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包括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和民办幼儿园)的规范治理工作,突出三个重点,不断净化教育环境,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科学决策,制定实施方案。为破解社会力量违规办学难题,该县结合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兰陵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办法》和《兰陵县城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由县教体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健、综合执法、人社、民政、行政审批和卞庄街道等10部门为成员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协作、上下协调”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同时抽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共20余人成立城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集中治理专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多管齐下,常态联合治理。该县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展认真排查摸底,筛查出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做到底数精准,准确掌握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状况,建好数据台账,及时将该县取得办学许可证的43家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集中治理专班坚持综合施策,分类治理,自7月30日起,开展集中检查专项行动,对该县城区东埝头等重点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在场人员等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收费标准公示、环境卫生等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结合前期摸排情况,在东埝头沿街和小区大约有近200余家培训托管机构,这些机构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没有办学许可证,有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的甚至与部分学校教师联手办班,谋取不正当利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截止到8月5日,工作专班已查处各类培训学校、托管辅导机构和民办幼儿园56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6份,查封培训机构2家,查处涉嫌有偿补课的公办在职教师2名。有力地震慑了部分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提高了从业者执照经营的意识,有效扼制了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现象,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兰陵首发、兰陵电视台专题节目、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报道,在社会上营造强大声势阵势。同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避免盲目“从众、跟风”和被“忽悠”,通过发放《致全体家长公开信》,公布培训机构“白名单”和举报电话,引导学生家长甄别和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自觉抵制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合理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不盲目增加学生课外学业负担,切实维护孩子身心健康。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主动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不正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健康、规范运行。(刘海龙)
日期:2020-08-07
来源:临沂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