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凌晨,香港尖沙咀一个通宵营业的快餐店内,68岁的兰州人杨勤冀写下怒斥刘德华“狠心、无德”的10页遗书后,在尖沙咀天星码头跳海自杀……他为了帮助苦苦追星13年的女儿杨丽娟与刘德华见面并独处而客死他乡,也为他的生命画上了一个悲怆的句号。
 不可否认,追星是当今社会流行文化的一种表现,每个人都有追星的权利。尤其是当今这个张扬个性、信仰匮乏、价值观呈多元化的年代里,追星能够满足人们精神层面的某种需要,只要追得有“度”,本也用不着大惊小怪。但一个人为了追星,发誓见不到“星”就“今生不嫁人”,并把父母弄得几乎倾家荡产,甚至逼得父亲卖肾、跳海自杀,成了一种“病态”,那就值得警惕了。
 从容忍女儿在接受教育的黄金年龄放弃学习、“专职”追星,再到后来“全家总动员”,不惜卖房、卖器官支持女儿追星,家庭教育出现这样的严重问题,早已超过了溺爱所能解释的范围。正是这种不正确的教育方式和对不正确的价值观的过度容忍乃至纵容,最终造成杨勤冀穷困潦倒、倾家荡产助女追星,并在走投无路、愿望不能完全实现后因失望而“纵身跳海”的命运。
 不可否认,媒体在此次事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娱乐化愈演愈烈的宏观语境下,部分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收视率和发行量,在杨丽娟和刘德华的“追”与“被追”的游戏中,部分媒体有意提供了让他们表演的舞台,甚至进行精心策划,助长了杨丽娟的痴迷行为。去年,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强势媒体都对痴狂“追星女”作了连续报道,单纯从 新闻 传播角度而言或许无可厚非,但从媒体责任角度而言,有些媒体在报道的同时,没有批评引导这种不理性的追星现象,反而煽风点火鼓动“刘德华要尽快与追星女见面”。
 其实,不少人都有过偶像崇拜和追星的经历。喜爱明星,并不是罪过,但痴迷甚至完全失控,就是病态了。把追星当成惟一的人生,不仅会让明星望而生畏,敬而远之,更会给自己和家庭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因此,当“追星”追得家破父亡的悲剧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不仅仅是同情和悲伤,更多的是需要警醒和反思。但愿杨丽娟一家的非典型个案能够给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不理智追星现象,敲响一记警钟。
 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追星现象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如何让他们在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时,理性引导他们度过这段危险期,及时矫正自己的人生坐标,需要每个家庭、学校、社会、还有媒体以及艺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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