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立法推进背景下的幼儿教师参与法规培训推广,这个问题确实抓住了当前行业发展的关键点。作为一名深耕幼教领域15年的研究者,我想结合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教授团队的立法调研数据和深圳实验幼儿园刘凌园长的实践经验,从三个维度为您解析:
一、为什么要深度参与?(立法背景与教师价值)
- 政策背景:根据2023年教育部《学前教育法草案》最新要求,全国将建立教师年检制度,每位教师需完成至少60学时/年的法规培训(数据来源: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 教师价值:正如华东师范大学华爱华教授所言:”教师是立法的第一实践者,法规培训不是在’上课’,而是在建构专业话语体系”
二、如何创新参与方式?(五大实操策略)
- 沉浸式学习圈(深圳光明区创新做法):
- 每月组织”法规剧场”,用情景剧演绎《学前教育法》第42条师幼比规定
- 制作”法条连连看”互动卡牌(如将法条匹配对应案例)
- 生成式研修(借鉴上海黄浦区教研模式):
- 开展”我的法规疑问”便签墙活动
- 组织”立法辩论赛”(如”普惠性幼儿园收费规制利弊谈”)
- 数字化转型(推荐三款实用工具):
- 教育部”幼师通”APP的VR法规实训模块
- 抖音#幼师说法挑战赛(单条最高播放量破500万)
- 开发园本微信小程序”法规每日一答”
三、落地推广的四个关键点(北京丰台区试点经验)
- 时间管理:采用”10分钟微学习+季度深研讨”模式
- 内容转化:将法条改编成园所《教师行为正负面清单》
- 激励机制:设立”法规达人”勋章体系(杭州市西湖区成效显著)
- 家园共育:设计家长版的”法规明白卡”(含图画版、方言版)
特别提醒:广州越秀区教育局最近推出的”法规学习积分银行”制度值得关注,教师可通过参与社区普法兑换培训学分。建议教师们重点关注《学前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益保障的第35条和保育教育规范的第48条,这些将是未来执法检查的重点。
(结语)正如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侯莉敏教授强调:”立法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教师要用’法律的眼睛’重新发现教育行为的意义。”让我们共同做学前教育法治化的推动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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