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据调查,目前浙江婴幼儿的入托率较低,婴幼儿养育照护能力尚显不足,家庭婴幼儿照料负担较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较为强烈。
01
发布会概况
12月3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02
《实施意见》目标与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下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了七大主要任务:
加强对婴幼儿家庭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
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和引导
加强幼儿园托班服务供给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03
《实施意见》的创新性
在全国首次提出婴幼儿入托率等工作指标
提出发展社区统筹、单位自建等多种服务模式
团结鼓励幼教人员、退休专家、儿保人员,充实托育人才队伍
针对托育人才短缺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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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幼教人员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执业,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作为幼教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打通职称晋升通道; -
通过返聘有经验的退休人员等措施,充实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
支持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指导服务,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来源:浙江发布、 托育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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