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
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
进行专门立法。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问题1:“双减”之下,家长的教育理念需要有哪些转变?
问题2:父母应该怎么适应“双减”?
问题3:家长应该从哪几方面着手培养孩子?
问题4:“双减”后,家长与孩子相处的时间更多了,如何进行亲子沟通?
问题5:什么才是高质量的陪伴?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幼教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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