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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教育部发布了《2021年教育部工作要点》,有哪些关于学前教育的要点呢?
第23条: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目标任务:
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保教质量。
工作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补齐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各地科学核定办园成本,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落实好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政策。出台并推动落实《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计划,推进科学保教。
第5条:扎实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摘录:
推动出台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
第8条: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摘录1:
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抓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摘录2:
启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时综合督导试点。
第9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摘录:
落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实施。配合做好教育法修正案、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工作,推动学前教育法、学位法立法进程,研究形成教师法修订草案。
第30条: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摘要:
深化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以上内容节选自《2021年教育部工作要点》。如需全文,请发邮件至3229420890@qq.com(注明园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