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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
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
教语用厅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抓住幼儿时期的语言学习关键期,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为夯实终身发展基础、帮助个人成长成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基础性作用,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现就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 一、工作目标·
· 二、基本思路 ·
· 三、重点任务 ·
· 四、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优势,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牵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部门职责及保障措施,要调动多方资源,协同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对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进行专项支持。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统筹解决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设备设施完善等问题。东部省份可将“童语同音”计划列入东西部对口支援范围,给予重点支持。引导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加大对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工作知晓度和认可度。要结合举办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及“六一”儿童节、教师节等重要节庆日开展融媒体语言文化展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氛围。要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工作成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进展、经验成效等请及时报我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1日
来源:教育部
END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学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