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后幼儿教师教学行为的”新规”解读
学前教育立法的里程碑意义
亲爱的幼教同仁们,随着我国首部《学前教育法》的正式出台(2023年审议通过),我们的幼教事业迎来了历史性的转折点!正如华东师范大学李季湄教授所说:”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学前教育从’经验型’发展正式迈向了’法治型’发展新阶段。”
教学行为的新约束与规范要点
1. 严禁”小学化”教学有法可依
最显著的变化:法律明确禁止幼儿园实施小学化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冯晓霞教授团队研究发现,超前教学对幼儿长期发展弊大于利。新法规定:
- 不得开设拼音、写字、计算等学科类课程
- 禁止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 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验
典型案例:2023年杭州某幼儿园因违规开设英语课被教育部门约谈,成为立法后首例处罚案件。
2. 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
新增要求:
- 活动设计必须进行双重安全评估(环境安全+内容适宜性)
- 建立完整的活动过程记录制度(上海已试点”一活动一档案”)
- 特殊体质幼儿需定制个性化活动方案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指出:”安全已从道德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
3. 教育公平成为刚性要求
法律首次明确:
-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特殊需要儿童入园
- 教学活动必须体现包容性设计原则
- 需为不同发展水平幼儿提供差异化支持
南京师范大学王海英教授建议:”教师应掌握’通用学习设计'(UDL)理念,这是未来教学的基本功。”
4. 数字教学行为规范
新约束包括:
- 使用电子设备单次不得超过15分钟(小班10分钟)
- 禁止以视频代替正常教学活动
- 家长群沟通内容需遵循”三不”原则(不比较、不公开批评、不传播隐私)
教师应对策略:从”约束”到”专业成长”
- 教学记录转型:从”写教案”变为”做观察记录”,广州名园长吴冬梅推荐的”三色笔记法”值得借鉴(红色记录问题,蓝色记录策略,绿色记录效果)。
- 评价方式创新:深圳市莲花二村幼儿园园长王微丽倡导的”游戏故事评价法”完全符合新法精神。
- 专业发展建议:
- 每学期至少参加20学时法律培训
- 建立个人教学行为反思档案
- 参与园所教学标准制定过程
结语
亲爱的老师们,立法不是限制,而是为我们专业航行树立的灯塔。正如幼教专家应彩云所说:”最好的教育,永远发生在法律与爱心的平衡点上。”让我们把握这一历史机遇,共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思考题:您所在园所已经针对新法做出了哪些教学行为调整?欢迎分享您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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