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另外草案还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但被人民法院裁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或者被中止探望的除外。
投稿邮箱:zkyjssedu@126.com 分享是一种美德!
长按下方图片关注幼托学堂
免责声明:本平台所刊发、转载的文章,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与本平台联系,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点在看 更好看
-=||=-收藏赞 (0)
幼儿园研学培训,找优师教研18610206462
南通、常州、成都、广州、杭州多处培训基地,优质的专家师资资源、幼儿园资源,让你深入幼儿园,近距离感受先进的幼儿园生活。专题研修:课程叙事专题研修、课程游戏化专题研修、民族特色民族文化的专题研修以及各类您需要的定制化专题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