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情形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本报讯 实习生程敬新、记者陈佳报道:为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我省制定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即日起实施该办法,教师若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师德考核将“一票否决”。
家长代表督促师德考核
根据办法,师德考核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的教师。各地各校要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及一线教师代表为成员,教师代表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30%。同时,成立师德考核监督小组,邀请家长代表参加,督促本地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开展。
师德考核分四个等次
办法规定,教师师德考核每学年末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的等级评定,应在逐项打分的基础上根据总分确定,总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15%。
4种情形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若教师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以及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教师师德考核将“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结果,载入教师师德档案。
师德不合格评优晋升受影响
办法规定,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和奖励。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及下一学年中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撤消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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