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内门卫干非法勾当
该男子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批捕
晚报讯 幼儿园 的门卫竟然在园内与卖淫女做非法勾当,并且还帮其介绍客户,提供场所。
日前,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杨某,五十六岁,1999年来沪打工,成为了普陀区一 幼儿园 的门卫,白天值班夜间守夜,小小门卫室成为在外无居所的杨某的唯一生活场所。这一做就是近十年。杨某老家妻子过世早,两个女儿都在老家,平日少有往来,独自一人在外的杨某感到寂寞。
今年7月,杨某在 幼儿园 附近搭识了卖淫女钱某,之后两人便带着余兴由杨某引路进入 幼儿园 ,趁夜晚值班无人之际,在门卫室进行了卖淫嫖娼活动,之后杨某成为了钱某的“老客户”, 幼儿园 也成为了两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固定场所。
9月26日晚,杨某带着在小区内收垃圾的老乡房某一起来到露天广场,又遇到钱某,便介绍房某与钱某认识,并暗示房某可以和钱某“玩玩”,一次50元,房某说自己没钱,杨某当即表示可以先借给他。
随后,杨某带着房某和钱某进入 幼儿园 的一间教室,房某和钱某便到隔壁儿童休息室内实施了卖淫嫖娼活动。事后杨某帮房某垫付了嫖资并示意房某早日归还,房某离开后,其又把钱某带到门卫室进行了皮肉交易。
联防队员发现杨某带着一名女子进入园内,行为举止甚为可疑,他立即向警方作了反映。次日晚,警方带着几名联防队员一起突查了该 幼儿园 ,正撞上杨某与一女子行为不轨,当时园内还有另一男子神色紧张、形迹可疑,警方将三人一并带到派出所展开审讯调查,于是园内夜晚上演的丑恶交易被一一曝光。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幼儿园 是培养、教育儿童的场所。杨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家长的心灵,也给幼儿的康成长埋下诸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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