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益保护是幼儿教育的核心,保障幼儿参与园所决策的权利,不仅是尊重儿童的表现,更是培养他们自主性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作为幼儿教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真正做到“让儿童的声音被听见”:
1. 创设“儿童议事会”,给幼儿表达的机会
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曾强调:“儿童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能力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愿望。”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在幼儿园设立“儿童议事会”,定期组织幼儿讨论园所事务。例如,上海市某幼儿园的“小小议事会”就取得了显著成效。孩子们可以讨论“如何布置教室”“选择什么游戏活动”等问题,教师则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帮助幼儿梳理意见并付诸实践。
2. 用“可视化工具”降低表达门槛
幼儿的认知和语言能力有限,直接表达可能比较困难。我们可以借助“情绪卡片”“选择板”“投票箱”等可视化工具,帮助幼儿更直观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表明,使用“笑脸贴纸投票法”可以让3-6岁的孩子轻松参与决策,比如“今天想玩什么游戏”或“午餐想吃什么水果”。
3. 在日常活动中渗透“参与式决策”
教育家瑞吉欧·艾米利亚提出:“儿童是学习的主体,他们有权参与与自己相关的决策。”我们可以将决策权融入日常活动。例如,在区域活动时,让幼儿投票决定今天玩哪些区域;在绘本阅读时,让孩子们选择想听的故事。这些看似简单的选择,实际上在培养幼儿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感。
4. 建立“儿童意见反馈机制”
丹麦的幼儿园普遍采用“儿童意见箱”机制,孩子们可以随时将自己的想法投入意见箱,教师定期整理并回应。我们可以借鉴这一做法,设立“小小建议箱”或“园长信箱”,鼓励幼儿表达对园所环境、课程安排等的看法,并让幼儿看到自己的意见被采纳的过程。
5. 通过“家园共育”强化幼儿参与感
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的认知发展是通过与环境的互动实现的。我们可以与家长合作,鼓励幼儿在家庭中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在园所中延续这种参与感。例如,教师可以设计“家庭决策表”,让幼儿和家长一起讨论园所的某些决策,如“春游去哪里”“节日活动怎么安排”等。
6. 教师角色转变:从“主导者”到“支持者”
华东师范大学的周念丽教授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的支持者,而不是知识的灌输者。”在保障幼儿参与决策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从“发号施令”的角色转变为“倾听者”和“引导者”。例如,在班规制定时,教师可以引导幼儿讨论“大家觉得哪些行为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并共同制定适合他们的规则。
7. 记录与反思:让幼儿看到自己的影响力
日本教育家藤田英典强调:“儿童的参与感来自于他们看到自己的行动产生了实际影响。”我们可以通过照片、视频或“儿童成长档案”记录幼儿的决策过程,并定期与幼儿一起回顾,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意见被重视和采纳。
结语
保障幼儿参与园所决策的权利,不仅是儿童权益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培养未来社会公民的重要途径。正如著名教育家陈鹤琴所说:“儿童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声音,让他们从小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通过创设参与环境、提供表达工具、转变教师角色等措施,我们可以让幼儿真正成为园所生活的小主人,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