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2022年秋季招生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
①集团各园区:
园区 |
年 龄 段 |
新生班级数 |
年龄范围 |
实验园 (欣苑街502号) |
小班 |
2 (小班阶段暂用教职工活动室办班) |
2018.9.1至2019.8.31出生 |
大洋园 (大洋路305号) |
小班 |
5 (其中1个混龄班,中班转至实验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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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园 (灯塔街308号) |
小班 |
5 (其中1个班中班转至实验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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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辰园 (天辰锦园30幢) |
小班 |
6 (其中3个班中班转至实验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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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清华园 (水木清华北苑小区47幢) |
小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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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园 (海潮弄21号) |
小班 |
4 |
②集团托管园:
园区 |
年 龄 段 |
新生班级数 |
年龄范围 |
山水园 (山水嘉苑小区20幢) |
托班 |
3 |
2019.9.1至2021.2.28出生 |
小班 |
2 |
2018.9.1至2019.8.31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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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童话园 (庆春街639号) |
托班 |
4 |
2019.9.1至2020.6.30出生 |
小班 |
2 |
2018.9.1至2019.8.31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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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4日上午8:30至6月5日下午5:30,逾期平台关闭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浙里办”选择行政区划为丽水市,搜索“入学(入园)报名”,入学区域选择“市直”,进入丽水市实验幼儿教育集团报名平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报名平台)。
四、报名材料
1.父母及幼儿户口本信息页;
2.房产证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或“浙里办”报名当天下载的不动产权属证明;
3.幼儿父母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
提示:以上材料需原件拍照,原图上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公布
2022年6月18日在“浙里办”报名入口登录后查看录取结果。
(咨询优师教研2381103、2381106)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2022年5月24日
本 期
编辑/吴志强
审核/戴和英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