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消息:记者昨从市价格举报中心了解到,近日,有不少学生家长向市价格举报中心咨询和举报关于退学学生怎样退学费的相关案例。即学生向学校缴过费后,由于某些原因退学,不在缴过费用的学校上学了,所缴学费应当如何退还?昨天,市价格举报中心针对此类情况,予以权威答复,并表示对违规的学校将严查。
幼儿园:三个月内 退还一半保育教育费
关于幼儿园退保育教育费的政策。根据相 关政策,保育教育费一般按学期收取。入园幼儿在三个月内自行退(转)园,退还一半保育教育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费。
民办学校:三个月以内 退还三分之二费用
关于民办学校退学费的政策,根据相关政策,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其他民办学校按学期收取。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高校:按月计 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关于高等学校退学费的政策。根据相关政策,高校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退学学生的代收费用应在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因外出实行不住校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民办高校按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中专生和中小学生: 受处分被退学不退费用
关于中专生和中小学生退学费的政策。根据相关政策,中专生和中小学生转(退)学规定有所不同。对中专生的退学费规定是:入学新生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因各种原因自行退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50%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对中小学生转学退费的政策是:学生因各种原因自行转学的,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50%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大中专生和中小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
公办高中择校费: 按已学习时间计算退还
关于公办高中择校费退费政策。根据相关政策,择校生录取后,已缴纳择校费并取得学籍,但尚未参加学习而中途转、退学的,可退还三分之二的择校费;已经入学并参加学习的学生,因全家迁离省辖市境需转学的,可按已学习的时间计算退还部分择校费,除此以外,对中途转学或退学的,不退还已收取的择校费。
市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提醒有关学生及家长,如果确实中途转学而且符合文件规定,学校应当退还一定费用,若学校退费不符合文件规定,可以向12358电话反映,物价部门将据实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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