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小班新生(户籍生)招生简章
张浦镇第二幼儿园
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教【2016】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具有本学区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下同)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1、张浦镇第二幼儿园施教区范围:
大直社区(除银河新都小区和舜江碧水豪园小区、舜江首府小区)、振苏社区、金华村、七桥村、赵陵村、吴加村、千灯镇施家泾村。
2、张浦镇第二幼儿园(银河)分园施教区范围:
大直社区的银河新都小区和顺城名湾小区。
3、张浦镇第二幼儿园(舜江)分园施教区范围:
大直社区的舜江碧水豪园小区和舜江首府小区、金华村、振苏社区。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本学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昆山教育网,点击“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按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选择拟入读的施教区学校,填写相关信息。
备注:(1)农民房(无房产证)、动迁房有安置协议的不能网上报名的,6月10日-12日带上材料直接到相应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2)集体户口的请直接来电咨询。
2、现场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2日,到张浦镇第二幼儿园、银河分园、舜江分园大厅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三、咨询优师教研
第二幼儿园 0512—82625628 联系人:范老师 张老师
银河分园 0512–83663790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舜江分园 0512–83663906 联系人:朱老师 徐老师
昆山市张浦镇第二幼儿园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