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所有夫妻都绕不开的话题
想生孩子却担心没人带?
特别是0-3岁
还没到上幼儿园的时候
让父母带 ,年纪大了没精力
交给托幼,心里忐忑不放心
但好消息来了!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3年之际
国务院办公厅5月9日发布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现在我们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足。调查显示,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近80%由祖辈参与看护和照料,社会普遍反映家庭婴幼儿照料负担较重。
尤其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人带孩子”成为影响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
对此,《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还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地方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支持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还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鼓励探索试行育儿假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支持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
按标准和规范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