼儿园 方面找来了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发现这种情况。随后,在园医和班主任的陪同下,朱女士带着琴琴来到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检查。当时医生诊断为琴琴是外阴红肿发炎,无明显损伤痕迹。但园方还是不承认 幼儿园 发生过这种事情。
得到园方如此的回答,朱女士当即为琴琴办理了退园手续,并先后找到了越秀区教育局 幼教 科和白云派出所投诉。朱女士还电话联络了 幼儿园 校监秘书,希望校监给一个满意的处理意见。同年12月20日,琴琴父母收到该园校监赵女士的来函,称经儿科医生诊断琴琴无任何发炎、红肿及伤痕,一切正常,还表示越秀区教育局 幼教 科黄科长已经给出“专业意见”:两岁幼儿并不具备性意识,根本没有性动机。但后来朱女士从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得到的答复是:黄科长没有向该 幼儿园 提供“ 专家 意见”,只是通过电话向该园 园长 了解此事情况。
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琴琴的父母将该 幼儿园 告上越秀区法院,希望法院判令 幼儿园 就琴琴被侵权一事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
有没有发生侵权事实?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法院选择了不公开审理。园方一直坚持称侵权的事实不存在,是琴琴的父母虚构。园方在答辩状上称当天中午午休时,有老师在场。如果有别的小朋友抓伤琴琴,按常理,她会向老师报告或有哭闹现象,但当天没有 孩子 哭闹或向老师报告的事。园方还称小孩离开 幼儿园 后到晚上这段时间很可能因为自身原因(尿湿裤子或者“上火”)而导致外阴潮红。
朱女士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曾看过 专家 分析,2~3岁的小朋友会开始有性意识,但并不具有性目的,只是处于一种性别的好奇,动手的 孩子 并没有恶意,琴琴所遇到的事情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但是作为 幼儿园 ,发现这些问题时不能撒手不管,而应该教育小朋友“男女有别”,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否则就是失职。
朱女士还透露,其丈夫已经在香港咨询过律师,如果园方不给一个满意的说法,他们将在香港起诉该 幼儿园 捏造教育局“ 专家 意见”的事情。(记者 曹晶晶 陈海生 实习生 王傅蓉)
var cpro_id = “u208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