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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人物 –
李静晔
国际中华婴幼教育联合协会 理事长
访谈时间:2021年3月
访谈方式:网络采访
访 谈:郭郭
– 导 语-
“我的育婴理念是“婴幼做好,国家更好”,人类0-3岁期间大脑发展,比3-6岁更重要。成人的我们,有更多的讯息与体验,有更多生活经验,还有更多生命故事。我们怎么样来协助孩子更好的成长?我们给他们提供怎样的游戏?提供给他们怎样的环境?作为托育从业者的我,每一天工作都影响着孩子们的成长,也都极具意义,这是我的使命。
本期《中国幼儿园园长访谈录》邀请李静晔老师,就台湾地区托育服务的功能及启示,分享从业感想与心得。
以下根据李静晔老师的访谈内容整理的文字笔记:
01
台湾地区的托育服务在2012年以前主要由托台湾早期教育系统的缘起与组成台湾早期教育系统的缘起与组成儿所、幼稚园分别负责。除此之外,还有小学生课后照顾班,也称安亲班、才艺班、家庭托育、补习班等,托儿所以保育为主要目的,幼稚园以教育为目标。可见,此时台湾地区托育服务实行的是 “双轨制”,但这种 “双轨制” 容易导致两种机构的师资、教学内容、设施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等问题,可能会使幼儿接受有差异性的教育和保育,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和教育水平的提高。
因此,自2012年1月1日始,台湾开始实施幼托整合,统一以 “幼儿园”取代教育幼儿的 “幼稚园”与托育幼儿的 “托儿所”,开始实施统一的早期教育。至此,台湾托育服务由招收1个月至2岁的保姆和托婴中心、招收2-6岁幼儿的幼儿园和小学放学后的课后照顾班 (安亲班) 构成,可分为家庭式和机构式托育。
台湾托育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将托育对象的年龄向前推移至孩子出生后1个月,向后延伸至孩子小学毕业,极大地解决了父母生养下一代的托育难题,成为解决台湾地区 “少子化” 威胁的重要策略之一。更难能可贵的是,台湾地区的托育服务还将服务的对象扩展到儿童、父母及其家庭,是台湾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映像”,也是台湾地区社会福利的重要体现。
公办民营的托婴中心,课程纲要主要参考了英国、美国、澳洲等国建立的课程五大领域系统。它们分别是:一、身体动作,二、社会情绪,三、语言沟通,四、认知探索,五、生活自理。0-2岁的师生比是1:5,2-3岁是1:8,3-5岁是1:15。主要是以老师去分,所以有的托婴班一班有3个老师,15个孩子。有的班级四个老师,那么学生就有20个孩子。
02
台湾地区托育服务的类型
出于对早期教育重要性和儿童福利必要性的认识,台湾地区希望通过专业人员来对儿童进行专业性的指导和保护,提高育儿质量,建构起从0至12岁,具有时间连续性的和针对不同需求的家庭、儿童而设置的居家、课后托育服务体系,形成补充家庭育儿功能的家庭式或机构式的横向、纵向系统。
台湾地区托育服务根据家庭的需求和社会责任的划分,形成了融合诸多类型,拥有多样功能的托育体系。
托育服务的内容
台湾地区托育服务的内容涉及婴幼儿成长的各个方面,是早期教育的重要承载方式。
首先,托育服务要求提供给儿童充分的生理和心理照顾,协助其完成各阶段的发展并根据个别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清洁、安全的适宜儿童发展的环境,从家庭到托婴中心、幼儿园和安亲班,托育环境都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游戏室、睡房、卫生间等要求安装一应安全设施,定期对以上地点进行消毒清洁等; 充分的营养、卫生保健、生活照顾、游戏、学习活动以及社会发展等相关服务,托育机构应根据孩童的性别、年龄或其他特殊需求制定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 记录生活及成长过程,如保姆需要撰写 “宝宝日志” 作为保姆与家庭沟通的桥梁,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有不同的撰写要点,以此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参与促进亲子关系及支持家庭功能的活动。
第二,为2岁以上的受托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兴趣培养、休闲及社区生活体验扩充等活动。台湾地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配合比较密切,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创意思维、培养合群性等为目标,为儿童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满足相关的一切服务,特别是对不同文化的接纳、认同感和良好生活、社交习惯的培养,培养高素质的公民,极大地提升了台湾社会的文明程度。
第三,提供其他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相关服务。如要求托育从业人员对儿童有耐心、爱心及同理心,要有照顾孩子的热情,并能独立拟定托育计划表,填写托育记录表或制作幼儿成长日志,不得有虐待、疏忽等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的行为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如幼儿园接受县市各级教育主管单位的核查,保姆接受社区保姆系统的辅导与管理等。
03
托育服务本是为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而出现的早期教育,所以除教育和照顾儿童的正常职能外,托育服务又有着特殊的目的和功能。
托育服务的目的
首先是给幼儿提供有益的环境,满足幼儿的基本需求; 比如提供居家保姆服务的保姆需要接受家庭托育服务环境安全的检查,对门 ( 通往室外门、浴室门等) 、阳台、地板、逃生出口、窗户、室内楼梯、家具设施、电器用品、电线插座、热水器、消防设施、儿童睡床、紧急情况处理设备等有具体的安全规定和要求,以符合儿童的身心发展和安全为主,如果不达标,需要限期整改,否则取消居家托育资格。
第二是给儿童提供伙伴关系,扮演支持性服务的角色。幼儿园、托婴中心或家庭托育都给儿童提供了更多的伙伴,让儿童在同伴关系中成长。儿童的同伴是与之相处的具有相同或相近社会认知能力的人,儿童在某种共同活动中体现出相互协作的关系可以构建孩子的社会化成长,帮助儿童去自我中心,找到归属感和稳定感,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三是鼓励儿童发展。各类托育机构通过对儿童的教育和照顾,促进和鼓励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增进身体动作、语文、认知、美感、情绪、人际关系等发展能力与培养基本生活能力、良好生活习惯、积极的生活和学习态度等活动,为儿童学习学会生存的能力奠定基础。
04
台湾开展托育服务的经验
1、完善的托育法规为托育服务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台湾完善的托育法规为托育产业的兴盛提供了法律支持。如2011年颁布的《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确立幼儿教育和照顾方针,健全幼儿教育及照顾体系;其他配套法规有《幼稚教育法施行细则》《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及教育实习办法》《幼稚园教师登记办法》等;为规范学前教育的准入制度,有《教师法》《教师法实施细则》《师资培育法《师资培育法施行细则》《教育基本法》《国民教育法》等;
规范托育机构设置、管理等的法规,如《建构友善托育环境——保姆托育管理与托育费用补助实施计划》 《居家托育管理实施原则》《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设置标准》等。
台湾的托育规章、法规有十余种,相对齐备,不仅有法律法规,还有相关的支持政策、配套措施、各县市的实施细则,特别是资金上的投入也写入法律法规。齐全、详尽的托育法规为发展托育提供了可操作性较强的指导性文件和保障性规定,使得开展托育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完善的托育体系
自2011年《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出台后,台湾把家庭托育、托儿所、国小学生课后照顾班、幼稚园、才艺班、补习班等统一整合为由社会福利部门主管的招收0至2岁儿童的家庭托育与托婴中心;由教育部门主办的招收2至6岁儿童的幼儿园,幼儿园还可以提供托婴、课后照顾等服务;国民小学开设的面向国小学生的课后照顾班,涵盖了0至6岁儿童的教育与照顾,基本满足了社会和家庭所有的托育需求。
近年来,公共托婴中心的兴起更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育儿的难题,也提升了托育的品质。公共托婴中心招收1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每天的托婴时间从早上7: 30至下午6: 30结束,长达11个小时,为每个婴幼儿提供专业的早教训练。
公共托婴中心由地方政府出资,向社会公开招标,一般由高校或其他学前研究机构承办,众多学前专家长期免费为托婴中心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指导,并招聘学前专业人员到中心任职,享受政府一应津贴和待遇,成为鼓励生育政策的重要辅助手段,更为不方便亲自照看孩童的家庭提供了多项选择。
3、专业严格的人员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是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台湾托育服务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专业且严格,如对保姆从业人员的培训。保姆证书考试由台湾“行政院卫福部”主办,场地和设施符合要求的高校可承办,一年考三次,考完即可查阅分数并核发证书。考试分为学科和术科,学科主要考查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法规、婴幼儿发展、亲子教育及社会资源运用、托育服务概论与专业伦理、婴幼儿照顾技术、婴幼儿环境规划及活动设计、婴幼儿健康等理论性知识;术科即实际技能操作考试,考生需要在80分钟的时间内完成在清洁区对婴幼儿(仿真娃娃)的洗澡、刷牙,调制区的泡牛奶和辅食制作,游戏学习区的如厕训导、讲故事,安全医护区的CPR、异物阻塞或伤口处理等项目。两门考试均通过,方可获得保姆证书。
如果不是教育、社会、医学等相关科系的毕业生想报考保姆证书,需要参加至少126小时的保姆人员专业训练课程,修满7学分,取得合格结业证书后才能参加考试。这也吸引了很多想照顾第三代的祖父母参加培训和考试,取得保姆资格证书后再照顾孩童,不仅提高了育婴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也缓解了两代人在照顾孩童上产生的分歧,还能获得相关机构提供的资金补贴和技术指导,包括怎么布置居家环境、怎样和婴幼儿进行沟通等。
以上是保姆的入职考试,还有保姆的在职进修。如加入社区保姆系统的保姆必须每年参加20小时的在职训练课程,课程内容由保姆系统统一安排,多是关于婴幼儿照顾、健康知识、专业伦理等方面的问题。保姆在职培训多是在周六、周日举行,且是免费的,保证保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及时更新换代。
05
分类更细,服务更全面,专业性更强
台湾托育服务的对象、目的、功能等和大陆的学前教育较相似,但是分类更细,服务更全面,比 如涵盖了0-2岁婴幼儿的托婴服务;专业性更强,特别是对保姆从业人员的培训既考虑到专业基础知识的养成,又重视实践操作能力和技术的培养,对我国的早期教育发展都有着良好的借鉴作用。
1、发展多种多样的托育机构,减轻家庭的育儿负担。
根据中商情报网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0-6岁儿童的数量为9634万人,近年来略有下降,但随着 “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政策的放开,相信在未来的几年内,0-6岁儿童的数量会有一个小增幅,这一方面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契机。
另一方面以现有的学前教育质量、数量和种类来讲,很难满足家长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多数双职工家庭来说,生育下一代意味着在母亲产假 (一般4-5个月)结束后,照顾下一代的重任落在祖(外)父母、其他监护人或保姆身上,家庭育儿的益处自不必说,但是也给很多家庭带来困扰,比如两代育儿观念冲突、育儿不科学,甚至是放弃工作全职育儿等,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所以,随着一大波 “二胎” 婴儿潮的涌来,社会对托育的需求也会迎来一个小高峰。
所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0-2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市场,一方面可以为家庭生养下一代提供托婴服务,免去年轻父母生养育儿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使得0-2岁婴幼儿的照顾走上专业化的道路,让孩子 “赢”在人生的第一阶段,而不是因为育儿观念、时间冲突、不科学育儿等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发展多种类型的托婴机构可以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如加拿大为了提高托育的质量,就发展了 团体服务中心托育和家庭私人托育两种托育服务,为 10 岁以下的儿童提供照顾服务,以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为家庭育儿减轻负担。
2、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
我国托育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幼儿园。幼儿园的师资培训逐步走上正轨,有了一套职前 (主要是师范专业学习)培训、入职培训和在职进修的制度,虽然存在问题,但基本成型,但是对于数量庞大的照顾婴幼儿的保姆或其他照顾人员来说,从业培训还刚起步,并且缺少入职后的指导和监督。
我国现在有育婴员、育婴师和高级育婴师的资格证书考试,但是参加考试的考生数量相对有限。大多数照顾婴幼儿的保姆没有经过培训,特别是祖(外)父母只有极少数参加过类似的培训和课程学 习,所以鼓励居家照顾婴幼儿的父母、祖( 外)父母、专职保姆参加育婴师培训和考试,可以提高育儿的质量和科学性,避免很多因无知导致的悲剧。
完善一个行业的从业培训体系并非易事,特别是和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育婴考试。目前,我国从事专职育婴的保姆(“月嫂”一般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才能上岗)年龄较大,学历较低,育婴多靠经 验,没有系统的知识和技能,更谈不上持证上岗;另一方面,我国又有大量经济堪忧的失业妇女赋闲在家,不能很好地通过劳动改善生活、改变现状。所以培训这个数量庞大的队伍补充到育婴市场中来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高等院校是集中了相当一部分社会最优秀的专业人员,掌握了最前沿的知识和技能,所以高校牵头、联合社区、政府配资举办各 种育婴培训和考核,把高校的智力优势、社区的群众优势和政府的资金优势结合起来,免费向有需求的待业人员、家庭提供科学育婴的宣传、培训和考 核,形成科学育婴的社会氛围和社会需求,逐步完善保姆就业培训体系。
3、 健全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政策只有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和实施。我国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有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 儿园管理条例》《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 试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的学前教育部分,以及其他一些散见于各类法律、规章里的规定,但是却没有一部针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学前教育法律。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基础,所以颁布法律来确定学前教育的地位、性质,发展的方针与机制,各部门、机构的职责,投入和保障机制,教师的权 利、地位与义务,评估与问责制度等是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
参考文献:
田茂/王凌皓/台湾地区托育服务的功能及启示/《现代教育科学》2008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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