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市实际 确定发展目标
为满足社会对普惠、安全、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上海自2006年起实施了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构建。目前,上海共有幼儿园166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26所,占比61.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1.5%。同时,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客观存在,资源供给仍需增加,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上海要整体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有入园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学前三年教育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比)达到85%。
到2035年,上海将全面建成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教队伍,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安全、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科学布局规划 提供多元供给
提升保教质量 加强内涵建设
上海学前教育要实现从资源供给向内涵提升的转变,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一是强化科学保教理念。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是全面提升课程实施的质量。鼓励园所创新园本教研制度和方式,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促进教师观察解读、实践反思能力的不断发展。
三是开展学前教育与医学、体育、文化等多领域结合的实践和研究。探索建立医教结合机制,加强对幼儿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定期开展急症救助等方面的培训,并为残疾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探索建立体教结合机制,做好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推动文教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教育。
四是加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重视对幼儿园活动和教育过程的评估与监测,形成动态多元的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机制。
五是深化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双向衔接。注重对学前幼儿进行入小学适应性教育,建立并开展幼儿园与小学教师联合教研机制、双向交流机制,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
六是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建立社区家庭教育资源中心,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家庭教育的指导机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
七是扩大学前教育交流与合作。探索区域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模式,推动长三角地区之间的深度协作,加强国内外交流和培训。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若干举措,要求加强学前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促进信息技术有效融入学前教育教学过程,提升学前教育数据管理水平,全面助推本市学前教育的优质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培养体系
师资队伍是学前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实施意见》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升质量的基础。
首先强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幼儿园教师准入、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二是要依标配齐配足教职工。不断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严格规范教职工编制使用。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三是要完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贯通培养体系,扩大学前教育招生规模,优化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提高学前教育人才专业化水平。强调幼儿教师艺体等专业技能和研究幼儿能力的培养,加大保育员、营养员、安保人员的保育工作规范化。
四是要求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地位和待遇。完善保教结合的学前、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完善卫生保健教师编制核定和职称(职务)评定等机制。尊重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地位,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
强化机制保障 加大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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