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19人的校车,
满满塞了32人!
11月3日下午,
这一幕发生在宜春袁州区芦村镇双江村。
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交警巡逻时
发现了这辆超员校车,
当场查获,
目前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
已经被刑事拘留。
该校车为芦村某幼儿园所有,当天16时43分许,司机袁某驾驶这辆校车载着师生,由该幼儿园往芦村镇双江村行驶,途径双江村时,被巡逻交警查获。经民警核查确认,被查车辆系中型专用校车,核载人数19人,实载人数32人(1名司机、1名老师、30名学生),载客超过额定乘员60%以上。
据司机袁某根交代,他以为乡村道路偏僻,不一定会遇到交警检查,当天见到校车超员后,他没有和跟车老师和园长沟通,制止超员的行为。而随车的老师袁某秀表示,知道校车不能超员,也参加过交警组织法律法规讲座,但是因当天需要接送的学生较多,正好都是家住周边地区,离学校路途不远,所以幼儿园抱着侥幸心理超员送学生,却被交警查获。
目前,驾驶员袁某根、幼儿园老师袁某秀、园长袁某因共同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办案民警翁超介绍,二大队向来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校车违法行为一向严管重处,绝不放过,以预防和杜绝校车事故的发生。这起校车超员案例,引起了大队的重视,自11月5日起,二大队将在辖区内持续开展校车排查整治行动,对辖区各学校、幼儿园的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
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对危险驾驶罪作出了修改完善,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
校车驾驶员切勿抱侥幸心理,超员超载不但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质量,增加行车不稳定性,还会引发刹车失灵、动态侧翻等危险,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加大事故的伤亡后果。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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