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专家说】从”被动守法”到”主动用法”——学前教育立法背景下幼师的5大行动指南 ✨
随着《学前教育法(草案)》的审议推进(2023年8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学前教育正在迎来”有法可依”的新时代。首都师范大学严冷教授指出:”立法不是终点,而是专业发展的新起点。”作为一线幼师,我们可以这样将法规优势转化为教育动能:
🔍 一、建立”法规说明书”工作法
建议每位教师准备《学前教育法规应用手册》,重点标注:
• 保教活动红线条款(如师幼比规定)
• 教师权益保障条目(如进修权、待遇保障)
• 家园共育责任边界(家庭教育指导条款)
华东师大学前教育系主任李季湄特别强调:”教师要用法律思维重构日常保教,比如晨检环节就涉及健康权、隐私权多重法律维度。”
🎯 二、创新”法规+课程”融合模式
在深圳莲花北幼儿园的实践中,老师们将:
《学前教育法》第24条(科学保教要求)
→ 衍生出”3D课程评价法”:
Development(发展性)
Diversity(多样性)
Dignity(尊严性)
💡 三、善用法规化解家园矛盾
当家长要求提前教授拼音写字时,可以依据:
• 第35条(禁止小学化)
• 第5条(终身发展理念)
制作可视化”发展阶梯图”,用法律条文+发展心理学数据双重说服
📚 四、构建”立法观察员”制度
建议园所成立3人法规研习小组,每月:
- 追踪立法动态(如正在征求意见的《学前教育法实施条例》)
- 分析典型案例(可参考中国教育报”以案说法”专栏)
- 开展模拟听证会
👩⚖️ 五、开发教师权益”防护盾”
北京朝阳区某省级示范园创造性地将:
《教师法》第7条 × 《学前教育法》第42条
→ 生成《教师专业自主权行使指南》,明确在课程开发、教育评价中的法定权限
特别提醒:南京师范大学虞永平教授警告要避免”法律工具主义”倾向——立法不仅是约束,更是专业支撑。比如第28条关于游戏权利的规定,就是我们对”真游戏”最好的辩护词。
建议立即行动:
✅ 本周研读草案第二章”保育与教育”
✅ 下月家长会增设”法规明白卡”
✅ 学期末开展”我的依法执教案例”分享
记住:会”用法”的教师,才是新时代的幼教王者!你准备好成为园所的”法规指导师”了吗? 🌟
(注:本文条款序号参考《学前教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最终以颁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