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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社会领域学习的特点与指导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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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社会学习的特点

儿童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所包括的学习与发展的内容极为丰富,而不同的内容往往又有各自不同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如,儿童自我意识(自我认识、自尊、自信、自主、自我调节等)的发展和规则意识与行为(道德意识、亲社会行为等)的发展尽管有一定的关系,但各自形成和发展的途径和规律还是很不相同的。教师需要通过比较系统地学习儿童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才能较全面地把握。这里,对幼儿社会领域学习与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要点只能做一般性地讨论。

前面提到,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是在人际交往和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进行的。家庭和幼儿园的生活、同伴间的游戏、社区环境与文化、大众传媒等都是幼儿社会学习的影响源,而在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过程中,幼儿往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着社会学习。

1.模仿

自觉或不自觉地重复他人(榜样)的行为是幼儿社会学习的基本方式之一。榜样就是幼儿通过观察模仿而学习的“行为模式”。可模仿的行为模式可以是行动类的,也可以是态度类的;可模仿的榜样可以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电视、图书、故事中的虚构形象。

2.同化

社会学领域的同化,是指个体的态度和行为受周围其他人的影响而逐渐变得与其相似的现象,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同化效应是个体在潜移默化中对外部环境的一种不自觉的调适,如周围的人都彬彬有礼,儿童自然也就会礼貌待人。同化中含有模仿的因素,但更强调的是团体行为和情感态度的感染与熏陶。

3.强化

在社会学习过程中,儿童的行为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并伴随着不同的情感体验,这些结果和体验会对其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强化作用)。也就是说,儿童会根据结果和情感体验(强化)的性质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一般而言,带来益处和愉快体验的行为会增强,带来坏处和消极体验的行为会减少甚至消失。改变儿童行为的结果和体验可以是直接的,即自己亲身感受的(如自己经常争抢玩具而被同伴孤立),也可以是间接的(看到同伴因帮助别人而受到大家的赞赏);可以来自外部(如成人的表扬或批评),也可以是自我强化(如同伴一起游戏时的快乐,做了好事之后的自我满足感和自尊感)。

一般而言,外在的奖励固然能激起行为的回馈,但是只有最终唤起儿童内在的自尊和自我满足时才是最有效果的。否则奖励就会变成一种贿赂和交换,反而产生不良后果。

4.体验

体验,既是一种活动,也是活动的结果。作为一种活动,是主体亲历某件事并在此过程中对事物产生真切的感受,从而形成某种态度和认识的过程;作为活动的结果,是主体在亲身参与实践的过程中,对其中所隐含的道理和意义形成的独特感受和领悟。这种感受和领悟是直接的、极具个人特征,他人无法替代,而且往往是深刻的。

体验是幼儿重要的学习方式,是认识和态度形成的基础。各领域的学习,尤其是涉及到情感态度方面的学习,都是离不开相应的体验的。例如:要使幼儿对数学学习感兴趣,就需要引导他们切实感知和体会到数学在生活中、游戏中是有用而且有趣的;要培养他们的阅读习惯,就需要多给他们讲故事,一起阅读优秀的幼儿读物,让他们被精彩的故事、精美的画面所吸引。而在社会领域中,体验更是一种必要而且有效的学习方式。

例如,在社会规则的学习中,模仿、同化和强化都可能让幼儿表现出符合规则的行为,但“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不利于儿童形成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因此,理解规则的意义是必要的。但对幼儿来说,理解规则的意义往往不能靠说教,而需要以实际体验为基础。

(二)幼儿社会学习的指导要点

《纲要》社会领域根据幼儿社会学习的方式和特点提出以下四个指导要点,这些指导要点同样也体现在《指南》社会领域的教育建议中。

社会领域是一个综合的学习领域。社会学习往往融合在各种学习活动中,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

社会学习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尤其是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学习,往往不是教师直接“教”的结果,幼儿主要是通过在实际生活和活动中积累有关的经验和体验而学习的。教师要注意通过环境影响、感染幼儿。

教师和家长是幼儿社会学习的重要影响源。模仿是幼儿社会学习的重要方式,教师和家长的言行举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幼儿,构成他们学习的“榜样”。因此成人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榜样。

幼儿的社会性培养需要家庭、幼儿园和社会保持一致,密切配合。

在此基础上,《指南》社会领域的教育建议部分进一步提出了促进幼儿社会性和个性发展的具体方法、策略,并突出了以下指导要点。

1.师幼互动的质量直接影响幼儿的社会性和个性

幼儿园要把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视为教师的首要任务,让幼儿在关爱、温暖、尊重、信任中获得安全感,在体验被关爱、被尊重的同时,产生自我价值感,进而形成自尊自信,并学习用同样的态度对待他人。例如:教师要“能主动亲近和关心幼儿,经常和他一起游戏或活动,让幼儿感受到与成人交往的快乐,建立亲密的亲子关系和师生关系”(人际交往目标1的建议);“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幼儿,使幼儿切实感受到自己被尊重”(人际交往目标3的建议);“与幼儿有关的事情要征求他的意见,即使他的意见与成人不同,也要认真倾听,接受他的合理要求”(人际交往目标3的建议)。

2.同伴交往对幼儿的社会学习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游戏是幼儿同伴交往的主要形式,许多社会学习是在游戏时发生的。因此,幼儿园应该提供充分的时间让幼儿一起游戏,一起开展各种需要互动合作的活动,让他们在互动中体验交往的乐趣,学习交往的技能,理解交往的基本规则,形成对人对己的正确态度。例如:“幼儿园应多为幼儿提供自由交往和游戏的机会,鼓励他们自主选择、自由结伴开展活动”(人际交往目标1的建议);“幼儿园应多为幼儿提供需要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完成的活动,让幼儿在具体活动中体会合作的重要性,学习分工合作”(人际交往目标2的建议);“经常和幼儿一起参加一些群体性的活动,……支持幼儿和不同群体的同伴一起游戏,丰富其群体活动的经验”(社会适应目标1的建议)。

3.克服自我中心思维,学会“设身处地”地了解他人的感受是幼儿形成良好社会行为的认知基础。

人际交往过程中,教师应该恰当地利用交谈、讨论、同伴冲突等机会,鼓励幼儿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提醒幼儿注意、了解别人的渴望、情绪和意见;也可以运用角色扮演等方式,帮助年龄大些的幼儿学习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体验他人的感受。《指南》社会领域的相关部分特别提出要结合具体情境,引导幼儿换位思考,学习理解别人。例如:“幼儿有争夺玩具等不友好行为时,引导他们想想‘假如你是那个小朋友,你有什么感受?’”(人际交往目标2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境,提醒幼儿注意别人的情绪,了解他们的需要,给予适当的关心和帮助”(人际交往目标4的建议)。

4.幼儿对社会规则的遵从有一个从他律向自律发展的过程,从小培养幼儿的自律更为重要。

自律(即内在的自我控制和调节能力)是一种自觉自主负责的行为,体现着一种主体性。研究表明,自律是以对规则(行为标准)的认同与内化为基础的。也有研究认为,有积极自我意识的儿童会出于自尊或保持良好自我形象的需要而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

教师和家长往往希望通过奖励与惩罚的方式来培养儿童的良好社会行为。这种强化方式固然有其积极作用,但毕竟是一种“外力”,可能会导致儿童为了获得奖赏或避免受罚而控制自己的行为,但这种“自制”并不能长远有效,只有儿童因好行为而感到自我满足感时,才会真正形成自律。所以,比表扬更好的方式是向儿童指出,做了好事,表现出好行为(符合社会规范和社会期望)会让自己觉得很棒,而这种自我肯定而带来的愉快和满足是一种来自内心的奖赏。同时,外在奖励应该适度,不能随意,儿童必须做的事不应该施加外在奖励。只有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时刻,需要借助外在的奖励训练来发展良好的行为时才使用。因为过度的外在奖励,会让获得奖励成为做事的目的,容易养成以自我为中心、自私的个性。

另外,自律的培养需要给幼儿一定的自主、自由,以及自我决定的机会,一切都由成人安排,幼儿学会的可能是服从和依赖,而不是自主和自我调控。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幼教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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