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近年来,中国的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全国幼儿园数量从2009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14年的近21万所。在规模激增的大背景下,学前教育应该侧重什么?幼儿的康与安全如何保障?在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下,官方此次出台的“幼儿园新规”备受关注。
幼儿教育不能“小学化”。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入园限制少了。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制度进行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机关幼儿园门槛降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幼儿园规模有限制。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安全有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康的行为。
幼儿园应进行反家暴教育。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2016年3月2日新华网)
【教育部:出台“幼儿园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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