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2021年学前教育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围绕全市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制定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一、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1.目标任务:深化改革,大力创新,基本建成以公益普惠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2.工作措施:一是深化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改革,即“新型公办幼儿园”创新试点项目,探索公办资源创新供给新模式。着力解决公办资源不足问题,鼓励县市区先行先试,探索管理主体多元化和管理模式创新,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其他公办园办成灵活多样、富有活力的公办幼儿园。年底总结经验做法,适时予以推广。鼓励举办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厘清各类附设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实现依法依规办园。
二是巩固和深化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统筹协调市建委及相关县(市)区完成年度新建任务,以季度为单位跟踪调度,推动进展,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收尾工作;强化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实现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 “四个同步”,确保移交后的配套园优先办成公办园;转为普惠的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不搞“一园多价”,不通过开设特色班等形式另外收取费用。
三是落实对民办普惠幼儿园奖补政策。多种方式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幼儿园,提高普惠覆盖率。市级教育和财政部门提前拨付民办普惠幼儿园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县市区在确保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的基础上,逐月核算幼儿数及补助资金,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四是深化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县市区教育部门协调本级政府与开发单位洽谈,对于转为普惠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园舍租金,原则上要求全部免除并确定免除租金时限要求,确属个人自持产权的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破解。
二、提高保育质量
1.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抓住关键,整体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2.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定级定类评估。修订完善《长春市幼儿园定级定类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长春市幼儿园评估专家人才库,遴选综合管理、保育教育及卫生保健专家,组建人才库,加强评估队伍管理;依托长春市幼儿园管理系统,完善智能化、信息化评估系统。
二是开展普惠民办园整体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大智慧扶持力度,普遍推行“集优化发展模式”,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机制,构建一优一带发展协作体,普遍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办园理念和办园水平。
三是开展优秀游戏案例评选及推广活动。借鉴发达城市经验,周密设计活动方案,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丰富奖项设置,包括县区组织奖、幼儿园组织奖和个人奖等多层次奖项,调动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参与评选活动。赛后择优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游戏案例,引导和强化以游戏为主的保育教育模式。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发挥示范园辐射带动作用。大范围开展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等各类人员培训,将普惠性幼儿园全面纳入师资培训范畴,确保分层次、分岗位实施,培训内容更加贴近实际、符合发展需求;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示范作用,在游戏教学、科研引领、师资培训等方面加大辐射力度;增加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和民办园的交流和互动,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
三、强化幼儿园日常监管
1.工作目标:完善监管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学前教育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2.工作措施:一是实施全方位监管。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定级定类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普惠性民办园队伍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完成分类登记,实施分类管理。
三是提升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正式启动幼儿学籍管理,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及长春市幼儿园管理系统,准确掌握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情况、在园幼儿数量、空余学位等信息;依据大数据和信息化,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经费补助制度,规范使用补助资金,确保不出问题。
四是加强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精心设计学前教育专项督导项目,开展“两随机一公开”督导,真正推动幼儿园优质规范发展;配齐幼儿园责任督学,完善督学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幼儿园经常性监管长效机制。
四、规范办园行为
1.工作目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促进师德师风,纠正小学化,保障幼儿园安全运行
2.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和幼小衔接试点。遵循规律,对准幼小衔接,实施科学保教,全面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先试点后推开,实施幼儿园与小学衔接试点,选取试点县市区、幼儿园和小学,做好实施方案,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二是推进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工作。严格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坚持持证上岗。采取综合性措施,强化师德师风教育,通过宣誓承诺、教师行为准则和选树典型活动,提高职业素养和幼教情怀。加大惩处力度,对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三是开展幼儿园安全规范专项治理行动。对幼儿园治安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卫生健康安全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并组织推进。
五、启动三年行动计划
1.工作目标:科学编制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工作措施:统筹编制全市学前教育新一轮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三年学前教育目标任务、分年度资源供给、发展措施、工作责任和评估评价体系,2021—2023年,基本形成公益普惠占主体、安全规范、优质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奠定基础。力争2023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3%。
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工作目标:补齐农村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不足短板
2.工作措施: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每一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高质量公办中心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和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校舍等各类资源举办公办幼儿园,较大的村独立建园或者举办分园,较小的村联合办园或举办流动幼儿园,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村幼儿园覆盖面和办园质量。
时间:2021-04-01
来源: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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