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通知。
方案在工作的计划上和相关活动的组织上有着重要作用,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此时我们就需要一套具体的方案,方案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如果您想读一些好文章不妨看看实施方案的通知,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1
为使春节放假期间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放假期间春节值班做如下方案安排:
一、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及要求:
1、本年度春节值班从20xx年1月15日早8:00开始到20xx年1月30日17:30止;
2、春节期间为加强保卫工作,临时从员工中聘请值班保安,值班期间履行保安职责,坚守岗位;
3、值班期间所有保安人员不得随意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保安队长请假;
4、春节值班期间由保安队长负责,所有留守单位的人员必须接受保安队长的管理和安排;
5、春节“值班”人员分为三个班,每班8小时,每班5人:大门2人,称废纸处保安亭1人,车间值班2人,大门设置门岗、巡逻岗。巡逻范围包括:厂区、宿舍、机器设备、门窗等,巡逻记录需由门岗和巡逻岗的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6、春节值班期间,未经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厂区。
7、春节放假期间有亲友探访的,要在放假前写好申请,亲友探访时严格按照门禁制度进行登记。
8、春节放假期间,员工携带物品出厂一律凭放行条,由值班保安员签字确认后才可放行。
9、携带单位物品的,放行条需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或授权签字。
10、春节期间保安人员要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如因擅离职守致使单位财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有关春节值班的待遇。
1、大年三十晚单位为所有在单位留守的员工每人补贴20元(所有留厂人员必须在1月14日下班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年三十当天在保安室登记);
2、春节期间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吃饭问题自行解决或由保安队长统一安排;
3、放假期间单位要求维修设备或规定需上班的人员(如保安、清洁人员等)的工资待遇:(含征用的协助维修的其他员工)、保安队人员按出勤计工资外,每天补贴100元,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报名参加值班的`人员按值班工资100元/天计,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
4、车间由于工作需要安排维护、检修的人员,工资由车间提方案,统一交人力资源部核定并报批;
5、值班指定带班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100元。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2
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局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大排查、大整顿”以及“大排查、大整改、回头看”等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挥下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我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是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保障,对此局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管领导责任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纳入年末考核工作中,切实把工作落实到成员单位。
二、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制度保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工作有据可依,效果显著。制度是工作的准则,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落到实处。
三、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方案,在局办公大楼墙体、各主要街路以及市标广场等悬挂条幅标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工作意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对我局的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同时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过程中。端正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遵章操作观念,营造安全生产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监管,开展检查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与指挥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检查,本着对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原则,切实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党的十八大一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州庆61周年活动的胜利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由局长任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下属各科室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对我局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命令,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存在问题
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挥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相关制度有待继续健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专职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人员方面比较紧张,存在人少任务多的现象,安全检查和整改力度还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紧密团结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3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处于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发展的机遇高度叠加,面临的挑战愈发严峻。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正确研判当前及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发展规律,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发挥市级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倒推,又要从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入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总结历史经验和进一步深化对省情、市情认识的基础上,突出重大问题研究的战略性和现实性,研究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制高点,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等决策部署,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面向未来15年加强谋篇布局。围绕培育新的增长点、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开放、深化市场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系统谋划,为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宏观经济重大课题研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委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其它综合专题研究由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责,自行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二)编制市级发展规划。市级发展规划即《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要求,突出发展规划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在做好前期研究,衔接省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依据“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五年的总体目标、战略布局、重要任务、重大建设工程、重点项目布局、实施措施等。根据省“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度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有序开展编制工作,增加规划的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规划务实管用。市级发展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起草,会同全市各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三)加强专项规划研究。专项规划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市级专项规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全市发展大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主要是细化落实省级发展规划、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和市级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为市级发展规划提供支撑。市级专项规划应符合省政府批复执行的《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嘉峪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应与正在编制的《嘉峪关市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要与国家和省政府颁布的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市级发展规划相协调,重点突出各行业、各领域在“十四五”期间的量化目标、工作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级专项规划分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其他市级专项规划,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属有关部门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其他市级专项规划由市属有关部门提出编制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组织编制。规划编制完成后,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报市政府审批,其他市级专项规划由市属有关部门发布实施,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要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全面摸清并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依据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我市主体功能定位,融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规划,编制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统筹绘制一张蓝图,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实施。
(五)加强“三个重大”谋划。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前谋划启动一批“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要求,同步启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三个重大”谋划。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谋划提出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生态民生项目,研究确定一批带动能力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对于需要国家、省上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建设项目,尽早启动项目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嘉峪关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批准实施后,除中期评估时根据评估结果对重大工程项目调整纳入规划外,原则上不增补重大工程项目,市属有关部门要做好与省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向对口厅局汇报衔接,力争将我市更多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省级规划。
(六)加强规划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规划体系的要求,突出市级发展规划的统领地位,发挥市级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和市级专项规划支撑作用。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明确衔接原则和重点,规范衔接程序,确保各类规划协调一致。报请省政府批准的规划,须事先与市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必要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审查论证,市级发展规划必须按程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
三、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依照甘肃省进度进行安排,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8月到2019年10月)。制定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市级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审批。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十三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基本评价,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报告,酝酿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的初步意见,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市政府。
(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11月到2019年12月)。在各单位重大课题研究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初步意见基础上,起草完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组织召开市属各部门、酒钢集团公司、中核四○四总公司及专家座谈会,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和建议,开展专家论证,12月底报市委、市政府。
(三)规划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甘肃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甘肃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形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框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做好与甘肃省“十四五”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四)规划纲要草案起草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形成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市级专项规划、市级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参照上述工作进度同步开展。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编制“十四五”规划,事关全市发展全局。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编好“十四五”规划,绘就新征程五年发展蓝图。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以市属各部门为成员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省内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组,负责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咨询论证工作。建立部门联络员制,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十四五”规划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衔接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李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朱自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三)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完善民主参与、衔接协调、论证咨询、公布和评估等制度,提高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组负责对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草案进行咨询、论证和指导,把事关全局的重点问题研究深、研究透。
(四)做好衔接协调。建立健全全市各类规划与国家相关规划、市级各类规划、市级规划与省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要与相邻市县规划做好对接,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市级空间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级发展规划进行衔接。
(五)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要紧密结合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先进制造、文化旅游、数据信息、军民融合等绿色生态产业领域,研究确定一批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化项目、国家重点支持的生产性服务类项目和由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等,特别是需要由国家、省政府进行审批、平衡和综合协调的重大建设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研究和论证工作,做好与全省发展规划的衔接,力争我市有更多的重大项目列入全省乃至全国的规划盘子。
(六)落实规划经费。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全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4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意见
加入时间:2009-5-25 15:44:09 来源: 访问量:712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16号文件及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渝教宣(2005)13号文件精神,立足于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实际,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工作要求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引导大学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其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和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对于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增强竞争力,努力实现把我校建设成为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国内具有一流水平,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2.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校立足于自身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3.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我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学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被弱化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宏观指导和监控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队伍不够稳定,高素质、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数量偏少,显性和隐形流失的情况仍然存在;课堂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质量不高;教育教学改革总体滞后;理论研究水平有待提高,有较大社会影响和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较少。因此,我们必须以贯彻落实中央和重庆市有关文件为契机,抢抓机遇,求真务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我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力争在3-5年内使我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二、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4.加强学科建设。要按照新设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的要求,加大对我校现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学科点的建设力度,为创建重庆市重点学科,获取博士学位授权点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在专业建设、教材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精品课打造、优秀教学成果评定与奖励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在校级科研和教研课题中设立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实践研究”专门项目,为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和研究水平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
5.完善课程设置。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方案,做到课程开齐,课时开足,在教学时间安排上与专业课程应一视同仁,统筹兼顾,合理调配。
从2006级学生开始,在本科生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6学分,分两学期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学专业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为2学分;非法学专业为3学分)4门必修课。同时,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2学分)列入全校限选课,在全校本科各专业的第一学年统一开设。
在专科生中开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2门必修课。 要促进形势政策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在本、专科学生中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四年期间的学习,计2个学分;专科期间的学习,计1个学分。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计每学期平均16学时。其中,由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负责选派教师担任8学时的教学任务;学校宣传部统一安排8学时,聘请实际工作部门和学校领导、校内外专家学者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专题形势报告,答疑解惑。
成人教育、自考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参照执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中央新的文件未下达前仍照98方案执行。
6.严格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编写和使用。我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原则上均须使用国家或重庆教委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作为课堂教学的指定教材。要适应现代化教学需要,鼓励教师自编或由学院统一采用国家级权威出版社及国内著名高校出版社出版的“示范教学”、“典型案例”、“教学热点难点解析”、多媒体课件等辅助教材系列,积极构建基本教材、配套教材和电子音像类教材相结合的立体化教材体系。
7.推进教学改革。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互动式、研究式教学,积极探索“请进来、走出去”的课堂教学新模式,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大力推进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步建立教学资源数据库,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和教学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果。要改进和完善考试方法,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理解和实际表现,探索和建立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成绩评定办法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8.强化实践教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强化实践环节,要把社会实践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量中,与军事训练、专业实习、勤工助学、“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就业培训等社会实践相结合。要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进行社会实践性环节教学,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生该门课程的总成绩和教师的工作量。
要加强对外联系,推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探索和建立一批相对固定的以“红岩精神”教育为特色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反映重庆改革与发展成就、重庆市情、重庆巴渝文化传统的社会实践教学基地,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提供场所和条件。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实施好一批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中认识国情,关注民生,把握自我,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9.宣传部和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要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向网络延伸。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特色突出,影响较大的主题教育网站或网页。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给予积极支持。
10.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大学生学生和生活的各个环节,使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的专业学习相结合,课堂教育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相结合,与学生的社团活动相结合。要充分利用重大政治纪念日,通过组织进行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学生喜爱的活动,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大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11.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适当,以专职教师为主体,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是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工作的关键。要严格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教准入和退出制度,凡不符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的,不得聘用;未经专门上岗培训教育,并通过试讲考核的,不得讲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凡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
12.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要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任务,合理设置教学岗位,核定专任教师编制。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身体健康,忠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要求,引进和配齐专职教师,做到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要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校内专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干部和辅导员承担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鼓励聘请党校、社会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来校讲课或作专题讲座;鼓励聘任兄弟院校的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授课;鼓励返聘身体健康的离退休哲学社会科学著名专家、学者授课或作专题讲座;邀请党政领导干部来校为大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 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在岗位设置、工作量认定、职务晋升等方面考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殊性,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在教师保质保量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实际收入总体上略高于其它专业教师的平均水平。在教师专业职务评审中,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教书育人的经历和业绩,尤其是对学校发展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表现。
13.健全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国家和重庆市组织实施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修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努力造就一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学识丰富、师德高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帮助他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岗前培训计划”。新上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在本教研室及学院组织的试讲合格后方能正式单独任教。学校要有目的、有计划地采取攻读学位、学术交流、国内外访学或考察、脱产进修、专题培训、课程培训、会议短期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安排他们在职进修,帮助他们提高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把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列入学校后备干部培养管理系列,具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提拔到校、院(系)、学校领导岗位上,并积极向市、区(县)组织部门推荐、输送。
四、不断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保障体系
14.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作为学校的“一把手工程”,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分管意识形态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要共同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与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05方案”。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检查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高度重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督促和检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15.将“两课”教研部更名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与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管理学校各层次、各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部主任(院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组织、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等职能。
16.继续执行专项经费划拨制度,达到重庆市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渝教宣(2005)13号文件的规定,按照计划内每生10—15元的标准拨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用于进行学科建设、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订购图书资料、师资培训和开展科学研究。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5
代委发„2010‟16号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委员会
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党总支、驻镇单位党组织、村(居)党支部、镇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我镇的生态环境,根据《广安市广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0年的实施方案》,按照林业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要把广安建成“山清水秀,郁郁葱葱,城中有林、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城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协调推进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思路,1
以建设森林广安为主题,以实施“五大森林工程”为载体,坚持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着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进一步绿化、美化广安。
二、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因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代市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金朝明任组长亲自抓,镇长曾军、纪委书记赵小林、人大副主席唐廷荣、副镇长熊树林、副镇长周永谷、副镇长郑伟为副组长具体抓,阳天平、张春林、孙川红、黄福伟、龙文全、邵勇、罗一民、吴毅、刘伟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林业站。各办事处、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所属区域内的创森及绿化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通道森林工程
1、完成广前公路代市辖区通道林带建设。重点是两侧宽各不少于50米及可视区范围内的农田林网建设。、2、完成县道代市至新观通道林带建设,公路长10公里,栽植面积156亩,栽植苗木1.16万株。
3、完成乡道代廖路通道林带建设,公路长4.5公里,栽植
面积67亩,栽植苗木0.5万株。
4、完成乡道代长路通道林带建设,公路长5.6公里,栽植面积85亩,栽植苗木0.63万株。
5、完成乡道代市至新安通道林带建设,公路长6.3公里,栽植面积95亩,栽植苗木0.70万株。
6、完成农村村级公路两旁的绿化。
(二)水系森林工程
1、完成代市辖区渠江景观林带100米可视区范围内的水系绿化,主要涉及到旭阳、袁溪、梨树、新安、新观、孔坝、流杯,共7个村、7公里,栽植树种为巨桉、麻竹。
2、完成五四水库绿化工程,面积114亩,栽植树种为巨桉、刺桐、杨树共0.8万株。
(三)农村森林工程
1、新建水果基地4690亩,共需苗木19.7万株,主要树种为龙安柚,分布在大田、桐子、岳庙、偏马、龙山、白店、五桥、金堂等8个村,共栽植苗木19.7万株。
2、新建庭院林果化示范村4个,分别是卫桥、金堂、大田、金山。
3、完成 义务植树示范基地(龙山村)200亩。
(四)机关单位绿化
1、新政府办公楼及周边办公区域的绿化。
2、学校绿化:代市中学、代市镇小、长伍小学、拱桥小学、梭罗小学校园周边以及校内绿化。
3、驻镇各单位绿化:代市医院、派出所、地税所、供电所、交警中队、农行、信用社、变电站、供水站、农场、农科所的办公区域绿化。
4、场镇绿化:完成街道、小区绿化美化。
四、职责分工
创森工作由镇创森领导小组负总责,其具体分工如下:
1、水系森林工程与农村森林工程由人大副主席唐廷荣、副镇长熊树林负责。
2、通道森林工程由副镇长周永谷、副镇长郑伟负责。
3、场镇机关单位绿化由副书记赵小林、副书记冯丽莉负责。
五、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建立由领导挂帅、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创森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创建要求等,使创森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多方筹措资金。创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积极筹集绿化资金或引进业主,走公司加农户合作开发的道
路,确保创森工作顺利开展。
4、严格质量、时限及后期管理。在创森工作中要确保苗木采购质量和栽植规范并限时完成。同时,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保存一片。
5、逗硬督查,严格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创森工作纳入对各办事处和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完成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效果差,甚至不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委员会
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9日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6
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桂阳县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
实验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桂阳县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问:李向阳县委书记
组长:庹登军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欧阳志杆 县委副书记
黄四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革新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蒋慧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
部长
邓芳斌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雷立文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绍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柳梅县政府副县长
谭宜通县政协副主席
侯祖星县委副调研员
李德忠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成员:胡永华副处级干部、县公安局局长
刘小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李梅玉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胡笙孝
颜复伟
李卫平
谭建安
唐和光
黎伦红
邓名武
邱平继
张社军
吴淑姝
邓启洪
邓春生
史珍博
刘旭文
谢彬
文潮
李志峰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口计生委主任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发改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县文化局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县政协文史学习委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县司法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
陈卫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欧阳育军县物价局局长
王建成县统计局局长
谭家俊县卫生局局长
刘建平县规划局局长
刘亚平县城管局局长
张和平县房管局局长
王德翔县审计局局长
符少敏县建设局局长
郭庆锋县地税局局长
罗邦富县农业局局长
陈高骨县科技局局长
唐能斌县体育局局长
李江青团县委书记
周君凤县妇联主席
刘阳平县残联理事长
李军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刘潭梓县教育局基金会理事长
刘元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文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委办公
室、县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2月7日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7
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方案
岳阳楼区青年路小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检查评估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发展现代教育技术,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探索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新型教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讲究实效,优化配置,普及使用,重在开发”的发展原则,以及“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选择典型、示范带动”的工作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创建工作。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陆龙保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创建工作
副组长:邹慧 鲁华
职责:具体深入督导并落实创建工作
组员:彭剑锋 刘玮 魏伟霞 刘冰 方君 汪明亮 谢艳军 刘智 职责:(排第一位的是组长)
硬件建设组:彭剑锋 方君 刘智
资料建设组:魏伟霞 刘冰
资源建设组:汪明亮 刘智 刘玮 谢艳军
四、工作目标:
1、积极发展学校现代教育技术,通过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培训及教科研工作,营造现代化教学气氛,优化教育教学环境,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巩固和普及多种媒体优化组合教学,积极发展和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积极发展网络环境下的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积极创建多种网络环境下的的资源管理与应用工作平台。
3、坚持教师培训和课题研究相结合的原则,从教学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实验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与实验整合案例研究,探索高效的、创新的、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结构,努力创设新型现代教育教学模式。
五、实施步骤:
结合学校实际进行综合考虑,我校创建工作的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2——2011.3)
1、做好迎检宣传工作,让全体教职工对创建工作形成共识。
2、对照评估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
第二阶段:专题研究部署阶段(2011.3底——2011.4初)
1、成立学校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
2、进一步完善创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3、召开专项会议布置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创建工作。
4、对照《评审细则》,对学校进行摸底,查漏补缺。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报批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全面准备阶段(2011.4——2011.6)
1、完善学校现代教育技术项目建设。
2、加强学校教学资源开发、收集与整理,充实学校教育资源平台。
3、完成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4、学校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工作。
5、迎接教育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区工作检查评估
第四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11.9——2011.10)
1、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建设和设备设施建设。查漏补缺,积极整改,不断完善。
2、迎检区教育局督导检查。
第五阶段:全面迎检阶段(2011.11)
迎接省、市、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区工作检查评估
六、主要措施:
1、确保投入,抓好现代教育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现代教育技术的投入上要做到二个确保:一是确保投入需要。二是确保优先安排。合理添置更新现代教育软硬件技术设备,建立完善学校网站,开通网络环境下的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和工作平台,满足教育教学和师生工作学习需要。
2、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划和管理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工作人员管理、师资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每学年学校工作计划中都要就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并作出详细具体可行的计划。
3、强化学习,创建现代教育技术的良好氛围。
全体教师必须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100%以上教师能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80%以上的教师能开发实用的多媒体课
件,形成一支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较高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的教师和干部管理队伍。
4、认真科研,抓好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的研究,课题研究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与每学期各教研组的教研计划有机结合,教研活动内容要充分体现出课题分阶段的研究内容,以课题为总抓手,以教研为载体,以教师为中心,相关学科要有负责人和课题带头人。
5、注重成果,切实抓好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研究。
通过课题研究、科研实践、实验尝试,取得一批对促进教学改革、优化学习资源等具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形成一批现代教育技术论文、优秀多媒体课件、案例等。争取所有学科在教学模式上有所创新和突破。
2011年4月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8
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237号)
《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业经2009年8月2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
省 长 陈政高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章,包括省政府和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涉及其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细则、解释等实施对社会管理的文件。省、市、县政府(含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省、市、县政府所属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本规定所称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是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要求或者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继续适用或者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工作制度。第三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本部门组织实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具体工作。
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第五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
第六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清理程序和清理结果应当维护法制统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科学原则。从实际出发,清理程序和内容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民主原则。清理过程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和采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及时原则。对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第七条 省政府所属部门、较大的市政府所属部门分别对其负责组织实施的规章进行初步清理,提出清理意见后,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核;政府法制部门提出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具体意见,按立法程序报政府审定。政府所属部门对其负责组织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清理,提出清理意见后,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核;政府法制部门提出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具体意见,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政府审定。
政府所属部门对其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后,作出具体处理决定。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实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由主要实施部门联合其他实施部门联合进行清理。
第八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制度。规章实施后,每5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每2年清理一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即时清理:
(一)新的法律、法规施行,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应当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
(二)制定机关发现规章、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问题的;
(三)制定机关认为规章、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发展需要,应当进行清理的。
第九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实施机关发现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问题,需要做出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制定机关。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在一定时期内适用的,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制定机关认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机关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公布;需要修改的,按制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规章施行后满3年,实施机关应当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第十二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遵循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科学系统、经济效能的原则,采用科学、民主的评估方法,保证评估结果客观、真实。
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基本原则;
(二)具体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合法适当;
(三)是否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四)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第十三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标准:
(一)合法性,即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与上位法一致或者相抵触;
(二)合理性,即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
(三)协调性,即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是否协调一致;
(四)操作性,即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实施效果,即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实现了立法目的。
第十四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可以继续适用的,予以保留。
第十五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或者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相抵触的;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等上位法已废止的;
(三)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或者修订后的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涵盖的;
(四)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政府规章替代的;
(五)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废止的。
第十六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宣布失效:
(一)适用期已满的;
(二)调整对象已消失的;
(三)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宣布失效的。
第十七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
(一)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
(二)国家政策重大调整,部分内容与之不相适应的;
(三)部分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youshijiaoyan.com
(四)部分内容的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
(五)政府规章之间、政府规章与国家部委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予以修改的。
第十八条 政府所属部门向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报送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一)初步清理意见;
(二)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九条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对同级政府所属部门报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审查后形成清理报告,报制定机关。
清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清理的基本情况以及废止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二)宣布失效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三)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第二十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做出清理决定后,应当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公布及修订时间、文号及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理由等予以公布。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同时公布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决定及修改后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
继续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纳入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采用废旧立新方式制定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列入政府立法计划。
第二十二条 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应当收集与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的报刊、传媒资料,对其反映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第二十三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准确获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研究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应当通过跟踪分析、执法检查等方式,掌握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第二十六条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设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专栏,登载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立法后评估和清理工作情况等信息,设立公众意见反馈专栏,方便公众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网上提意见等方式,向政府法制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所属部门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的,制定机关的政府法制部门或者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部门应当在收到建议后15日内予以答复。第二十九条 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机关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进行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的,对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提请其制定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责令制定机关限期改正。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机关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未按照本规定
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对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提请其制定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责令制定机关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3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5日(地方法规)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9
关于印发《桂阳县2012年创建湖南省现代
教育技术实验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2012〕16号
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
《桂阳县2012年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桂阳县2012年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
技术实验县实施方案
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以下简称“创现”)是中共桂阳县委、桂阳县人民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设教育强县的重要举措,是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关于建设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通知》和《桂阳县建设教育强县规划纲要(2011-2020)》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四家领导会议和全县教育工作现场办公会议要求,2012年我县将积极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为推动“创现”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教育“三个面向”,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县、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教育强县。
二、工作目标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现代教育技术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强计算机多媒体网络教室建设,提高学生与计算机的比例,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农村完全小学及初中以上学校建好具有自身特色的校园网站,基本普及“校校通”;全面实现电视机DVD、多媒体教室班班通;加强教学网络资源建设,建立桂阳县教育资源中心,建立基本覆盖全县的远程教育网络系统;通
过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整体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由县委书记李向阳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任组长,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科技局等建设教育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指挥、决策“创现”工作。成立“创现”工作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陈柳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文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 “创现”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势推进
1、加强信息化基础设备设施的建设。准确把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创建标准,加大信息技术装备建设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坚持科学规划、稳步发展、适当超前的原则,在基本完成中小学 “校校通”建设基础上,重点建设学校校园网、计算机多媒体班班通、教育资源库,通过推动教育信息基础设备设施建设,提高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
2、加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定期培训、校本培训和进修制度,加强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提高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3、加强网站建设。全面规划、整体部署,全面建设好学校主题网站,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及精神风貌的窗口。加大力度建设桂阳教育资源网、教育资源中心,实现全县共建共享。
4、强化制度,加强应用督查。积极建立健全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督导,提高信息化设备的应用效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5、建立台帐,完善资料。严格按照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创建及迎检标准搜集和整理资料,并分门别类装档成盒。进一步规范资料台账管理,及时按要求上传项目建设图片和上报各种信息资料。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科学预算,积极筹措,加强经费管理。县财政做好创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经费预算,设立专帐,划拨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专项经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要从教育技术信息费、合格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保障经费及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保障经费中划拨实验县建设专用经费,保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四大家会议精神,加大对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创建工作督查力度。“创现”工作小组定期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及时予以通报,并将创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及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月)
主要任务: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1)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各单位学习《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方式,及时传达有关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从而形成人人参与,个个献计出力的创建合力。
(2)调查摸底。摸清各计算机房、班班通、远教设备、网站等的现有数量和需求状况,建立摸底工作台帐。
(3)制定方案。根据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的相关要求和验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4)召开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动员大会,学习《关于建设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通知》、《湖南省现代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评审细则》等文件,部署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实验县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2月-9月)
主要任务:完成信息化硬件、学校网站、教育资源库的建设,完善资料的收集、整理。
(1)信息化设备建设:2月上旬完成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上报;3月中旬前要完成所有建设项目招标采购;4月底前完成城区学校网络班班通建设;8月底前所有学校建设项目完工,交付使用,迎接检查验收。
(2)网站建设:3月底以前搞好学校网站建设规划;4月底前完成县教育资源中心和学校网站建设并投入使用。
(3)各项管理制度、资料的整理和完善:2月初下发《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创建资料准备指南》,制定资料整理目录,学校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4月份指导检查各学校制度建设及资料整理情况;6月份督查学校资料建设整理情况。
(4)现代教育技术培训。3月份开展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进校园活动;4月份、9月份,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9月底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情况督查。
(三)自查完善阶段(2012年10月)
9月初准备好督导验收需要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10月上旬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的自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10月下旬迎接市教育局对我县进行创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预检。
(四)验收迎检阶段(2012年11月)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实验县市预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督查,完成创建工作资料整理装订工作;11月中旬迎接省验收组对我县进行验收。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10
高碑店市教育局()通知
高教字„201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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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
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总校,市直、民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
育活动的规定》,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了《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
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制
定本乡校活动方案,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方案上报教育局
思政体卫科。
高碑店市教育局
2011年10月25日
主题词: 体育活动中小学生 实施方案印发通知高碑店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0月25日印
(共印10份)
高碑店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
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
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大力推动实施《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按照保定市教育局通知及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
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一小时”,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市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
广大青少年学生,在阳光下、操场上、大自然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开拓学生思维、提高学生自信、培养学生自我保护与动手实践能力。其活动内容的选择应结合我市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学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收到运动效果。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伴我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四、活动时间、内容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可由大课间活动、眼保
健操、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等时间组成,体育场地不足的中小学,可根据本校实际,优化课程安排,提高体育场地利用率,积极争取外部体育场地资源,灵活安排。
1.大课间活动: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
体育活动。小学:广播操、武术健身操、课间跑、校本特色操;中学:广播操、武术健身操、课间跑、俯卧撑等校本特色项目。
2.眼保健操:每天上、下午以班为单位,各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班干部负责督促落实。
3.体育与健康课:按照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4.体育活动课:每周至少保证2节体育活动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确保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会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阳光健身跑、民族民间游戏等活动,掌握多项运动技能,推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逐步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的校园群体活动格局。
上述课和活动均要纳入体育教学计划,排入课表,在正常
教学时间段予以安排。
五、活动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市教育局成立了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蔺福利
副组长:刘克龙 张文江蔡建君
成员:于桂霞 孙彦忠薛东风贾美娟何立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桂霞同志兼任。
六、活动实施的具体要求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领导。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德育处、体育教研组、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2.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有落实、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监督及医务救援有保证,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落实。
3.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本校“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确保从今年10月份开始全市中小学校都要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各学校要在保证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课程和活动内容的选择性和趣
味性,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和比赛。体育师资不足的单位,校领导、班主任等要亲自挂帅,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要在全市中小学大力学习和推广我市二中校领导亲自组织学生上课外体育活动的经验做法,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4.加大投入,确保效果。学校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切实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同时,各乡校要加强对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设施的检查维修,要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5.加强教研,完善制度。各学校要制定中小学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对课堂教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和反馈,提高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6.加大督导,奖优罚劣。我局将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并予以公告,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学生健康促进的相关指标纳入乡校年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无故挤占体育课、不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本《方案》是全市中小学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要
求。各校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体育节、艺术节及其他各种群众性
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要组织召开春、秋两次运动会。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11
在生活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通知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举办上海市浦东新区20xx年职工技术竞赛“永乐杯”商业营业员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家电行业员工的技能素质,营造全社会向李斌学习,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根据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总工会、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联合开展20xx年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浦东新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和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永乐杯”商业营业员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具体事项:
一、竞赛项目:
(一)技能比武项目:空调机安装,内容即实地安装家用空调机。
(二)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
内容:
1、商业服务礼仪基本知识。
2、商业营业员必备知识。
3、五大类电器销售基本知识。
具体内容:
(1)手机销售基本知识;
(2)音响销售基本知识;
(3)冰箱、洗衣机等销售基本知识;
(4)空调机销售基本知识;
(5)小白类(即小家电、传真机等)销售基本知识。竞赛组委会将下发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具体内容,知识竞赛内容以下发的资料为准。
二、组队要求:
浦东新区区域内各商业企业均可组队参加。各企业可以同时组队参加技能比武项目(即安装家用空调机)和知识竞赛,也可以选择参加其中一项。每个单位限报名9人,其中团长1名,联络员1人,参加技能比武(即安装家用空调机)的员工2人,参加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的员工5人。参加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的5名员工中,手机销售员、音响销售员、冰箱和洗衣机销售员、空调机销售员、小白类销售员各1人。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轮。选拔赛由浦东新区区域内各商业企业负责,通过组织本企业员工的相关技能比武、练兵等,选拔出优秀员工组队参加浦东新区的决赛。选拔赛的具体时间、形式、内容由各企业自己确定。决赛由“永乐杯”商业营业员技能比武和知识竞赛的组委会负责。
四、竞赛内容:
(一)技能比武项目:
即安装家用空调机,评判内容主要是安装家用空调机的顺序、工艺、时间、质量等。
(二)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
内容主要是:
1、必答题:每位选手回答1题,每题10分,5位选手共50分。回答错误不给分也不倒扣分。
2、风险题:题目分10分、20分、30分三种,由每个代表队自己决定回答哪一种题目,回答正确加相应分,回答错误倒扣相应分。
3、抢答题:由主持人发问,各代表队进行抢答,每题10分,回答错误倒扣10分。
4、操作题:各代表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货品的拆装摆放等,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10分、20分、30分,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
五、时间安排:
1、预报名时间:20xx年8月20日前各企业将《报名表》传真至竞赛组委会,可以暂不确定具体参赛名单(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工会。联系人:付丽丽;优师教研58128273;传真:58128348)。
2、选拔赛时间:20xx年9月15日前各企业完成选拔赛,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己决定。
3、正式报名时间:20xx年9月17日前各企业将《报名表》传真至竞赛组委会,须确定具体参赛员工名单(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工会。联系人:付丽丽;优师教研58128273;传真:58128348)。
4、决赛时间:初定20xx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届时书面通知)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团体奖和技能比武、商业营业员业务知识竞赛两个单项奖。
1、团体奖:冠、亚、季军奖各1个,另设若干个优胜奖。
2、单项奖:两个项目各设第一、二、三名各1个,另设若干个优胜奖;
3、特别奖:“最佳协作团队奖”:奖励在比赛中最具协作精神的`团队,包括对本次赛事举办的协作精神、与其他团队的协作精神等;“最具才智奖”:奖励在各品类专业知识比赛中得分最高的员工;“最佳巧手奖”:奖励在各品类操作技能比赛中得分最高的员工。
七、其他事项:
1、为保证本次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将专门成立竞赛评判组,邀请浦东新区政府相关部门专家、供应商技术专家、浦东新区商业企业工会干部和员工代表参加。
2、在本次竞赛活动中获奖单位或个人均发给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总工会、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联合制作的荣誉证书以及竞赛组委会提供的奖励。
浦东新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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