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培研习社:我们之前分享了《儿童美育教育全面知识手册》内容,后台有老师提出美育教育和美术教育的根本区别?并且抛出是否可以“出示范画”的思考。我们以为,在当代学前教育实践中,“美育”一词虽被广泛提及,却常被简单等同于“美术教育”,致使美育的宏大内涵被窄化为单一的艺术技能培养。本文旨在正本清源,深入辨析美育与美术教育的本质区别,并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为理论基石,结合一线实践,构建一个以“感受美、理解美、创造美、传播美”为核心的全方位、浸润式学前教育美育体系,探索其对于儿童人格完整性与生命丰盈度的深远价值。
一、概念厘清:美育绝非美术教育的同义反复
首先,我们必须建立一个核心认知:美育是目的,美术教育是途径之一。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区分。混淆二者,无异于将“培养健康的人”这一宏大目标,等同于“学会使用跑步机”这一具体技能。
1)美术教育 更侧重于一门具体学科的传授,其核心在于掌握绘画、手工、雕塑等艺术形式的特定知识、技巧与表现方法。它关注的是“术”的层面——如何画得更像、如何构图更和谐、如何运用色彩更准确。其成果往往具象化为一件可视、可评的作品。
2)美育教育 则是一个宏大得多的概念。它旨在培养人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其终极目标是塑造个体丰盈的精神世界、高尚的审美情趣与和谐的健全人格。美育的范畴远不止于艺术门类,它渗透在自然万物、社会文化、日常生活乃至个体的行为举止之中。它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素养教育,其成果内化于儿童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我们以为,政策的指引并非仅仅指向技能提升。《指南》明确指出,艺术是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重要形式,也是表达自己对周围世界的认识和情绪态度的独特方式”。这里的落脚点是“独特方式”,艺术(包括美术)是载体,其承载的是幼儿整体的审美体验与心灵表达。因此,学前教育中的美育实践,必须超越画室与手工课的围墙,将美的种子播撒在儿童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美育始于儿童对生命本身活力的感受。这种源于自然与运动的愉悦,是比任何一幅画作都更本源的美感体验。
二、政策之基:美育作为儿童发展的核心维度
我国学前教育纲领性文件为美育的核心地位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将“艺术”领域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并列,这本身就昭示着审美能力是儿童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极。文件强调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清晰地指出了美育的源头活水是广阔的生活与世界,而非局限于技术性的艺术训练。
同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在支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这一表述体现了深刻的辩证法:它既保护了幼儿自由表达的天性,又承认了必要的“技能和能力”是更充分、更深入地进行审美表达的“工具”。许多老师反对“范画限制想象力”的绝对化观点,主张分阶段、分情况予以“适宜引导”的理念不谋而合。政策与前沿实践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没有感受与想象,技能是空洞的;没有技能的支撑,深度的感受与想象则难以充分外化。
三、实践之径:构建“四位一体”的浸润式美育生态
基于以上认知,学前教育的美育实践应构建一个多层次、相互渗透的生态体系。
1.环境浸润:创设“会说话”的审美空间
美育的第一步是提供丰富的审美刺激。幼儿园环境不应是材料的堆砌或色彩的无序狂欢,而应成为经过精心设计的“隐性课程”。
1)自然之美: 开辟种植园地,让孩子观察植物从破土到花果的生命周期;引入阳光、流水、沙石、树叶等自然元素,让儿童在触摸、聆听、嗅闻中感受自然的韵律与质感。
2)人文之美: 教室的布局、物品的陈列应讲究秩序、和谐与色彩搭配。定期更换与季节、节日、不同文化主题相关的环创,使环境成为一部立体的、可感知的“美学百科全书”。
3)秩序之美: 一日生活的节奏、物品的归位、活动的规则,本身就蕴含着逻辑与秩序之美,这有助于儿童内在安全感和审美结构的建立。
这样的环境本身就是一种美育。它无声地告诉孩子:生活可以如此整洁、温馨、富有条理,这便是环境美学潜移默化的力量。
2.活动渗透:在所有领域中贯穿审美线索
美育不应是艺术课的“专利”,而应渗透于所有教学与游戏活动。
1)语言领域:选择韵律优美、意象丰富的童谣与故事,引导幼儿感受语言的节奏美与意境美。
2)科学领域:观察一片雪花的晶体结构、一只蝴蝶翅膀的对称图案,感受自然造物的精妙与数学之美。
3)社会领域:引导孩子欣赏同伴合作完成一项任务的协作之美,学习礼貌用语与优雅仪态的行为之美。
4)艺术领域(美术、音乐、舞蹈等): 此时,艺术活动才作为核心载体出现。但重点仍在于引导幼儿将前期积累的多元美感,通过艺术媒介进行个性化表达。正如周老师提出的“象征期涂鸦”、“象形期涂鸦”,教师的任务是理解并“翻译”儿童独特的艺术语言,充当其从内在情感到外在表达的“脚手架”。
3.教师角色:从“技法师”到“美的唤醒者”与“翻译者”
教师的角色需要根本性转变。他们不再是权威的评判者或单纯的技能传授者,而应是:
1)美的发现者与共享者: 教师自身要对美抱有热情,能敏锐地发现生活中的美,并充满感染力地与幼儿分享。“快看,云朵变成小兔子了!”这样的惊呼,远胜于刻板的课堂导入。
2)儿童艺术的“翻译者”: 当幼儿画出“带翅膀的房子”时,教师不应纠正“房子不会飞”,而应尝试理解其背后的情感与想象,并用语言帮助孩子澄清和深化其表达:“哦,你希望你的家可以飞到任何想去的地方,真是一个充满梦想的房子!”
3)支持的“提供者”: 根据幼儿的不同发展阶段,对于小班孩子,我们把他划分为涂鸦阶段,提供恰到好处的材料和支持。对于小班幼儿,提供粗大的笔刷和鲜艳的色彩,鼓励大胆涂鸦;对于大班幼儿,则可引入混色、拼贴等更复杂的技巧,支持其更精细的表达。
4.评价转向:关注“美的过程”而非“美的结果”
美育的评价体系必须摒弃“画得像不像”、“做得好不好看”的成人标准。应建立以过程为导向的评价观:
1)观察记录: 重点记录幼儿在活动中的专注度、情感投入、尝试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及与他人的审美互动。
2)描述性对话: 多用开放式的提问引导幼儿反思自己的创作过程:“你最喜欢自己作品的哪个部分?”“你是怎么想到要这样搭配颜色的?”
3)作品解读: 将每一件作品视为儿童心灵的一扇窗户,理解其背后的故事与情感,而非进行技术层面的优劣排序。
四、深度辨析:回应“范画”与“技能”之争
有老师对“不能出示范画”这一绝对化观点的批判,恰恰体现了美育的深度。美育不是让儿童在真空中盲目探索。审美需要积累,创造需要基础。完全隔绝优秀的视觉形象(包括范画、名画、自然景物、摄影作品),就如同希望一个从未听过音乐的人能创作出交响乐。关键在于“如何引导”。
1)范画不是“标准答案”,而是“对话的起点”。出示大师的《星月夜》,不是让幼儿模仿着画,而是引发讨论:“梵高看到的夜空为什么在流动?你有什么感觉?”这激发了感受与想象。
2)技能不是“镣铐”,而是“更自由的翅膀”。教会幼儿如何调出春天的嫩绿色,是为了让他能更准确地表达心中对春天的感受。当孩子因为掌握了剪出一个圆形的技巧而成功做出一个太阳时,他体验到的成就感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美感体验。
美育是在“自由表现”与“能力提升”之间寻找动态平衡的艺术。它要求教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能够判断何时该放手,何时该介入,以及如何介入才能“助燃”而非“灭火”。
五、本章小结:迈向生命丰盈的美育征程
学前教育的美育,归根结底是一场关于“人”的教育。它关乎个体在生命最初阶段,如何与这个世界建立一种充满惊喜、热爱与创造性的联结。它远不止于培养一个小画家或一个小手工艺人,其更深层的使命在于育美于心,化美于行——在儿童心中播下美的种子,使其在未来的人生中,能够欣赏山川的壮阔、体味人情的温暖、创造生活的诗意、坚守内心的善良与正直。
当我们真正将美育从狭隘的美术技能中解放出来,使其成为弥漫在幼儿园每一个角落的空气,成为贯穿于儿童每一日生活的韵律时,我们才真正践行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初心。这条路任重而道远,它要求教育者不断反思、持续学习,不仅用眼睛去观察儿童的作品,更要用心去倾听他们灵魂深处美的回响。
这光芒,正是美育所能点燃的最珍贵的火花——自信、愉悦与对自我表达能力的肯定。守护这光芒,让每个孩子都能拥有感受幸福、创造美好的能力,是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矢志不渝的追求。
“有什么话想说,请分享到留言区”







