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日敦社幼师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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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出台到现在,有各种解读的文章和讲座,日敦社采访了深圳市教科院幼教原教研员刘华老师,我们看到了另一种不同的思考:
《评估指南》的主要对象不是幼儿园层面,而是各个省市区行政或者督导部门;评估队伍中,评估人员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过去结果导向的等级评估是不公平的,这次《评估指南》提出的“全覆盖的过程性评估”是一个极大的转变,会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学前微主编,与100000+园长共成长
评估指南不是专门针对幼儿园的,
主要是针对地方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
新出台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是不同的,它的主要对象不是幼儿园,不是指导幼儿园怎么做。《评估指南》实际上是针对各个省市区行政或者督导部门而出台的政策。因为中国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国家没办法做一个全国标准,所以要求各个省、市根据这个《评估指南》出台地方性标准,由区县执行和落地。
我比较关注《评估指南》里的三个点:
一是要求各个地方根据国家的《评估指南》,做地方的幼儿园保教质量具体标准;
二是说从区(县)这个层面,用3-5年为一个周期的时间,对本辖区(县)的所有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的过程性评估;
三是这次强调的一个核心是以前从来没有提到过的——“过程质量”,关注保教过程。要知道,长期以来各个地方幼儿园的等级评定是看结果,而不是看过程。4年评一次,评上市一级、省一级,4年后再复评,都是关注的结果。过程性的评价是无法4年搞一次,不是搞的时候拿一大堆资料,过程是需要经常去看的。
明确评估周期。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自我评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自评的指导。县级督导评估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省、市结合实际适当开展抽查,具体抽查比例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评估指南》
我觉得各省市的标准制定,最好可以到市级,比如就广东省来说,粤北的市和深圳市是有很大不同的。而且,这个标准理论上来讲,应该是一个“工具”,能够帮助评估人员比较专业地给幼儿园“诊脉”,切实地关注到能反映幼儿园保教质量过程性的具体情况,而不是几个人去看了后说“感觉上这里不错”“感觉上那里不好”。
当然这个文件对幼儿园也是一个方向性的指导,告诉幼儿园在日常的保教工作中关注哪些问题。
02/
评估人员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假如省里有一个标准很快做出来了,有了这样的“工具”,谁来执行?
《评估指南》要求区县要用3-5年对本地区的幼儿园全覆盖的评估一遍,这个是一个大的工作量,所以文件里说:“建立一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熟悉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事业心责任感强、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评估队伍,评估人员主要由督学、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园长、骨干教师等组成,强化评估人员专业能力建设”。
长期以来,由于人员不够,就会出现李园长兼职督学,陈园长兼职督学、王园长也兼职督学。评估的时候会到彼此的各个园,很可能陈园长到李园长的幼儿园,李园长到王园长的幼儿园,这些园长在其中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是制度设计上的漏洞,彼此之间很有可能会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情况。
尽管这种队伍组成情况是基于中国的现实情况,比较落后的地方可能督导室只有一两个人,没办法,需要各个方面的人兼职做评估人员,但要尽可能有比较稳定的评估队伍,尽可能避免“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分的情况。
而且各地区必须对评估队伍进行培训,达成共识。比如评估标准就是一把“尺子”,给队伍里的每个人发一把尺子,教给大家怎么用。虽然是一把尺子,但有的人会斜着量,有的人横着量,有的人竖着量,得到的结果都不一样。因为这个东西不是一个1+1=2的过程,虽然统一标准,但每个人有自己的经验想法、背景经历、认知水平,所以对标准的理解都会不同。只有达成共识,才不会左右摇摆,才不会给一线的实践者造成困扰。
深圳罗湖区就做到了有专职队伍做全覆盖的过程性的幼儿园质量监测,深圳龙华区也正在招独立的专职队伍,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03/
等级评估让“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过程性评估是帮助发现问题,
促进整体质量提升
《评估指南》会扭转过去只看重“等级”。等级评估因为涉及到奖励、收费等,而且是结果导向,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尤其是教育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会让“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条件好的幼儿园更容易评上省级、市级示范园,评上后政府给的钱更多,奖励也更多,幼儿园收费也更高,条件也越来越好。同样,条件差的幼儿园很难评上等级,比如生均面积不够、户外活动场不达标……就是没有资格去评,幼儿园收费又不高,政府的奖励又不能给,因此也是一个恶性循环。
我一直不赞同等级评估,等级评估在一开始的时候可以起到一定作用,我们要承认它的好处。但是到今天,尤其到我们讲幼儿园是公共服务,是民生,就要面向全体人民,面向所有的孩子。不是你是公务员,你的孩子就可以上省级示范园,我是农民工,我的孩子只能上区级。我反对等级评估,就是因为这容易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在教育方面,是不能说让一部分幼儿园先好起来的,用“先富带动后富”的思维方式的,教育的起点应该是公平,最起码制度的设计要保证教育的公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评估指南》要求全覆盖的过程性评估,它释放了一个信号,就是要关注所有幼儿园,关注过程性质量,这就是在讲“公平”。
全覆盖的过程性评估有点像体检,所有人都需要体检一下,是“全覆盖”的,主要是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这个人一切“正常”“健康”,就不用“医治”,如果有问题,该看病就看病,这是帮助你寻找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路。
但是等级评估恰恰不是“体检”,那些不报的幼儿园就评不上、无法参与,而且是结果导向,是要给这个“身体”评个优、良、中、差,而且为了评上等级,有的幼儿园为了迎接检查而资料造假。
没有哪个单位给“员工”体检完了后,要给“身体健康”的人发红包、发奖状。单位的领头人更关心的是体检出来谁不太好,需要关心一下,或者如果不能继续很好的工作,是否需要找人顶岗等。
所以幼儿园评估过程性质量评估强调“过程”,是要求大家都要参加体检,是为了让幼儿园变得更好,所以一定不要评估后将幼儿园“排队”,主要是帮幼儿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一定会有分数,但园外的评估最好不要公布分数,不是为了告诉其他地方我们这个地区有40%的优秀幼儿园,这没有意义。反过来说,如果这个县有100所园,里面百分之九十几的园都能达到基本要求,我觉得这就很好。
教育质量评估关注的不是行业的长板,而是短板,应该给不够好的园很多的经费、更多的专业指导,而不是给本身就很优秀的园。要指导“体检”中有点“毛病”的幼儿园,帮助他“医好”这个“毛病”,让它更健康。
我希望这个文件出台,能慢慢淡化等级评估,直到最终取消等级评估。
04/
结语
以往的等级评估主要是看资料,看办园条件,这是重要的!结构性质量主要就是看条件,园舍条件、室内户外活动面积,玩具数量,教师队伍状况等,这些是基本的,必要的。这次的《评估指南》强调过程性质量,强调幼儿游戏,强调师幼互动,要求起码看半天的保教活动。过程性质量是充分的。这两个部分应当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反映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对我来说,最有感触的就是这个“全覆盖的过程性评价”,我相信它能更好的引导整个学前教育向着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迈进。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学前微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