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书本虽小却让我们能够从中环游世界,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既能从中获得大量知识,也能得到一些人生感悟。您想起写作品的读后感就不知道从何入手吗?有关“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的内容是我们为您带来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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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在阅读中我们常常可以感到更多的快乐,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说空话,要斟酌自己的词句。下面是编辑为你推荐的“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1】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很多书有《孙子兵法》,《三十六计》,《红鞋子》,《淘气包埃米尔》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淘气包埃米尔》了。
这本书是瑞典阿。林格伦的著作。作品给我们展示一个小男是多少的淘气,但却也有让我们爱到他可爱的一面,她让整个人物具有灵性。
在读完第一章后,我就有一口气看完全书的冲动,因为一开始埃米尔要喝汤却把头卡在汤罐子里,这段描写的很细致,虽然有些夸张,但这种夸张也合情合理,并且通过这个情节也能将其他人物性格也展示出来,如埃米尔爸爸的爱算钱,埃米尔妈妈对儿子的关心,让做为读者的我能及时了解到。这本书十分有趣,内容很吸引我,让我有爱不释手的感觉。例如埃米尔得到了一匹马,一头猪和一只鸡的过程,情节跌坠起伏,具有趣味性。埃米尔的淘气让不少人头疼,让大家都为卡特尔特庄国有这么一个孩子而感到惧怕。我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它总能使人发笑,我想一本好书莫过于我们在阅读中感到快乐。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这本书讲了一个淘气的小男孩埃米尔的一些淘气的事,包括他在风雪中把病入膏肓的阿尔费雷德拖到医院救治的事。
书中写埃米尔淘气的事情让人看了觉得捧腹大笑,如果我有这样一个淘气的弟弟,我也会被他气得哭笑不得。我觉得他虽然淘气,但也挺惹人喜欢的。他善良、勇敢、敢作敢当。埃米尔每次淘气后被妈妈关在木工房里作为惩罚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他在做木头老头儿,还曾想把它们卖了挣钱,这说明他很能干。他还懂骑马的有关知识,是一个优秀的驭手,精通赶车。他在救长工阿尔费德的时候,不怕风雪严寒,冲破所有困难把病人送到医院,他的事迹让人感动,对淘气包产生了敬佩之情。
村民们说这个淘气的埃米尔长大了不会有出息,但书中说他长大以后当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其实淘气的埃米尔对世界充满好奇,他敢于尝试,不惧怕失败和责罚,同时又具备爱心与责任感,为未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说淘气的小孩子长大后不一定没有出息,关键是看如何引导。
老师点评:
小作者善于抓住淘气包埃米尔所做的事情进行简要的叙述,勾画出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尤其是埃米尔勇敢、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3】
暑假,老师推荐了一本书叫“淘气埃米尔”我越读越有兴趣。
这篇文章故事发展主要问题讲了:一个学生名叫埃米尔的男孩,他居住在伦纳贝亚村的’卡特胡尔庄园,他的外表虽然看上去很乖,可实际情况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会讲斯莫兰的方言:“俄要俄的猫子,俄要俄的墙”方言作为一出,让我忍俊不禁。
当我读到他的永久救助阿尔弗雷德,深受感动,他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雪钻进他的耳朵,挡住了他的眼睛,他什么也看不见,他希望至少能在路上看到他的手套擦拭雪的脸,但仍无法看清路面,二盏彩灯和着雪爬犁将无法正常工作。路已经走了,只有地面上的积雪,受环境的描述,突出了艰难的时刻,但也反衬正义,勇敢和坚强,有爱心和同情心的埃米尔,虽然父母强烈反对,关他木工房,他不在乎。
他真的让我钦佩,我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就会害怕,会打退堂鼓,临阵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比埃米尔太渺小了,我想从他身上学到永不放弃,坚强不屈的性格。
虽然埃米尔顽皮捣蛋,但在现实中,他是个好孩子,他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社会的总统,让人们改变对他的看法,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4】
在伦纳贝亚有个男孩,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他是谁?他就是童话外婆—-林格伦笔下的淘气包埃米尔!
故事里的埃米尔是那么的顽皮,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又是那么的勇敢,帮助女士捉住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而全然不顾自己还只是个孩子,有时,他还非常富有正义感,他为邻居的孤寡老人准备了丰富的晚餐,并惩罚了母老虎般霸道的救济院女领班;哦!有时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可是,埃米尔就是埃米尔,虽然总是戴着帽子扛着一槍一,一年到头淘气闯祸,可他还是大家的开心果。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埃米尔的勇气:当他看到盗贼麻雀行窃时,并没有害怕退缩,居然还用木头做的假一槍一吓住了盗贼,从而为警察赶来赢得了时间;还应该学习埃米尔的具有正义感:他骗开了苛刻的女领班,为了让孤寡老人能去他家里吃上一顿丰富的晚餐,更应该向埃米尔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小猪快要病死的时候,全心全意地照顾着他……但是我们可不要学他那么淘气喔!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5】
我是一个比较调皮的孩子,可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中的主人翁埃米尔比我还要淘气10倍,甚至100倍。他才是一个十足的淘气包。
就举一天发生的事来说吧,这天他犯了二次错误。
第一,它刚刚在黑板上做出了一道十分难的数学题,教师叫他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他居然当着大众的面,亲了一下女数学教师的嘴。他的行为是如此的丢脸,所以,这个月伦纳贝亚地区的同学以及教师们都明白了这个超级淘气并且成绩又是超级好的埃米尔(可是他的种种淘气行为已经在伦纳贝亚出了名)。
第二件,是一件不是发生真正火灾的事情。这一天,他刚刚蹲完木房(他每次犯错误,都得蹲这间木房,他每一次蹲木房,都要削一个木头人,到他成为社区委员会主席以前,他已经一共削了196个木头人。),他妈妈的朋友就来到了他家,跟他妈妈谈一些事情。埃米尔经过请求,拿到了他妈妈的朋友的放大镜。他发现,放大镜能够把阳光聚集到一个点上,于是他把放大镜的光都聚集在他妈妈的朋友的帽子上的羽毛上。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羽毛烧着了……为此,埃米尔又蹲了一次木房。
他爸爸死也不肯相信他居然成了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人。
《淘气包埃米尔》是由瑞典著名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写得十分幽默、搞笑,这是一本童话书,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分的好看。想看的同学能够经过网购、图书馆借阅。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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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里写出埃米尔怎样淘气。只要埃米尔做错了事,就得关在木房里。埃米尔可不像普通的孩子一样,错做事就在木房里呆呆的坐着。埃米尔会把许多好吃的藏在木房里,只要被关在木房里一次就削个奇怪的木头人。
埃米尔有个妹妹,叫伊达。我读她的名字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像一个东西的名字。后来,我才发现是益达口香糖的名字。这本故事中每个细节都写的非常好,所以比较好读。这本书最后一个故事最感人。
一天晚上,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特去看医生。经过了重重难关,埃米尔都勇敢的过了。他这一举动,让所有人都把埃米尔的淘气全都忘记。让所有人都为他欢呼……
埃米尔虽然小时候,非常调皮所以削了369个木头人,但是长大当了总统。很厉害吧。希望大家看看这本书。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2
在瑞典的伦纳贝亚住着一个小男孩,他就是埃米尔,也许他有些淘气,但他心地善良、可爱,做了很多好事。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还有他那最喜欢戴的“猫子”扛的“墙”。
令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埃米尔把伦纳贝亚最厉害的小偷——“麻雀”抓住的事。“麻雀”最喜欢在游乐场里活动,一天埃米尔正好奇地看一位长胡子的女士表演,突然“麻雀”冲了进来对女士说“立即把钱给我,不然我就揪掉你的胡子!”女士的脸都吓白了,正在她把钱交给“麻雀”时,机灵的埃米尔对女士说“拿我的‘墙’!”于是女士把埃米尔的枪拿起对着“麻雀”,麻雀以为是真枪。女士说:“举起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在那时,埃米尔趁机喊来了警察,警察最终把小偷“麻雀”抓走了。这件事可不是5、6岁小孩能做的事,可埃米尔却做到了,帮忙警察抓住了小偷。我真的太佩服他了。
埃米尔即善良又勇敢,他还冒着暴风雪独自驾着马车,将他快要死的最好的朋友——阿尔弗雷德送到很远的医生那,将阿尔弗雷德救活了。一个小孩子救了一个大人,埃米尔真的太了不起了。埃米尔的伟大举动受到整个伦纳贝亚人的称赞。
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感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他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也要当这么一个小孩!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3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部趣味而搞笑的小说,它的幽默风趣,让我一口气读到了第11月。
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天性好动并且十分顽皮的小淘气包,他的脑子里有许多的鬼点子;小伊达,是埃米尔的妹妹,她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天使;还有可亲的爸爸、慈爱的心灵手巧的妈妈,一个勤劳的长工和一个愚笨的女佣。他们生活在伦纳贝亚村的卡尔胡特庄园里。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一天,他们的午餐里有肉汤,埃米尔最喜欢喝肉汤了,肉汤是盛在一个刻着精美图案的陶瓷罐里,肉汤差不多都喝完了,只剩下罐底的一点汤了。于是,埃米尔便把头钻到了罐子里舔完了剩余的汤,正当埃米尔想把头伸出来时,罐口卡住了埃米尔的头,大家使尽了所有法子,但还是怎样也拿不出来,没办法,只好去医生那里。到了医生那,医生说了声“你好”,埃米尔也向医生鞠了个躬,谁知刚鞠下去,“呯”罐子变成了两瓣。原先埃米尔弯下腰的时候,头撞到了桌子上,医生开玩笑说还赚了一克朗,爸爸为了奖励埃米尔,便给了他五厄尔铜币。回家的路上,被顽皮的埃米尔吞进了肚子里还说:“啊呀,滑得这么快!”看到那里,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再去医生那里,医生说:“只要吃五个面包,过几天就会自我出来的。”读到那里,我笑得肚子都疼了。回到家,爸爸把破了的罐子粘合上,放在桌子上。晚上,妹妹问埃米尔:“你是怎样把罐子套到头上去呀?”“很简单。”埃米尔说完,便轻而易举地把罐子套到了头上。这下又麻烦了,罐子又一次被卡在了头上拿不下来了。妈妈看见了,只好把它砸碎了。
接下来,还有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猪血泼到爸爸身上害得大家吃不成猪血豆腐、把妹妹升到了旗杆顶上,为的是让妹妹看风景、把老鼠夹放在桌子底下,没想到夹住了爸爸的大脚指……每做错一件事就要被爸爸妈妈关到木工房去反省一次,关在木房里的埃米尔就做一个木头人,到此刻,他已经有三百多个木头人了,也就是说他被关了三百多次了。读每一个故事都会使我哈哈大笑,大家算一算我捧腹大笑了多少次。
作者林格伦真不愧是一个讲笑话的高手,竟把埃米尔写得这么生动趣味,能让读者百看不厌并且笑声不断,我和埃米尔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啊!埃米尔!你虽然顽皮淘气,可是太可爱了,我喜欢你。啊!《淘气包埃米尔》给我带来了这么多得笑声、这么多得欢乐;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和无穷的智慧,我太喜欢读它了,但愿它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欢乐。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里写出埃米尔怎样淘气。只要埃米尔做错了事,就得关在木房里。埃米尔可不像普通的孩子一样,错做事就在木房里呆呆的坐着。埃米尔会把许多好吃的藏在木房里,只要被关在木房里一次就削个奇怪的木头人。
埃米尔有个妹妹,叫伊达。我读她的名字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像一个东西的名字。后来,我才发现是益达口香糖的名字。这本故事中每个细节都写的非常好,所以比较好读。这本书最后一个故事最感人。
埃米尔的最好搭档阿尔弗雷特。中了血中毒,那时正好下着茫茫大雪,如果不去看医生。阿尔弗雷特可能会死亡。但是那么大的雪,如果再去看医生,可能去的人也会死亡。所以埃米尔的爸爸坚决不同意去看医生,虽然埃米尔的爸爸很想带阿尔弗雷特去看医生但是……
一天晚上,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特去看医生。经过了重重难关,埃米尔都勇敢的过了。他这一举动,让所有人都把埃米尔的淘气全都忘记。让所有人都为他欢呼……
埃米尔虽然小时候,非常调皮所以削了369个木头人,但是长大当了总统。很厉害吧!希望大家看看这本书。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5
埃米尔是一个住在伦纳贝亚的小男孩,一双圆圆的蓝眼睛,一个红扑扑的圆脸蛋,和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些脸部特征似乎都带给人们一种听话的影响,遗憾的是,这个看似听话的小男孩却是大家公认的淘气包。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他长大以后,居然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埃米尔总是戴着他的“猫子”——一顶黑帽舌,蓝顶子的帽子,扛着他的“墙”——一只木头做的枪,一天到晚淘气个不停。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他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够看到整个城市,把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结果被爸爸关进了木工房;为了能喝到罐子底下的汤,把头伸进了汤罐里,结果拔也拔不出来;不小心把猪血扣在了爸爸头上,结果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老人儿;他还把一只小青蛙放进了送咖啡的篮子里,随后闯下了几乎说不出口的大祸。埃米尔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凶狠的济贫院女领班。他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他总是调皮个不停,但却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埃米尔小时侯是那样调皮,而长大之后,却出乎人们预料的成为了一名社区委员会主席。想起曾经听到父母对那些不听话的小孩说:“你那么不听话,长大以后肯定不会有出息。”看到老师在学生们畅谈自己理想的作文下面写上一句讽刺的话,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我看来,谁都不能肯定的说某个小孩长大之后会变得怎么样,也没有人有权利来讽刺孩子们心中的远大理想
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故事:作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梦想”。有一个女孩子,她在这篇作文中写到自己想做一名女飞行员。然而,老师给这篇作文的等级却是C。女孩非常不解,便去问作文老师,她得到的回答是,理想不现实,建议从事普通职业。虽然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但女孩并没有放弃,她把梦想藏在了自己心里。终于有一天,她成为了一名骄傲的女飞行员!那位曾经打击过她的作文老师非常感动,她对当初那个女孩说:“我讽刺过许多孩子的梦想,但只有,依然没有放弃,还是为自己心中的理想奋斗着,正因为这样,你才有今日的成功!”
相信自己,只要心中有梦,就有可能实现!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6
今年寒假,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是由被称为童话外婆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林格伦写的,十分有趣,埃米尔也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埃米尔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听话,但他却是一个淘气包。他顽皮,正义,勇敢。他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于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般的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他有四个好朋友,他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骑着鲁卡斯,抱着小可怜儿,一年四季到处淘气闯祸,所有人看见他都只能摇头叹气,可谁又会想到他会成为了社区主席呢!
埃米尔是个可爱的小男孩,我认为他以前很淘气,可哪个孩子不是这样的呢?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懂事,当他成为了社区主席,也许人们已经淡忘了过去的埃米尔是个怎样的小捣蛋鬼。
想想我也是一个惹老师、父母生气的淘气包。教过我的老师说我上课不够专心,妈妈说我患上了多动症,原来这一切都是调皮惹的祸。看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也想像埃米尔那样,不能光是调皮,还要勇敢、正义。如果调皮是他的缺点,那么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他的小伙伴们,最终他成为了社区小主席。
林格伦笔下的埃米尔让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也不会因自己的调皮好动而感到自卑了,我要像埃米尔一样找到自己的长处,让身边的人也感受到,真正的喜欢我!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7
这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跟以前读过的《长袜子皮皮》、《疯丫头马迪根》几本书一样,资料十分搞笑。
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是: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把自己的亲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每做一件坏事,爸爸就把埃米尔关进木工屋里,他觉得无聊,就会削一个木头老头,()等他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竟然削了184个木头老头。
最感人的一段情节是:埃米尔举办卡特胡尔特报销大宴会,捕狼陷阱里活捉女领班。在埃米尔家的附近,有一个济贫院,里边住着许多可怜的老人,有一个女领班负责管理老人的生活。埃米尔家好心送给老人的食物却被女领班偷吃了,埃米尔明白后很生气,他趁女领班外出的时候,悄悄地把老人们放出来,去自己家的宴会上吃大餐。女领班在回来的路上一不留意掉进了埃米尔的捕狼陷阱,真让人解气!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埃米尔的确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但他却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很多小孩远比不上的,我也要向埃米尔学习,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顺便带一点淘气,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可爱孩子!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8
《淘气包埃米尔》是我在网上为儿子“漂”来的书。儿子还忙着攻读《猫武士》,我就一“读”为快了。
展卷而读,惊奇地发现原来这本书的作者竟然和《长袜子皮皮》的作者是同一个人,都是瑞典的童话外婆—林格伦。(自己有点闭塞了)儿子的班主任向孩子们推荐了《长袜子皮皮》,我只是看了看简介,还没来得及购买,现在,就让我先从埃米尔的身上感受童话外婆的精彩吧。
接下来,每一天晚上临睡前的那亲子共读的二十分钟里,我开始步入淘气包埃米尔的世界:
埃米尔很淘气,屡屡闯祸。他为了喝到汤罐里的最后一点肉汤,居然把头伸进汤罐拔不出来;他在父母举行的一场盛大的宴会上把自己的妹妹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他用老鼠夹子捕鼠却意外地夹到了爸爸的大脚拇趾上,他还一不小心把一瓷盆猪血浇到了爸爸的脑袋上;在全家赶集的日子里,埃米尔踩着高跷像一颗炮弹一样掉进了彼特尔夫人的蓝色浆果汤罐里;他甚至骑着一匹小马闯进了市长大人的宴会上,又一不小心点燃了市长先生为庆祝生日宴会而准备的烟火,把市长炸得像一只大黄蜂一样在花园里团团乱转。
埃米尔很聪明。他善于运用智慧为自己挣钱,他先是从马贩子那里赢来一匹小马,然后又用自己的收入买到了一只瘸腿母鸡洛塔,瘸洛塔为他们家下了很多的蛋;他还救活了一只小猪“小可怜”,并且把小可怜培养成了一只能够装死、跳绳、伸出右蹄表示感谢的小可爱。
埃米尔很善良。他在圣诞节的前夕,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宴请了一群济贫院的孤寡老人,把家里准备招待亲友的食物全部都吃光了,他还经常探望这群老人,为他们读报。
埃米尔很勇敢。当他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在暴风雪的夜晚染上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大人们惧于暴风雪的威力不敢把长工送往医院,他却在黎明时刻顶着风雪,架上雪爬犁,拉着阿尔弗雷德艰难地送到了医院,最终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
埃米尔走到哪里,他就把祸闯到哪里,谈起卡特胡尔特庄园的小子,人们都说他确实有点不寻常。埃米尔就在他不断的闯祸中,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勇敢、机智、活泼地长大了,他并没有成为一名坏小孩,而是当选了一名社区委员会的主席,成为整个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子汉。
埃米尔的故事读完了,但埃米尔的形象却已经鲜活的生长在我的脑海中了。他那些惊天动地的淘气故事每每想起都让我忍俊不禁。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如果他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做父母的能够承受住他那份淘气吗?埃米尔有一位宽容的妈妈,她在孩子每一次的闯祸之后,都会宽容他的行为,甚至当女仆丽娜建议“为了保证宴会的万无一失,先把埃米尔锁进房子里吧”,她都会用责备的目光望着她,强调说:“埃米尔是一个很令人喜欢的孩子!”。埃米尔还有一位宽厚的爸爸,不论埃米尔的淘气让他遭受了多大的尴尬,他至多就是把孩子关进木工房让他自省,而埃米尔在这所木工房里却利用这个机会削了很多的木头老头儿。埃米尔没有因为他的淘气而遭受挖苦谩骂,更没有受到拳打脚踢,他就这样率真、自由、健康的长大了,孩子的本性没有受到一点扼杀,埃米尔父母的教子方法是否该引起我们做父母的深思呢?
一部《淘气包埃米尔》,是一个孩子的’故事,也是一个家庭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精彩,更充满了智慧。
关于《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篇9
最近我看完了《淘气包埃米尔》一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书中最调皮的主人公–埃米尔。他虽然淘气,但在淘气背后,还隐藏着知错能改和善良的一面。
他有淘气的一面,他的淘气事迹全伦纳贝亚的人都知道,而且都让人哭笑不得。让我们来听一听吧,有一天,卡特胡尔特庄园内要举行盛大宴会,需要升国旗,国旗还没升的时候,埃米尔和他的妹妹小伊达来到国旗架边看。突然间,小伊达的好奇心又犯了:她想看到马利安娜隆德那里。于是埃米尔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把小伊达放到国旗架上方,再像升国旗一样把小伊达升起来,一向升到最高空,但是小伊达还是不能看到马利安娜隆德,就这样小伊达一向悬挂在空中。直到客人问起为什么要升国旗时埃米尔告诉了他们那是小伊达。爸爸听了后十分气愤,把埃米尔放到木工房反省。哈哈哈,看过了以后,我都要笑喷了。是的,把人升到国旗架上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呢?
随后,他还拥有知错能改的一面。正因埃米尔从来没有连续犯过同样的错,这就代表了了他知错能改。这点我们能够向他学习。
最重要一点,埃米尔善良。有一天,埃米尔家的佣人——阿尔弗雷德用刀不留意划破了自己的手,染上了血中毒,明天不好的话就得看医生。但阿尔弗雷德晚上就快不行了,而且外面还下着大雪,期望更渺茫了。但埃米尔下定决心要救阿尔弗雷德,于是他把他家的雪爬犁和他们的马——鲁卡斯带上,在冰天雪地里慢慢地滑行着。快到那里时,埃米尔他们被淹在冰里了。幸好有个从马利安娜隆德犁雪机开来,把他们送到医院,阿尔弗雷德最后得救了。经历过这事后,埃米尔的淘气逐渐被别人遗忘了,在他们心中埃米尔是一个淘气、知错能改和善良的孩子。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虽然没有像埃米尔那么淘气,但却还有一些小毛病没有改掉,例如:上课会忍不住去跟别人讲话等等,我也要在这个学期里改掉,让老师对我有个好印象。
落花生读书笔记
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读完作品后,很多人的内心都深受触动。读后感中的叙述应该要形象生活,要简洁明了。编辑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落花生读书笔记》,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
前些天,我读了《落花生》这篇文章,其中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文中说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当中有一些人,只顾及外表的美丽,却将内心的美置之不理。
我曾经见过一位盘着头发,穿着连衣裙,打扮得很时髦阿姨。她拿着香蕉皮随手扔到路边,若无其事地走了。旁边一位衣着朴素、相貌平平的路人看见了,毫不犹豫地拾起香蕉皮,扔到垃圾箱里。我觉得,比起那位打扮漂亮却失去了美丽内心的阿姨,不起眼的路人更值得我们赞赏。他们那些只讲体面但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人,难道不是一些只供观赏的花瓶而已吗?
你们总听说过包青天吧?他是个家喻户晓的人。他的脸黑漆漆的,一点都不好看。可是,他帮助过多少人,破了多少生死疑案,还了多少人的清白!他就像《落花生》里所说的那样,是个外表不好看,但对人民有贡献的人!人有美丽的外表固然好,但外表美绝对不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我认为不图虚名,默默无闻地奉献的品格更为可贵,更了不起,更让人敬佩。让我们都来做一个不求外表美丽,只求内心纯洁和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吧!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2)
前些天,我读了《落花生》这本书,书中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在《落花生》中,作者借落花生来表明自己的心志。“父亲”先把花生与桃子、苹果和石榴相比,通过果实的颜色、样子以及果实的成长位置比较,说明花生没有桃子、苹果和石榴美观,但是它却有内在的最可贵之处:朴实无华,默默奉献,不计较比利。“父亲”并不是说桃子、石榴、苹果没有用,而是指他们外表的美与花生内在的美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更为重要的是内心美,实实在在多为人民做好事。一个人外在无论不怎么美的人,也能默默无言的去努力,给他人带老好处的人,应该更了不起,也更加让人佩服。“父亲”就希望“我们”能做这样的人!
文中说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示。我们当中有些人,只顾表面的美丽,却将内心的美置之不理。
我曾经看见过盘着头发,穿着连衣裙,打扮的很好看的一位阿姨,她拿着香蕉皮随便一扔,然后就走了。旁边站着一位穿着朴素,相貌一般的路人看见了,捡起香蕉皮,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觉得,比起那位打扮漂亮却内心不美丽的阿姨,不起眼的路人更值得我们赞赏。他们那些只讲体面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人,难道不是一些只供观赏的花瓶而已吗?
你们总知道包青天了,他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他的脸黑漆漆的,虽然一点都不好看,但是他帮助过多少人,破了多少生死案件,还了多少人清白!他就像《落花生》里说的那样,包青天是个外表不怎么好看,但对人民绝对有贡献的人!
对于那些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的外表其实并没有什么用,外表美怎么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呢?如果一个外表一般的人不计较个人得失,真心为他人着想,也许比外表赏心悦目更美。所以我们也要像落花生一样默默无闻、毫无怨言的努力给别人带来好处。
去年,我在杭州陈经纶体校读书,成绩一般,因为那里是体校,只注重体育方面的发展,所以在文化课上落下了很多。由于各种原因,我又回到了我们湘师附小读书,回到了原来的班级。爸爸让我回来后,要好好读书,争取把以前落下的好好补回来。就这样我回到了原来的学校,回到了原来的班级。虽然我在文化课成绩上老是拖班级后腿,但是在我的参与下,在班级同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学校举行的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大家都说是我的功劳,我不敢居功,这里面也凝聚着原先在体校沈教练的多少心血啊!没有他的刻苦训练,没有我今天体育方面的成绩,沈教练他们就是不追求表面的荣誉,而是把劳动果实默默地奉献给别人的人,他们这样的人才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人!
人能美丽固然好,但对外表的美绝对不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我认为不图虚名,默默无闻的为人民服务的人,就是最美的人,他们就像落花生一样。
只要有价值,花生也能美丽;只要充满阳光,只要内心充满阳光,内心的美就会换发全身,美丽无处不在!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3)
《落花生》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读的,因为文章的每一段话,都包含着一种深刻的道理。
文章写道:“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花生矮矮地长在地里,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这句话表面是说花生不像桃子、石榴那样炫耀自己的果实,而实际上是指社会上有的人能说到,但缺乏吃苦耐劳,是实于的精神,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工作就自已为了不起,整天像蝉一样叫;而有的人,虽然不善于言淡,却一心扑在事业上,苦干、实干,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这句话也提醒我们做人不要做华而不实的人,而要做不图名利,只求有益于社会的人,“落花生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不是外表好看而没有实用的东西。”这句话说明了一个人生的道理:一个人的外表并不重要,只有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成为受人尊敬的人。
一个人,虽然长得美,可是心灵丑恶,这样,即使她打扮的花枝招展,人们也会厌恶她。“人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做只讲体面地人,而要做有真实本领的人,只有兢兢业业地做有益于人民的事,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还告诉我们做人要像落花生一样,踏踏实实的,做一个心灵美、语言美、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的人。这种人,人民需要、社会需要、祖国更需要。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4)
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还以为这篇文章是描写花生的呢!读完以后,我才知道,这篇文章是写“父亲”教导“我们几个”做人的故事。“父亲”说,花生外型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对人有好处。花生一般不易发现,只有扒开土才能找到。所以,做人就要做有用的人,不能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正因为如此,许地山才写道:“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上。”是啊,这句话同样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上。古代有许多-臣、小人,他们都是依靠甜美的嘴、华丽的外表来博得皇帝的喜欢,而他们阴险歹毒的一面往往表现在对待比自己身份低贱的人身上,这种人最可恶了。
相反,像花生那样的人往往对上司说话都是直言、忠言,对低贱的人是好上加好。比如:三国时期的庞统,虽然相貌丑陋,做的好事(有益于别人的事)数不胜数。历也还有许多像花生那样的人。所以,我下定决心,长大后要做一个具有花生品质的人。
做一个有花生品质的人听起来不难,但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的话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拥有克制力的人才能做到。我相信我自己一定能行!
有关红书读书笔记
怎么书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读完作品这本书后,大家都感慨万千。最好的去记录这种阅读心得的方式就是动力写一篇读后感,下面是由幼师课件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红书读书笔记。
红书读书笔记(篇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书读书笔记(篇2)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激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当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杯具,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我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能够选择,那么,死于悲痛,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红书读书笔记(篇3)
一轮橘红色的夕阳嵌在碧空之中,手中一杯清茗,又翻起《红楼梦》,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怡红公子
“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千丝,悉堆眼角。”宝玉外貌虽是极好,却难知底细。“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谁说宝玉“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晓风不愁敬千点,宿雨还添泪一痕。”这怡红公子一出,也谓孤篇压众。“黄风若解怜诗客,休负今朝挂杖头。”与“冷吟秋色诗千首,醉酹寒香酒一杯。”真是怡红快绿啊!“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梨花一梦。”不谙深离自苦痛啊!
“莺愁蝶倦晚芳时,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花自飘零水自流,可宝玉注定一生不平常,生得一玉,还亦一玉。“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悲剧的结局啊!
潇湘妃子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乃何等的奇妙思想;以“冷月葬花魂”对“寒塘渡鹤影”又是何等的清新自然。“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的外在形象用花和柳可甚是极妙啊!花之温柔,柳之多情,多少人为此折腰啊!“孤标傲世皆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莫不叫人暗暗称绝啊!“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还曰:已是悬崖百丈冰,还黛玉之甚俏啊!“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谁与断肠谁欲诉之?“桂拂清风菊带霜”谁问霜?谁问香?只有风拂人彷徨。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美的事物毁灭给人看。林黛玉这样美的女子逝去,使我伤怀不已。唉,“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
蘅芜君
“聪颖过人,灵巧可人。”宝钗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悲秋之感冗于怀中,以之激发。“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痴,谁怜为我黄花瘦,慰语重阳会有期。”这“归雁远”“晚砧痴”“黄花瘦”“会有期”可真是“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夕阳依旧,清茗却凉。风铃在岁月的沧桑里飘摇,往事在心中轻轻敲打,你的风韵在我的心里流动,手中的你虽已滑落,却留下我终将触不到的旅与梦与殇。
红书读书笔记(篇4)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书读书笔记(篇5)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书读书笔记(篇6)
早逝既是林黛玉的不幸,又是林黛玉之幸也!不是我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且听我细细述来。
如果黛玉还活着,以她瘦弱的身子骨,你能想像她看着宝玉与宝钗过着幸福的生活,在她面前炫耀时悲痛的模样吗?再者,她能理解贾府被抄的打击吗?我想,非也。
在宝玉拜堂成亲的那一刻,高鄂将高傲孤僻的黛玉写得那么微不足道,她没有笑着离开,而是指天哭地地走了,如果是那样的话,她还是我们所认识的黛玉吗?不是。我觉得曹雪芹本意非此。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给不了黛玉幸福。他连自我都保护不了,我们还指望他来保护黛玉吗?整天跟在一群女孩的后面,对她们温柔体贴。你怎样明白他哪一天看上了哪一个女孩,便抛弃了我们黛玉,嫌弃我们黛玉。就如紫娟说的那样:“你的花言巧语我们已经听腻了,就只会抠死人。”他与宝钗结婚后,在宝钗怀有身孕之时,弃她而去,做了和尚,让宝钗独守空房。他对宝钗如此,那么,他对黛玉也能够如此。再者,如果有一天,贾府重整旗鼓,你能想象黛玉洗碗下厨做汤的情景吗?到了数年之后,宝玉突然发现黛玉老了,脸上的皱纹多了许多,再看看,身边的袭人就宛如当年的赵姨娘,他怎得又不想起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呢?
现实世界本来就不应是非黑即白,也许历来许多人悲叹黛玉之身世,可谁又能确定黛玉不是世间的幸运儿呢,毕竟爱过、痛过、哭过、笑过便是人生,既然尝遍人生之酸甜苦辣,亦没有白走世间一趟。她的生命在故事最华丽之处结束,如昙花一现,留下世人的无限唏嘘,也是一幸事呀。
所以,早逝既是林黛玉的不幸,又是林黛玉的万幸啊。
有关双城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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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1
一个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血的印证的不可磨灭的悲惨时代,猜疑、仇恨、惶恐、屠掠的疯狂侵略下人心惶惶。“既然死亡是大自然用来消除万物的灵丹妙药”,那么,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各式各样的死刑无疑是统治者们“清洗”这场由大革命所带来的阴影的“最好利器”。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与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让我们看到,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杀戮无法平定动乱,更不能替代爱。
在这矛盾、冗乱的时代下,狄更斯成功塑造了西德尼。卡顿——“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西德尼卡顿的存在是一场幸福的悲剧,他孤独,他忧郁,他用冷漠的外表面对世间百态,他用“若无其事”杜绝身边的名与利,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的善良让他担心露西会因他堕落,当他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令人动容。
我想,如果狄更斯用大革命下的世间百态,人性万千堆砌起了《双城记》的血肉,那他就用西德尼。卡顿铸造了《双城记》的灵魂。也许遗憾,也许辛酸,更多是祝愿与感动——最纯净,最永恒的爱,像永不凋零的春天永远鲜活的存在。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2
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双城记》读完了。些许震撼,些许愤怒;些许感动,些许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3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这是我见过最精彩的开头,利用工整的对仗、强烈的对比,阐述了那个矛盾交织、爱恨交加、善恶交锋的时代,既光明又黑暗、既有希望又让人绝望,既是天堂又是地狱。
这是一个暗黑的年代,一个盗窃和抢劫频发的年代,这是一个令人没有安全感的年代。这是贵族只手遮天的年代,一个农家孩子偷了六便士就会被处决;而贵族轧死平民犹如辗死一只蚂蚁般平淡;一张盖了印章的空白逮捕令,让贵族们可以逮捕任何人,不经审讯,不费任何手续。
当时作者所处的英国,社会矛盾日趋尖锐,令作者非常担忧,小说开头:“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作者旨在通过法国大革命警醒英国政府,避免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悲剧在英国重演。
本书批判了被迫害人民因恨而不分青红皂白,无法制、无节制地疯狂复仇,杀人不眨眼,以暴制暴,造成社会更大的混乱。也讴歌了那些善良、正直、正义、忠诚、为爱献身的人。
和那个时代相比,我为能生活在这个和平的时代、强盛的时代、繁荣的时代而深感幸福。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4
好词:一无所有、悲悲切切、虚度光阴、容颜姣美、大雾弥漫、安然无事、慈悲泪雨、睛空万里、阳光灿烂、和煦美丽。
好句: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期,这是一个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不要为那些不愿在你身上花费时间的人而浪费你的时间。
爱你的人如果没有按你所希望的方式来爱你,那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你。在遇到梦中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安排我们先遇到别的人;在我们终于遇见心仪的人时,便应当心存感激。
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我的感想:最好与最坏、智慧与无知、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失望、应有尽有与一无所有……存在于那个时代,也存在于历史的每个时刻。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矛盾才是世界的本真”。
在一个最坏的时代,暴力蔓延无边;在一个最好的时代,爱无处不在。“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有关复活读书笔记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你是否为此为写一篇读书笔记而苦恼了。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复活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复活读书笔记【篇1】
1、他身上发生的这一系列可怕的变化,原因仅仅是他不再相信自己,转而去相信别人。至于他不再相信自己,而去相信别人的原因,那是因为如果相信自己,生活就会变得过于困难:相信自己,意味着处理各种问题都不能考虑追求轻松快乐的肉体的自我,而且几乎总是同他作对;相信别人,意味着无需处理任何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总是不考虑精神的自我,而只考虑肉体的自我。
2、如果爱一个人,那就爱整个的他,实事求是地照他本来的面目去爱他,而不是脱离实际希望他这样那样的??
3、只有肚子饿的时候,吃东西才有益无害,同样,只有当你有爱心的时候,去同人打交道才会有益无害。
4、我们活在世界上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以为我们自己就是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这显然是荒谬的。要知道,既然我们被派到世界上来,那是出于某人的意志,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是我们断定我们活着只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显然,我们不会有好下场,就像那不执行园主意志的园户那样。主人的意志就表现在那些戒律里。只要人们执行那些戒律,人间就会建立起天堂,人们就能获得至高无上的幸福。
5、他觉得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社会现实中的种种罪恶,后来,他在《圣经》中找到了答案:人不但不可恨仇敌,而要爱仇敌。
6、那时候他认为必需和重要的是接触大自然,接触曾经生活过、思想过、接触过的前人(如接触哲学、诗歌),现在认为必需、和重要的是人为的规章制度,和跟同事们交往。
7、说来奇怪,这种承认自己卑鄙的心情,固然不免使人痛苦,同时却又使人快乐而心安。
8、他所谓的灵魂的扫除,指的是这样一种精神状态:往往经过很长一段时期的间隔以后,忽然,他感到他的内心生活疲沓了,有时甚至停顿了,就着手把堆积在他灵魂里而成为这种停顿的原因的垃圾统统清除出去从那时候起到今天,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期没有打扫过他的灵魂,所以他从来也没有象这样肮脏过,他的良心所要求的东西和他所过的生活之间也从来没有象这样不协调过。他看到这个差距,不由得心惊肉跳。
复活读书笔记【篇2】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获益匪浅,我觉得《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暴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专制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复活读书笔记【篇3】
文学的力量——《复活》读后感1000字:
用一段相对完整的时间,读大师的鸿篇巨著,很有一种武侠里传说的快意人生的酣畅淋漓的幸福。
我喜欢在夏天大雨过后,关掉空调,在临窗的书桌旁喝着温热的咖啡或茶,边出着汗边与大师经典长篇中的人们对话、交流。有时,带着自己的视角和思考,观察书中的一切,包括环境描写,人物出场时的外貌描写、性格特征介绍,随小说情节发展的人物心理活动描写。有时,又感觉自己完全置身于故事中,对小说中人们的喜、怒、哀、乐,全都感同身受,可以与他们平等对话。
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武侠,还痴迷“陀氏文集”。相对陀夫妥耶夫斯基的不动声色和深澳,托尔斯泰显得更加真诚和广阔,其叙述和文笔也更为流畅和优美,温暖与力量同行。轻轻合上书本,体味着自己内心的波澜壮阔,体味内心一种类似于静水深流的生长和涌动。于是,感觉自己瞬间就理解了作者,理解了作者生命之辽阔,理解了作者的真诚和爱。于是,惊喜地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一种叫做精神的东西。
浩瀚的宇宙,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存在各个轨道,各有轨迹。每个个体生命,都是沧海一粟。但是,即为人,也的确不应妄自菲薄。面对所有的挑战和逆境,只要我们愿意,都可以将这些考验当成一枚海螺,帮助我们将沙子幻化成闪亮的珍珠。同时,人类也很容易凭借辛勤的劳作以及科学的发展的积累,也生出许多膨胀感,习惯带着一种居高临下。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正如主人公聂赫留多夫在帮助玛丝洛娃那样,他不是仅在帮她,更多是在帮自己。他在将真诚的忏悔付诸行动的路上,更是让自己奔跑在接近幸福的路上,其内心是欢欣的。
我们承认,人们乐于追求精神之独立和灵魂之丰盈。同时也特别容易在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重复中,产生迷茫、停滞、甚至沦陷。现实世界的诱惑也颇多,俗话说,向下的惯性似乎总是更容易些。读后感·人们甚至可以在随波逐流中看到慰藉甚至欢乐。所以,珍惜自己生命中的每一次醒悟,清洗灵魂显得尤为重要。
最近看了一部《少年派》的电视剧,高三学生林妙妙的妈妈对她说了一个关于“铅刀鬼”的俚语,说哪怕一把铅做的刀,来到了世上,都想要为自己尽力一番。每个人其实是自我要求的成果。只有那个自由的、精神的存在觉醒了,那么无论现实的你和理想的你之间的距离有多大,对于一个觉醒了的存在而言,一切皆有可能。
正如托翁所言:“每个人都是一颗千面钻石,我们要做的是扫除蒙在钻石各面的灰尘,最终使这颗钻石闪耀出璀璨动人的七彩光辉。”作者:雯暖
复活读书笔记【篇4】
近几天,我得到一本书——。他出现在十九世纪末的俄国文坛。他与、一起成为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
关于这本书的作者,本人,他出生于俄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伯爵,早年受西欧启蒙主义的思想,所以他的前期创作,既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作品中,既不满于专制农奴制,贵族阶级的寄生和腐朽,又憎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但还寄希望于“理想”的贵族,幻想通过温和的。改革使贵族和人民“互相亲近”,变矛盾为和谐。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激烈变动,加上本人紧张的,引起了他的世界观的巨变。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丰满而复杂的形象——温赫柳多夫公爵,这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作者是运用了他的“”,即通过这个人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任务在思考思想的辩证发展,来刻画人物的。
温赫柳多夫由于贵族阔少的劣性,占有了天真纯洁的农奴少女娃,从此把她推入堕落和不幸的深渊。但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罪行,而是贵族阶级对他影响的结果。他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促使他去损害娃。因此,他是贵族地主阶级罪恶的体现者。
总之,这边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他们的性格及复杂,又是完整的,其思想性格的发展变化都是合乎逻辑的。它以深刻的描写而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并成为不朽名著。
复活读书笔记【篇5】
《复活》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书中主要描写了男主人公赫留朵夫的赎罪之路。
《复活》读书笔记:
摘抄:那时他是一个诚实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青年,随时准备为一切美好的事业献身,如今成了一个荒淫放荡、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喜爱的只是自己的享受,那时侯他觉得世界是一个秘密,他怀着喜悦和激情千方百计要解开这个秘密,现在他觉得现实中的一切既简单有明了,一切都是由他所处的现实环境所决定,那时候他认为必需和重要的是接触大自然,接触曾经生活过、思想过、接触过的前人(如接触哲学、诗歌),现在认为必需、和重要的是人为的规章制度,和跟同事们交往。那时候女人是神秘的,迷人的,正因为神秘才是迷人的创造物;现在,除了家里的女人和朋友的妻子,一切女人的功用都是十分明确:女人是他已经尝试过的最好的享受工具。那时候他不要钱,母亲给他的钱,连三分之一都用不了,他可以放弃父亲名下的田产分给他的佃户;现在母亲每月给他一千五百卢布,他还不够用,为了钱他已经跟母亲有过几次不愉快的交谈。那时候他认为精神上的人才是真正的我;现在则认为强壮而精力充沛、兽性的我才是他自己。
我觉得这段写得非常精彩,也写得非常的现实,短短几百字,却生动的描绘出了很多人的人生历程。仔细品尝,我越发觉得作者的伟大与睿智。难道很多人的一生不就是在善、恶的挣扎与对抗中度过的吗?
人从生下来开始,本性到底是善是恶?自古以来便有争议。我觉得人刚生下来时,并无所谓善恶,他们就像一块纯净的不能再纯净的冰块,没有一点污点。在后天的成长中,伴随着自己的个性和生长环境,每个人都会变得不一样,有善,有恶,或者善恶皆有。
我小的时候非常单纯,常常幻想到这世界是多么的美丽,和亲人、朋友们在一起是多么的快乐和幸福,长大了我想干嘛干嘛,但是,随着年龄增长,我发现这世界并不是自己原先所想象的那样,而现在的很多东西也并不是自己当初想要的,但我能怎么办呢?有时你对什么东西非常讨厌,不屑为之,但结果你偏偏要去与之接触,并且还要笑脸相迎,此时你是什么感受?改变它吗?这时我想起了在威斯敏斯特教堂旁边矗立着的一块墓碑,上面刻着一段非常著名的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们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是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了,后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可能要经历各种的磨难和诱惑,各种选择和放弃。也许我的一生也将不停的在善、恶的挣扎与对抗中老去
以后的命运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我的工作是什么我也不知道,现在我唯有紧紧抓住自己的目标,低调的为之奋斗。我在心里默默的暗示自己,不管以后的世界是怎么样的,我都要坚持一份本心,一份与人为善的心,不管善恶怎么争斗,总是邪不胜正的!
摘抄:从那时候起到今天,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期没有打扫过他的灵魂,所以他从来也没有象这样肮脏过,他的良心所要求的东西和他所过的生活之间也从来没有象这样不协调过。他看到这个差距,不由得心惊肉跳。
人们在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信息,好的,坏的全都扑面而来。好的不容易接收,坏的却挡不住,所以我们经常都要定期清扫。
作为一名青年,我比谁都希望进步,我想变得更优秀。然而,在奋斗的过程中,有时总会停滞不前,不仅如此,有时反而会倒退。这段时间基本上都是处于迷茫、懒惰、灰心、郁闷、贪玩等状态之下,怎么办呢?一时想改又改不过来,想马上步入正轨可难了。此时,只有自我反思了,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提高。经过这一阶段之后,神清气爽,明显感觉自己从思想上、精神上进步了许多。因此,常常反思是有助于自己更好的成长的。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睿智人生,我辈所求也。
有关雪国读书笔记
幼师课件网的编辑收集并整理了“雪国读书笔记”。读书是我们驱散生活中不愉快最好的方式和手段,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我们因读书而产生的思想和思考是我们读后感的基础。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
雪国读书笔记 篇1
最近看了川端康成的《雪国》。
和叶子一样,行男也隐喻了传统的日本文化,行男和叶子是一体的。行男这个名字暗示着作者对渐渐离去的日本传统的哀悼,叶子生命的终结也寓意着作者对日本传统文化可能消亡的命运的深沉担忧。岛村象征着外来文化对日本文化的窥探和关照,实为西方文明的隐喻。在驹子火一般的爱情、叶子“内在生命在变形”的死亡、雪国魔力的感动下,他仿佛置身于银河中的灵魂最终受到了深深的浸润,这也象征着日本文化对外来文化的感化力量;驹子有着双重的身份,象征着面对外来文化压力时无力的传统维护者,是作者的化身;同时也隐喻作者在接受外来文化时的矛盾和复杂的心情。
作家以富于抒情色彩的优美笔致,描绘年轻艺妓的身姿体态和音容笑貌。并巧妙地用雪国独特的景致加以烘托,创造出美不胜收的情趣和境界,使人受到强烈的感染。而看雪国的时候,其实,心情是安静的。因为没有特别大的人物矛盾冲突,所以没有了心情的起伏。就如同一个人在静静的欣赏着那一方的雪景。从作品,偷窥作家,直觉告诉我,那一定是一个有着对纯美的东西有种偏执的人。一个人总是在现实和精神上游走,对于驹子。他描写了很多,但是印象反而没有对叶子的印象深刻。虽然,倔强的叶子只是在开头和结尾中出现。但是第一次的出现如果以纯美来形容的话。那么,最后一次的从二楼跌落时候,那个场景可以用凄美来形容,但是那一次的跌落就像个慢镜头,段落不多,却给人印象深刻!
看《雪国》,我突然间想起曾经写下的一些关于火车、旅行的文字来,想想,自己是一个很爱坐上火车去旅行的人。因为坐上火车,就能在陌生的人群中、在陌生的世界中穿行。一路行来,飞驰而来的风景,来往去留的人们,可以让我胡思乱想上好一段时光了。
只是,对风景的描述,比之这样的名著,是绝对无法企及的了。那样凌厉、冷艳、凄美的文字,在《雪国》中频繁出现,却那样自然,似乎是作者信手拈来,却又那样贴切于文章一贯风格和主题。很容易让人沉溺其中。
淡淡的哀愁,抹不开的忧郁,深入骨髓的凄凉。不是普通文字能承受住的重量……
发自内心的悲戚。
喜欢悲剧的我,何时是尽头?人生悲苦、孤独、凄凉如此,也许,不过是庸人自扰之。我是个太容易多想多虑的人了。也许,该多看看喜剧文才好呢。
雪国读书笔记 篇2
初夏的日子,季节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潮热。静静地坐在落地窗前,品读川端康成的《雪国》,冷冽的美感如洁白的雪片落在手心,悄悄融化,恍惚之间,竟不知它是否真实地飘落过,还是只曾出现在幻镜中。
故事讲述了男主人公岛村来到远离东京的乡村旅行,在那里与一位年轻的艺妓驹子和一位纯情少女发生的感情纠葛。《雪国》起笔于1935年,当时的日本正准备全面发起战争。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下,作者并没有写明对战争的看法与态度,而是只用细腻的笔尖,刻画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艺妓拼命地想要生活下去,追求淳朴爱情的真实状态,表现了自己内心对女性的深切同情。
书中的驹子善良、真实、充满勇气,她对自己的未婚夫并没有爱情,却在无助、孤苦的逆境中,为其筹集治疗费用去做了艺妓,在悲惨的命运面前,她没有自甘堕落,而是保护自己纯洁的身体,苦练技艺,艰难地追求更好的生活,她对岛村质朴、热烈的爱情其实也代表了对淳朴、正常生活的渴望与依恋。男主人公岛村的形象似乎总是模糊不清,以侧脸示人,他的形象掺杂沉默与哀怨,对于宿命的无可奈何,对于驹子的爱并没有真正认同且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徒劳”,这一人物的性格特点或许与作者父母早逝,青年时期又遭遇失恋的经历而形成的沉默、封闭的性格有关。
岛村的手指感觉到的是驹子,而看到和听到的却是纯情少女叶子美的近乎悲戚的眼神与声音。他心中惦念着相别一年的驹子,又偷偷欣赏着借助窗外流动的山色映出的叶子的影子,他在自己的意境中对温柔的像慈母般照顾病人的叶子产生了爱意,却又不是世俗男女之间的情欲。行男临死之时,驹子为了送别岛村甚至不愿回去见行男最后一面,但岛村却“感觉到一种生理上的厌恶”,他的内心充满矛盾,他的形象与驹子的形象也相矛盾,在对立中为读者展现了复杂社会的现实和内心压抑的渴望。
书中描画了雪国特有的冷艳的美,与年轻的艺妓充满魅惑的姿态与神情,纯真的言语,处处体现了日本的传统文化蕴藏的美感,表现了作者对于唯美主义的追求,但又只能在现实中追求近似的唯美。在写作手法上,作者善用虚实结合、象征等手法美妙的展示出生活在雪国的人们“徒劳”的宿命,让人感受到雪国那种唯美的矛盾与痛楚的无奈。
读《雪国》或许有似曾相识的模糊,是否每个人心中都存在驹子与岛村这样的矛盾感,向往美好的生活与纯洁的感情,却在所谓的现实宿命中找出艰难地缺口,是真实的存在还是缺乏勇气?二者相比我是更加欣赏驹子的真性情,即时落得空荡的结果,仍然尊重追求的初衷。
读过《雪国》,我们像是跟随主人公一同去旅行,皑皑的雪原、辽阔的山野、夕阳晚照的杉林、自由的飞鸟、美丽率真的姑娘,雪国唯美的倩影摇曳在游人的心里,保持初时真挚的爱恋,即使在宿命陡峭的崖壁上也会盛开洁白而茂盛的花,也许只能绽放一季,却披上过生命的色泽。
雪国读书笔记 篇3
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妖艳而美丽的夜光虫。
我对《雪国》这本小说的感觉很复杂,因为从我看过的小说中没有一本是像这本一样的,而它给我的感觉又有些像沈从文的《边城》。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哀怨和徒劳,哀怨,是因为整本书都是一种冷冷的基调,无论是景物的刻画,还是人物的心情,都让人觉得如冬天的淡淡的风吹卷着读者的心绪。其间描绘的虚无之美,洁净之美和悲哀之美达到极致,令人怦然心动,又惆怅不已。
“在镜中的雪里显出了女子通红的脸颊,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纯洁的美。也许是旭日东升了,镜中的雪越发耀眼,活像燃烧的火焰。浮现在雪上的女子的头发,也闪烁着紫色的光,更增添了乌亮的色泽。”这是岛村与驹子第一次同宿后,驹子早晨梳洗给岛村心里留下的最初印象。”黄昏的景色在镜后移动着,人物是一种透明的幻象,景物则是在夜霭中的朦胧暗流,两者交融在一起,美到虚幻,荒诞却又是当时最荒诞的现实。
“特别是当山野里的灯火映照在姑娘脸上时,那种无法形容的美,使岛村的心都几乎为之颤动。”这是岛村对叶子第一次动心。就如同岛村自己所想“大概这些都是在幻化的镜中幻化出来的缘故。”作者以这两面镜子作为跳板,串联起了整本小说的感情,两面镜子中的驹子和叶子,都是属于岛村的感觉中产生的幻觉。对于驹子,最初也是岛村对于精神美的追求对象,因此只是萍水相逢,但这嚷他有意愿回到雪国,再次相遇;第二次来到雪国,看到驹子沦为艺妓,岛村既惊诧,又似乎在预料之中,他对驹子感情是对美貌的依恋,和对她的怜悯,岛村在驹子身上体会到了“实”,却没有感受到“灵”。也许有的也只是男欢女爱罢了!所以当叶子请求他好好对待驹子时,岛村却表示无奈和惋惜,而叶子却继续以之前驹子的美好形象,让岛村倾心而他却未有对叶子爱的的表示。直到在他离开雪国之前,剧场失火,发现叶子从二楼上掉下来死去,对于追求精神化,人情化爱情的岛村如同是美的幻灭。
至于驹子与叶子之前的关系也甚是微妙。驹子羡慕叶子那么纯粹的存在,叶子却为驹子这样活着而悲哀。驹子爱岛村爱的纯粹而卑微,其实她心中默默地期待岛村带她回去东京,希望岛村能够好好待她,但是驹子却又是一个为生活而生活,为爱情而爱情的人,对生活似乎是一种逆来顺受的乐观,她爱岛村而这样的她在岛村面前觉得不知怎么开口,觉得无颜开口,同时她也早知道回答与结局。她只是缺一个让她死心的致命一击。当叶子帮她问出了心中所想时,驹子暗暗的从岛村的话中得到了结论。叶子看清了驹子与岛村的悲伤结局,当叶子结束与岛村的谈话后,“叶子想要扔掉那只被捏死的飞蛾似的打开了窗户”,这已经暗暗了预示了结尾。她不相信岛村与驹子会有美好爱情,也不相信岛村会把自己带回东京。
爱之所以徒劳,是因为岛村是驹子的全部,而驹子却可有可无。穿过界县那长长的隧道,只有他可以来去自如。而她,哪儿也去不了,谁也留不住,不如纵身一跃。驹子就是叶子,叶子是内心的驹子。
“叶子死去,岛村看见驹子抱着叶子的身体就像她抱着自己的牺牲和罪孽。”
读完这本小说后我了解了川端康成这位作家,诺贝尔奖给他的颁奖词是“川端康成极为欣赏纤细的美,喜爱用那种笔端常带悲哀,兼具象征性的语言来表现自然界的生命和人的宿命。”而《雪国》则被评为史上最美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川端康成的文字总是凄哀而又悲凉的,这和他的自身经历有着莫大关系。
他幼年父母双亡,祖父母与姐姐又相继死亡,一生漂泊无定,逐渐形成了感伤与扭曲忧郁的性格。深受佛教和虚无主义影响,世界级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没给他带来丝毫的快乐,只使他感到厌倦和烦闷。而在他在经历了辉煌的岁月,获得了无数成就加身。他自杀了,或许是他一直以来的压抑而又或许是三岛由纪夫的死刺激了他,未留下只言片语,两人相继自杀,留给了后人无数的疑问。我想也许这就是川端康成一直追寻的自由了吧!我们终归是不懂他的……
雪国读书笔记 篇4
一个百无聊赖的假期,翻阅书架,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之前从未看过的《雪国》(这本是大姐买回来的书),可能是因为无人打搅,仔细咀嚼,熬了一个晚上,终于被我给看完了。
作者川端康成1899年出生在大阪,于1972年自杀离世。幼失怙恃,紧接着后祖父母和姐姐相继病逝。历尽人世沧桑和世态炎凉的他养成了一种孤独忧郁沉默的性格和对世事漠然的态度,因此,在他早期的作品中,不管是《伊豆舞女》和《招魂祭典一景》等,都蕴含着对下层妇女的同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社会现象。但是,由于他后来受日本古典文学和禅宗思想影响很重,逐渐脱离现实,以致原来残留于头脑中的封建主义思想不但未能减弱,反而有所发展。《雪国》这部名著,可以说是他这种前后期思想变化的分水岭。
《雪国》以自幼在东京工商业区成长,是一个地地道道吃祖产的富家子弟(有钱又闲的舞蹈研究者岛村)与一位艺妓(向往美好生活有一定毅力的驹子)和一位纯情少女(纯洁善良的叶子)之间的感情纠葛,向我们展现出一个虚与实、现实与非现实的交融的美的哀怨和冷艳的世界。
《雪国》自始至终都带着一股清淡风雅的悲情曲调,这种悲伤不是刻意描写出来的,而是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这很显然与作者对当时世界的思考有关,也与作者的生活成长背景有关。作者把这种感觉直观地描述出来,便是对纯粹美的一种探寻,更是对自我的一种追寻。另一方面,作者在文中也展现了自我清静空虚的一面,这种空虚与之前所说的悲伤调子是相互呼应的。在我看来,这更多的来自于作者的精神信仰,书中前言提到过作者对禅学和道学的研究,我想这两种讲究宁静与顿悟的学派必然给予了作者思想根源上很大的支撑。或许,正因如此,书中所讲的可能是较为“腐朽”的故事,但却丝毫不影响作者表达出一种思想性上的高雅。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了下来。”
小说开篇以岛村独自乘火车来到雪国为开端,写得简洁而突兀,也暗示了故事发生的平凡与不经意,而这种语调也渲染了全书的氛围,冰冷的场景加以简短介绍可以等同为淡淡的悲伤,全文都是运用了这种表达方式,用近乎吝啬的语言为凄冷张本。这种写法不是同一般小说一样运用故事性吸引读者的思考,而是运用写作手法发散读者的思考,这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小说过于注重故事情节内容的庸俗性。透过开篇第一句话的描述,我们似乎能感觉到雪国的虚无感,似乎能感觉到全文唯美的感受的表达。
“驹子发出疯狂的叫喊,岛村企图靠近她,不料被一群汉子连推带搡地撞到一边去。这些汉子是想从驹子手里接过叶子抱走。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
这是小说的结尾,其与开端的手法是相近的,都带着突兀的感觉,但与开端相比,结尾已不再是原有的平静,当全文的情节在有意无意的反复的时候,作者恰当的安排了一场火灾,并将此作为全文的结尾。岛村面对叶子的死表现出了反常的平静,我想这种平静与小说通篇所贯彻的清灵顿悟感是有联系的,岛村好像从叶子的死中有所领悟。到这里,小说似乎进入了一个高潮,其实也是之前暗淡的悲伤的延续,“倾泻的银河”与开头的“雪”都在为小说的整体氛围推波助澜,但不同的是,“银河”是在作者进行了全文的思考过后的意象,“银河”虽然宏大,但却飘渺虚无。文章至此又走入了另一个虚无的境界,而这种虚无较之开始已经是一种升华过后的了。小说在最后从之前延续的悲伤的缚束中解脱出来,形成了一种清冷的自由感。这里可能表达了作者对自我内心真实想法的一种思考,但我认为小说人物中并没有作者自我意识的原型,而整篇小说的氛围才是作者内心的部分的写照。
此外,小说第六章段末这样写道:
“这样的日子里连音色都不一样啊!”驹子仰头望了望雪后的晴空,只说了这么一句。的确,那是由于天气不同。要是没有剧场的墙壁,没有听众,也没有都市的尘埃,琴声就会透过冬日澄澈的晨空,畅通无阻地响澈远方积雪的群山。虽然她自己并不自觉,但她总是以大自然的峡谷作为自己的听众,孤独地练习弹奏。久而久之,她的弹拨自然就有力量。这种孤独驱散了哀愁,蕴含着一种豪放的意志。
在岛村看来,驹子这种生活可以说是徒劳无益的,也可以说是对未来憧憬的悲叹。不过这种生活也许对她本身是有价值的,所以她才能弹出铿锵有力的琴声。岛村靠耳朵分辨不出她那纤纤素手的灵巧工夫,所以仅从弦音里理解她的感情。但对驹子来说,他恐怕是最好的听众了。的确,岛村虽然选择玩世不恭的游戏生活,可是,他却尊重驹子的思想和人格。或许,也正因如此,让驹子感受到他的不同。
驹子喜欢写日记,喜欢把每天发生的事,读过的杂志都写在日记本上,即便发生的事不光彩,读的杂志也只是简单记录作者任务关系等,她也一直坚持着,这或许与她坚强的毅力和超强的求知是密不可分的。这也让岛村震撼了,但岛村心里仍然挂念着叶子,这或许就是驹子的悲哀!生存是徒劳,爱情是徒劳,一切都是徒劳,但是她还是坚持着,向往着。不得不说,驹子的这种韧性让人折服,令人钦佩!无论身处哪个时代,驹子不依不饶、坚韧不拔、坚持不懈的精神都是值得提倡学习的。
转过身,我们再来看作者笔下那纯洁善良的叶子,她是唯美的,长得美、声音美、在火车上照顾行男美、就连从楼上跌落都是美的(地上洁白的雪景,天空灿烂的银河,衬托着火花的飞舞,一个女人的身体,正直落下,僵直的身体在半空中落下,变得柔软了。然而,她那副样子却像玩偶似地毫无反抗,由于失去生命而显得自由了)。岛村一直留意着叶子,而叶子却一心念着行男,就连行男死了,他还每天坚持为他上坟。这也意味着叶子最终还是会追随行男离去,而叶子又是驹子的精神寄托,因此,叶子最后的离去也反衬出驹子精神的离去。
岛村就像一面镜子一样,折射了两位女主人翁,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丑陋的社会形态。这两个女人都对自己的爱人有期待而无要求,爱得直接纯粹。但这样的爱情是有前提的。对于驹子来说,且不说行男是不是她为了救助而甘为艺妓的未婚夫,行男的行将就木之驱和最后的死亡使得她完全可以自由地爱岛村,可以几乎无顾忌地表达。而娇蕊与振保的爱更是萌生在娇蕊的丈夫出差去新加坡的这段男性空缺的时期。这期间的娇蕊是相对自由的。而且,她有夫之妇的身份为振保提供了足够强大的安全感和说服自己跟她偷吃的重要理由。这几乎可以说是这场红玫瑰之恋发生的先决条件。很难说振保是否爱上了娇蕊,不过这至少是让他难以忘怀的一个女人。而岛村大概是喜欢驹子的,因为她的洁净。这是川端康成反复强调的最初的情感动因。经常被引用的一句话是“女人给人的印象洁净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以严寒的雪国和极度难得的绉丝作为象征性的衬托,除了与日本向往冷寂的艺术追求相关外,或许也是为了凸显驹子虽是艺妓却有着不一般的净。
纵观全书,虽没有什么大的曲折波澜,也没有什么特别华丽的辞藻,却在幽艳、光润的文体底层,如同透过那细细的网眼,充分地展示了充满通透力的描写,就好像是一团雾霾从我们的内脏中弥漫开来,并且渗透到我们的内心深处。他让我从中吸收了在其它书中无法吸允的文学知识。朴实自然、清晰明了、言简意赅是我对《雪国》一书的初识,然而这种认知却须待细嚼慢咽、咀嚼消化,正如《雪国》这部书一样,具有着极其深厚的内涵,值得细细品味。
雪国读书笔记 篇5
当我第一次看到川端康成的《雪国》时,我不禁被这个梦幻般的名字所感动,我想起了过去听到的童话故事。“在积雪最密的地方,会有一个只有你能看到的国家。为这场雪许一个虔诚的愿望,雪停了,愿望就实现了。”由此,我不禁怀疑这大概是一部与爱情有关的作品。最真实的愿望总是和爱情联系在一起的,不是吗?但是当我读到最后的时候,我明显感到困惑。直到二读,我觉得这是一部与爱情无关的作品,只是冷漠的交流,冷漠的疏离。看了三遍,突然意识到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爱。那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爱,建立在雪地上,冷冷无边,却像一颗活泼跳跃的心,绚烂炽热,充满力量。而且有一种类似于《伊豆的舞女》的悲伤。雪,易变易死,《雪国》也创造了瞬间消失的美感。事物是悲伤的,文字是天生的,悲伤而动人。
从东京来的青春岛村在去“雪国”的火车上遇到了一个女人的叶子。他擦掉磨砂玻璃,通过倒影观察树叶的碎片,在我看来,这是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当Shimamura欣赏到树叶脸上稍纵即逝的光芒时,他感叹,同时又有一种悲凉的情绪,楚楚可怜。
全文主线始终围绕岛屋和艺妓驹展开。他们的情感不像男女之间的爱情,而高于朋友之间的爱情。与此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它表现出生动的矛盾,好像他们两个都在犹豫要不要测试。小马驹无疑心地善良,为前未婚夫的病当了艺妓。艺妓,舞女,日语写为“永子”,由此可见其名。那些背叛自己舞蹈的人,无疑是地位低下的。但是驹子有涵养有原则,外表柔弱,内心坚强。
在这本书里,作者用墨水、粉末和装饰品感受到了很多悲伤。物哀既是“物”又是“莫诺觉”,但其目的并不局限于“哀”,而是以“哀”为基础,由各种情绪衍生而来。性质类似于“见物思情”、“触景生情”。哀这个词在日本文学的总结中被广泛使用,表现出一种对转瞬即逝的美异乎寻常的热爱。比如日本人爱樱花,不仅仅是因为盛开的时候很美,还因为花期短,瞬间凋零,美得瑰丽绝对。日本也有一句话,叫做“一会一期”,意思是“缘分一生只有一次”,这是一种略带疯狂的观点,形象地表现了日本人对完美事物的态度。日本有着美丽的地理风光,有雪原、沙滩、美丽的森林、火山和温泉,不同的好风景密集地集中在一个狭小的领土上。而日本正好处于路段交界处,自然灾害频发,“完美的东西都是易腐的”这一理念根植于以美景为荣的日本人心中。还有太宰治、三岛由纪夫、芥川龙之介、《人间失格》 《金阁寺》 《罗生门》等不可多得的杰作,都在巅峰时期的自决之路上。川端康成本人在获得诺贝尔奖两年后自杀。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但也可以看作是根深蒂固的庄稼丧灵的印证。
在《雪国》中,有这样的句子:”.人物是一种透明的幻觉,风景是一股朦胧的暗流,融为一体,描绘了一个与世界分离的象征性世界.她与灯光重叠的瞬间,就像一只夜光虫在夕阳下飞舞,妖娆而美丽。”在全文的最后,村里发生了火灾,让一切都化为乌有,包括树叶的生命。Shimamura并没有过多的陷入悲痛,而是被头顶上的银河深深打动。
整部作品语言优美。在寒冷多雪的乡村,仿佛只有白与黑与灰,棕与蓝的世界,出现了平淡无奇的生活小品的场景,无声无息,徒然飘起。最终,它们都被红色的火焰吞噬,彻底消失了。熄灭的火焰似乎是全文中唯一明亮的颜色,但它的稀有性是为了抹去而存在的。看完全文,心里的情绪复杂难过却不痛不痒。没有激烈的涌动,但深邃的脉搏依然清晰可辨,张力和冲击力更加丰富。生命的燃烧只能用悲伤的美来形容。
艺妓小马驹的前路必然坎坷而漫长。Shimamura的未来也被细微的荆棘刺穿。叶子的未来早就没了。三个人的命运偏离了轨道,走向了一个未知的方向。作者把三个人的毁灭放在我们面前,他清醒的时候,什么也做不了。三个小人,一个哑剧演员,分道扬镳,迷失在世界的洪流中。人,白骨头,失踪,不灵。和当初一样,实现愿望的雪国,一直有一个梦想。悲哀的灵魂弥漫了一代人的雪国,在一次次幻灭的迷途中升华为所谓的永恒。我不得不称之为大爱。
有关雷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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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读书笔记(篇1)
雷锋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他出生的年代,我们的祖国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他不满八岁就成了孤儿。
解放以后,在党和祖国的培养下,雷锋上了小学,他刻苦学习,帮助其他的同学。参加工作后,他事事争先,不怕苦、不怕累。参军以后,他不惜一切帮助战友和老百姓。有一次,雷锋拉肚子,他带病去帮建筑工人推砖。有人问他叫什么?住哪里?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家就在中国。”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省下来的钱捐给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为旅客服务,雷锋做的都是琐碎的小事,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
他做的每一件小事都让我感动,我最喜欢雷锋说的: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做的全都是平凡的事,可是正是这些平凡构成了他的伟大。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向雷锋同志学习,继承雷锋助人为乐的高贵品质,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 让雷锋精神永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
雷锋读书笔记(篇2)
向雷锋学习——读《雷锋》有感
雷锋出身于贫困家庭,小小年纪父母相继去世。但成为孤儿的他并没有伤心绝望,而是不断进取,积极努力,以满腔热情帮助了无数需要帮助的人。
雷锋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他把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寄给受灾人民,送给家庭困难的战友;他经常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到附近的车站扶老携幼、迎送旅客;他出差时,一上火车就为乘客端茶送水、打扫卫生;在下雨天,他看见老人困难的行走,便把老人背回家……
雷锋谦虚谨慎、从不自满,受到夸赞不骄傲,做了那么多好事却从不留名。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雷锋这种精神,默默无闻、尽心尽力的为别人做出贡献。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雷锋”这样的人,比如志愿者,他们为别人指路;维持公共场合的秩序;去山区给贫困生当教师却从不求回报。
“志愿者”这其实是个平凡的岗位,但志愿者们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雷锋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的生命却是最有价值的。我们也一样,不论生命是长是短,都要学习雷锋精神——为人民服务,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开花结果,有意义、有价值。
雷锋读书笔记(篇3)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
一本书,让人读着读着不禁深有感触;一个人,让我们回忆起他时不禁满腔热血;一句句出自他的名言,如今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一本流传万代的书——《雷锋日记》;一个家喻户晓的人——雷锋;一句句我们朗朗上口的雷锋名言。
雷锋说:“一个小小的螺丝钉,机器上少了它可不行。革命也是这样,我们这些人就是大大小小的螺丝钉,缺了谁都不行。”这便是雷锋的钉子精神。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坚守在自己岗位上的螺丝钉。
这是一个催人泪下的真实故事。
他叫吴斌,一名普通大巴司机。5月29日,因高速公路飞来异物,击中了他。他当场肝脾破裂、肋骨骨折,肠子流出。他强忍着痛,在生命的最后几十秒他缓缓换挡、减速、停车、拉手刹,并告诉大家安全下车,然后他倒下了,辉煌地倒下了。他用自己生命挽救了34位旅客的生命。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社会上的螺丝钉——
一位两岁就失明的老人,贾存玉。河北张家口市高新区东辛庄村一位普通村民。贾存玉是个闲不住的人,总想着帮村里做点事情。那时候,每当村里来了报纸信件,总是堆放在大队办公室里,时常会发生丢弃或延误的事情。所以,他48年风雨无阻为村民义务送报、送信,行程达8万多公里,可以绕地球两圈,所送报纸叠起来有500多米厚,从没出过差错。
这些人让我们可歌可泣,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走进了超市,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看着货架上的面包正流口水。我一问才知道,那个小女孩肚子饿了,想买面包充饥,可是自己的钱不够,于是,我二话不说,把自己仅有的两元钱给她,说:“你拿这个钱去买面包吧,放心,这是我送给你的,马上到雷锋纪念日了,我要争做一个小活雷锋。所以你收下这两元钱,当是实现我一个小小的愿望。”之后我就走出超市,躲在了超市门前看见小女孩拿起了货架上的面包,开心地付了钱,她走出超市蹦蹦跳跳地回家了,我远远地看着小女孩快活的背影。这时,我感觉我的心情异常得愉快,空气异常得清鲜,天空异常得明朗,这种感觉很舒服。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做好事。
我幻想着明天的今天,我也被世人所崇拜。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相信这是一首妇孺皆知的歌。寒假时,我看了《学习雷锋好榜样》,让我更加佩服雷锋叔叔了。
毛主席曾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雷锋叔叔却打破了这句话,他的一生都做好事,做完好事后,他不但没有索要回报,而且也从不留名。
有一天,我走在路上,正在想雷锋叔叔这么好的人竟然这么早就去世了,离开了我们。这时,我看见一个小女孩骑车摔了一跤,正在地上哇哇大哭呢,一位路过的阿姨扶起了她,并关心得问小女孩有没有受伤,小女孩望着那位阿姨,好像在想:这位阿姨真好,像我的妈妈一样关心我。看到这个场景,我的泪水就在眼眶中打转,心想:不,雷锋叔叔还在我们的身边,刚刚那位阿姨不就是个活雷锋嘛。
雷锋叔叔,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民战士。在他的身上,有着勤俭节约的美德,勤奋好学的品质,无私奉献的精神……都应该去学习,可雷锋叔叔这样做,又有多少人能够去学习呢?虽然他没有做过任何值得人们永生难忘的事,但他会用尽全部的力量和智慧来帮助别人。雷锋叔叔的所作所为让我们懂得了一个道理:能做好事的人就是好人,我们要认认真真得去做好事,好事不分贵贱。“莫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学习雷锋,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
雷锋的名字家喻户晓,我们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当然我们也要发扬雷锋的精神,努力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四好”学生。
读了《学习雷锋好榜样》这本书,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常常感叹道:我要学习雷锋叔叔,一定要做个“四好”学生。
雷锋叔叔做过的好事应有尽有:他小时候,在冰水中救出落水的同学;雨天背小同学过桥;长大后,帮助大嫂在大雨中踏着泥泞的路回家;给家庭困难的战友家中汇钱;帮助老大娘找儿子;为灾区捐钱从来都是默默无闻……
雷锋叔叔是个孤儿,在党的关怀下参加了解放军,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那时他有两百元的积蓄,入伍后他把一百元捐给了公社;当辽阳发水灾时,他又把剩下的一百元捐给了灾区。平时自己省吃俭用,袜子坏了也舍不得买新的,补了又补再穿一直缝缝补补,到处是补丁。我不由地想起自己平时的奢华生活,和雷锋叔叔比起来,我真的好惭愧。
《学习雷锋好榜样》让我真正了解了雷锋叔叔,知道了自己的缺点有多不好。我上课会和旁边的同学说话,不但影响了旁边的同学,还让我没听讲好;我总是很胆小,一年级时,我是小组长,老是要别人陪着进办公室,没人陪我去,我就不交作业。这样我不仅耽误了老师批作业,还耽误了同学订正作业;有时候我还会对作业发脾气,总是觉得作业多;到了复习阶段时,总要发牢骚。有时去街上,看见讨饭人的时候,经常会唾弃他,嘲笑他,根本没有想过他的感受……雷锋叔叔的精神,让我知道要怎样做。我一定要学习雷锋叔叔吃苦耐劳,关心他人的精神,给自己定制一张计划表,严格要求自己,好好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雷锋在日记里写到:
什么是时代美?战士那褪了色、补了补丁的黄军装是最美的;工人那一身油渍斑斑的蓝上装是最美的;农民那一双粗壮的、满是厚茧的手是最美的……
什么人最美?那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人是最美的。
是的,如今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雷锋,形形色色的雷锋。是的,他们都是世界上最体面的人,他们都是劳动者。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活着是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一滴水,可以滋润一寸土地;一线阳光,能够照亮一份黑暗;一颗粮食,让生命得到了延续。那么,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呢?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
雷锋读书笔记(篇4)
我读了《雷锋》这本书之后,心里就像打碎了五味瓶似的,很难受。
雷锋还在牙牙学语时,他的爸爸就因国民党的毒打而死去。接着,他的弟弟哥哥因患病没钱治疗相继死去。他的妈妈受尽了污辱,也含泪悬梁自尽了,从此,雷锋成了一个很可怜的孤儿。
时间如流水,转眼间,雷锋已是一个青年了,他没有忘记儿时的痛苦,努力工作,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真是喜气连连,他又当上了军人,有一次,部队的车丢了一个火花塞帽,他坚决不换新的,在车里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避免了一次事故。
可是,在1962年8月15日,他和助手把车开到驻地时,雷锋看到车上溅了好多泥水,他是很爱护车的,就指挥助手把车开到营房后面去洗,可正当雷锋在专心指挥汽车时,不幸被倒下的木桩砸伤头部,送到医院抢救时,因伤势过重,不省人事。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不禁流下泪来
雷锋读书笔记(篇5)
在春日的下午和妈妈在公园长椅上一起读《雷锋叔叔的故事》,觉得雷锋叔叔不管做什么事,好像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他的热情就像燃烧的火焰。
雷锋叔叔小的时候受了很多苦,所以他做什么都不怕脏、不怕累,并且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把每件事做好。雷锋叔叔爱学习,他告诉我们在学习中要发扬钉子钉木板的挤劲和钻劲,要挤出时间来学习,勤于钻研。妈妈经常说我在生活和学习中有拖拉作风,怕苦怕累,看了雷锋叔叔的事迹,我觉得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
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在学习和生活中都要以他为榜样,做一个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热心帮助他人,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的好学生。
这几天,我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
它的内容主要讲的是雷锋叔叔帮助别人、助人为乐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叔叔就连休息的时候也在帮助别人,而且不收分文,连名字都不告诉别人。
雷锋叔叔有着不怕苦、不怕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做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少年,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好好学习,全心全意为班级、为学校服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到许多。我们的生活比雷锋优越得多,我们必须专心、努力的学习,争取优异的成绩。我们还要学习他助人为乐的精神,多做好事帮助别人。我们要时时刻刻用雷锋精神要求自己,争取不断进步。
今天我读了一本关于雷锋的书。
书里讲述了,雷锋很小的时候就成了一名孤儿,他的童年充满了苦难。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雷锋经过不断努力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革命战士。尽管雷锋的一生是这样的短暂,但是雷锋做了无数件好事,帮助过很多很多的人,却从不留下姓名。他曾在日记里写到: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切。
今天,我在电脑上读了《雷锋的故事》。使我知道了雷锋是一个乐于助人、舍己为人的好战士。雷锋的家庭很穷,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我感觉他很可怜。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雷锋长大后,当了一名解放军,人们都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在火车上,他为人们做了成千上万的好事,例如:从抚顺上车,在车上帮列车员干活,帮老年人找座,帮助妇女抱孩子。雨天,雷锋帮妇女抱孩子,还给孩子穿上他的雨衣,自己却着凉了。
雷锋的故事使我念念不忘。
雷锋是一位助人为乐的解放军叔叔,他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有一次,雷锋用自己身上所有的钱帮一位老人买了一张车票,自己没有钱,只好跑步回部队;还有一次,雷锋冒着大雨,把一位年过花甲的孤寡老人背到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老人与死神擦肩而过。老人病好以后,雷锋又背着老人回到了家。他看见老人家里只有几个馒头,一盘青菜,马上出去买了几个肉包子,称了几斤肉,又用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我们要向雷锋学习,从小乐于助人。
雷锋读书笔记(篇6)
雷锋叔叔是一位解放军战士,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汽车兵,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事情,雷锋这个名字早已在我们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
我活着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雷锋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把平时节省下来的钱寄给有困难的人,他像儿子一样照顾着孤寡老人,工作的时候也总是吃苦在前,在一次抗洪抢险的时候,身体虚弱的雷锋忘记了自己的疼痛,顶着暴风骤雨,挥舞着铁锹,战斗在抢险第一线,铁锹头被打掉了,他就用手挖,磨的双手鲜血粼粼,可是他仍然坚持着不肯撤退,坚决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没有惊天动地,只有平凡,但也就是这样平凡造就了他的伟大。毛泽东曾经说过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雷锋叔叔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人民做了一辈子的好事。
有人说雷锋是个傻子,但是我们需要这样的傻子,更要向这样的傻子学习。有人说雷锋精神过时了,但是我们不会让他过时的,我希望雷锋精神在我们这代人身上重现,我们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帮助别人,快乐自己,雷锋叔叔你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姓名:孙一权年龄:7岁
学校:福民小学班级:一年二班指导教师:丛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