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认为由于没及时包扎致骨头移位,家长向 幼儿园 索赔24万元未果
本报讯记者唐波、实习生李志坚摄影报道:5岁女孩安安(化名)在 幼儿园 课间玩耍时,被倒下的桌子轧断手指,两个月以来,安安的父母向 幼儿园 提出了24万元的赔偿要求,他们认为,老师没有及时将 孩子 送医院治疗,给 孩子 造成了巨大伤害。目前双方协商未果。
家长:老师没及时送 孩子 治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黄江镇某小区,见到了江女士和她五岁的女儿安安。”
据江女士介绍,9月21日下午5点半,她像往常一样来到 幼儿园 接女儿,只见女儿跑过来不停地喊手疼,江女士查看安安的双手,骇然发现安安的右手中指已经完全乌黑肿胀。老师告诉她,安安午饭前玩耍时被滑倒的课桌轧了手,江女士迅速将安安带到黄江镇第二人民医院,安安的手指被诊断为粉碎性骨折,由于没有及时包扎,手指的骨头有移位的现象,骨头中间出现了裂缝。“女儿的手指就算完全恢复也会比其他的手指粗。”江女士伤心地说,如果中午受伤时就送到医院治疗就不会这样。
上图:安安受伤的手
幼儿园 :已是按常规方法处理
记者随后到该 幼儿园 ,该园 园长 叶小姐对记者说,当时安安手指有一点红肿,不过 孩子 没哭。看护老师检查了安安的手指,确定手指可弯曲可活动,就按常规的处理方法,打电话给医生咨询处理办法,然后给安安擦了云南白药。
叶小姐称, 幼儿园 是很有诚意去解决这件事的,安安受伤后,他们多次看望安安,支付了1000多元的医药费,并且把安安3月份入学的费用3000多块钱都退还给家长。对于赔偿问题,叶小姐拿出江女士的索赔书苦笑地说:“她要我赔24万元,这个数字我们实在难以接受。”记者看见索赔书上的赔偿条款,包括营养费、保姆费、家教费、误工费、电话费、住院费、交通费等等,每项费用都按6个月来算,其中照X光伤害赔偿是按照3人5次来算,单这一项就要7500元。叶小姐表示,这种计算方式很难接受,“如果真的要这样赔,以后谁还敢开 幼儿园 呀?” 幼儿园 方提出的方案是一次性赔偿1.5万元,但江女士不同意。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这家 幼儿园 还没有教育部门的办学资质证,叶小姐表示,已于10月向教育局提交了申请,“办证需要一定时间的”。
律师:索赔切勿开大狮子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方中律师事务所的刘恩厚律师。刘律师表示,此类事件赔偿的是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倘若骨折留下残疾,还可以去评残,然后根据伤残等级索赔。而在此次事件中,因为对象是小 孩子 ,所以不存在误工费,如果家长辞工照料 孩子 ,那么误工费和保姆费只取其一,电话费也不属于可以索赔的项目。
刘律师还表示,家长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索赔,开大狮子口反而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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