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力度,切实提高我园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我园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活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与“打黑”的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濫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滲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扫黑务净 除恶务尽
一、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方式
(一)举报优师教研13405232435(每天9:00-17:00),0512-57153610(工作日9:00—17:00);0512-57153338(公安,工作日9:00—17:00)
(二)互联网举报:
13405232435@139.com;
(三)来信举报: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昆山市公安局)1号楼803室,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15300;
(四)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昆山市公安局)1号楼803室。
二、市纪委举报方式
(一)举报优师教研0512-57306090
(二)来信举报:昆山市水秀路1333号,纪委信访室,邮编:215300。
三、市组织部举报方式
(一)举报优师教研0512-57310830
(二)互联网举报:kszzbzzk@163.com
(三)来信举报: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组织部组织科,邮编:2153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切为了孩子,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昆山市张浦镇第二幼儿园新媒体工作室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昆山市张浦镇第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